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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文的责任问题_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关于论文的责任问题_参考文献         方先生:你好!我对北帆先生的《导师对学生的抄袭和剽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文有一点不同意见,还有一些其他想法,写在下面。1.对于抄袭、剽窃或者一稿多投的论文需要追究论文作者的责任,在这个层次上并没有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存在,作为合作者当然要共同承担责任。2.一篇论文的每一位作者都要对论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一篇论文发表是完成了一项研究工作,只有对这项研究有实质性贡献并自始至终参与的人才可能在论文上署名。当然也有可能某一位作者是半途中参加进来,但是他也必须对前段工作掌握和理解后并作出实质性贡献。3.老师和学生合作论文是最经常发生的,因为一项研究的最重要部分是其一个原创性的想法,而原创性想法往往是在讨论班等的讨论中互相启发,甚至是在不经意的状态下发生的。我们作为读者也不应该把一篇老师和学生合作的论文的credit主要给予老师,在我眼里宁可把他们看成合作的人,而不是老师带徒弟写出论文。4.我们参加学术会议,特别是一些答辩会和评审会,也能听到有人会对年轻的报告人提出“这篇论文中到底哪几点是你本人的贡献”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外行的问题。一项研究若真能分配的如此清楚,哪还要合作写一篇论文干吗?这样做对继续的合作是有害的。5.当然,每位作者的贡献并不是均等的,我也不认为这可以靠划分第一、第二作者来弄清楚。就我所知数学文章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按英文字母顺序的。如何判断一个专家的学术贡献和地位实在是有点难度和隐性的问题。我们要有正常的学术交流和可靠的同行评价体系。一个专家的学术地位要在可靠的专家同行集体中建立。我们对同行的判断当然要从他的科研成果来看,这包括读他的论文,听他的学术报告和直接与他的学术交流。对于与自己的方向有一定距离的专家,我觉得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依赖于同行评价。6.在我们这样还远没有完善的学术环境下,我们每一位顶着“导师”头衔的人,都应该明确告诉身边年轻人,学术成果是不能当成商品来交换的。重要的是老师要做到这一点。一个老师如果要在一篇文章上署名,要想一想自己的贡献是否够上一个合作者的身份。7.如果一个学生自己独立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或者一稿多投的问题,我认为老师不应该承担责任。我的理由还是,我们对于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的作者都应该看成普通与正常的科研工作者,这里不存在老师和学生的身份。如果说老师教育不够,大家想一想,难道现在中国高校和学术界对反对学术腐败的宣传还不够吗?这里没有教育问题,只有利益问题。8.如果真有一个学生在老师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了老师的名,我也认为老师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1)老师要能提出自己完全不知情的证据,(2)老师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这篇论文,(3)甚至我们还要调查老师是否有只署名不贡献的情况。9.当然如果是学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有抄袭、剽窃现象的,导师要负相关责任。但是仅凭这一点并不能认定老师有学术腐败行为。10.一个人盗用他人的名誉而谋求利益是一项严重的犯罪,学术界要严肃对待。如果是两人共犯而将责任完全推到一人身上,这就更不公平。(XYS20080102) 附录:导师对学生的抄袭和剽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北帆  我认为导师对学生的抄袭和剽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学生跟随合格的导师读学位时根本不会有抄袭和剽窃他人工作的机会。导师的首要责任是带领学生走在其学科领域的前沿,了解其学科领域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自己或者启发学生去思考如何解决或探讨那些尚未被解决的问题或者尚未被发现的知识。在上述思考和实践的基础上,导师应确保学生的科研题目是原创的,而不是跟踪或模仿他人的。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学生的时间和(大忽悠家以外的绝大多数)导师有限的科研资源。而一旦确定了这样的原创性课题,学生即使想抄袭和剽窃,也没有合适的对象。这样的导师及其团队对相近的研究唯恐不知,对相同的研究避之不及。导师对学生的抄袭和剽窃“不察”的基础在于导师不能够确保学生课题的原创性以及导师对跟踪模仿式的课题的容忍。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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