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以下简称学校),部标代码10078。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郑州市。
学校由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农、经、管、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2009年获得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花园校区),邮编:450045;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号(龙子湖校区),邮编:450046。
第五条、学校占地面积2330亩,建筑面积近6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00万册,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2万余人。学校在职教职工近1600人;专任教师队伍素质高,结构合理,其中双聘院士5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500多人,有博士、硕士学位者1000多人。
学校设有水利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机械学院、电力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建筑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研究生处、人文艺术教育中心、电大试点办等20个教学单位。有钢结构研究院、黄河科学研究院、城市水务研究院、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广谱哲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中心等6所科研机构。学校拥有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9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院士工作站。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5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国家首批具有推荐并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是河南省唯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单独招考资格的高校和唯一承担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高校,是具有同等学力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2009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农科院农田灌溉研究所、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2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