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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的法律思考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的法律思考 _法律专业论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的法律思考
[摘 要]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因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税种地位及其与人民利益直接相关,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与否已被视为一国税制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之一。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与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相当普遍、严重,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等弊端客观存在。究其原因,其一、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其二、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其三、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社会评价体系偏差;其四、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为此,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提出几点对策: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制模式 税收征管

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的现象客观存在,若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减少财税收入,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阻碍经济发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现状
(一)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不完善 税收执法受地方政府机关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表现为有的应征的税收不起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使之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工薪收入较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   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一是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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