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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男女生在录取中一律平等。
     (四)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生化制药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就业时可能会受影响。
     (五)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六)总分相同的考生,浙江省和江苏省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参考英语、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七)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八)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校考并取得入选资格通知书的考生,根据《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则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先行向我校投档和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不再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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