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地区)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地区)
高校代码:1150、1450(高职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1551(空乘、海乘联考专业)、1560(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165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高校全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录取批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学院概况:学院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海事类人才的院校。学院依托行业,特色办学,现建有40个专业,不仅覆盖了水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还有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软件技术、动漫设计、旅游管理、会展策划、空调制冷等专业,形成了水陆并举、港航并重的专业布局。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与海事局、水上公安局、中国远洋、中国海运等全国各省市数百家企事业单位有着深度合作关系,不仅通过校企合作保障毕业生就业,还设立了各类企业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我院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半年后薪酬、就业质量等各项指标一直在省内名列前茅。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普通文理科类、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C;国际邮轮乘务、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做要求。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3、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满足等级,按总分排序(综合分相同的,专业等级高者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5、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1、本院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作限制,但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符合如下要求:
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②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7(0.5)、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③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6(0.4)、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注:②③条括号内数值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④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三、定向培养海军直招士官
我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被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指定的士官生直招院校,为海军大型现代化作战平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今年招收轮机工程技术40人、船舶工程技术50人,其中省内计划45人。招生代码为1150。
四、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采用“3+2”分段培养模式与南京林业大学共同培养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与南京工程学院共同培养电气自动化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我院招收“物流管理”和“电气自动化”专业学生,前三年在我院就读,后两年分别在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取我院颁发的专科文凭及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招生代码为1450 。
五、国际邮轮乘务专业
自2014年起,我省空中乘务、海乘专业科类由艺术类调整为普通文、理科类,招生选拔形式仍采用联合考试的模式,各联考院校使用单独院校代码录取。所有填报我院国际邮轮乘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填报普通类文、理科或普通类兼报艺术类考生基本条件,还须于7月1-3日在省考试院网站上进行报名且通过2014年7月5日江苏省空乘、海乘专业联考专业加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遵循录取原则录取。招生代码为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