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ai_abc 发表于 2011-6-24 14:01 
天涯先生看来很是激动啊,莫激动,来回答一个问题吧: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是不是凭借资本的所有权就可以获得资本的收益。
我激动什么?我就这个问题即没有用大量的!!!,也没有用什么250,BS,阿Q,无知者无畏,不学无术,XX青蛙,傻到极致,等等的言辞。何谈激动二字?
至于你提的问题,如果学习一下索大师的打法,我可以说这个问题以前谈过了。但对于我这种不学无术之人来说,还没有这么高的境界,所以且回答如下:
“可以”二字,总显得有些暧昧——我得把这个可以所可能代表的含义都设想一下来回答;但这样将会很麻烦。所以,我只按我的思路来回答,估计总不会离你的实际意思太远:
第一点:人们对某种财产的所有权,不过是一种作为主体的人与这种财产本身的法律关系。财产是被动的,不是能动的,因此,它不能自动给所有者带来其自身之外的任何利益。所以,资本家或者说所有者有资本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他必然会获得资本的收益,他必须通过某种支配行为(这种支配行为的社会意义,恰恰是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之关键所在)才有可能——这仅仅是可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第二点:如果仅就所有权的权能而言,它至少包括了收益权。因此,他通过支配行为而产生的资本之外的利益,法律上承认归该资本所有者所有(当然,实际操作起来并非如此简单)。
这也就是说,第二点是第一点之产生积极作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