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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2012年省内招生章程

常州大学2012年省内招生章程

  校名:常州大学

  院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校区(科教城)

  江苏省常州市白云校区(星园路)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

  学校建于1978年,2010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江苏工业学院正式更名。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功签署共建常州大学协议。历经三十四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以“产学研”结合为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人(其中,研究生近1400人),成人教育学生8000多人,设立13个二级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怀德学院。学校2003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5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5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农学以及教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6门省级精品(优秀)课程。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近五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0多项;专利申请量进入全国高校百强。据省教育厅统计,学校近三年绝大多数科技指标在省内122所高校中排名在前10%。学校被省政府评为“十一五”获重大科技成果奖励成绩显著高校,连续三次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连续两次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还被评为“2008—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优秀合作单位”,是江苏省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高校。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常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常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常州大学2012年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考生也可登录常州大学网站查询(http://www.cczu.edu.cn)或向我校招生部门索取招生简章。

  四、对外语教学语种要求

  我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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