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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外语语种: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4、性别要求:没有特殊性别和比例要求。

5、调档比例:按省考试院规定,一般按1:1的比例调档。

6、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志愿优先”的办法。

7、学校对于通过平行志愿投档到我校,高考成绩列学校投档考生成绩前80%或超过学校投档线10分、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原则上将予以录取。

8、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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