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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对报考我院并符合国家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5、艺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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