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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包括键盘、管弦和民乐)、舞蹈音乐、指挥、文艺主持与编辑、作曲与音乐制作方向]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具备音乐表演或音乐制作方面的能力、能胜任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影视传媒等部门的音乐表演或音乐制作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各专业方向技能课、专业教学与研究、重唱(奏)、合唱(奏)、舞蹈编排、伴奏艺术与实践、合唱队训练、交响乐与歌剧赏析、计算机音乐、播音与主持、专业外语、形体训练等。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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