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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专题第二次可能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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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mulation 2015-4-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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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认为中国在1959-1961年发生大饥荒的根本原因何在? 2. 你认为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所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对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发展绩效,是否产生了影响,以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3. 你认为造成“东亚奇迹”的原因是什么? 4. 你认为如果发展中国家推行比较优势战略,以引进技术为主,是否就会丧失掉自主创新能力,从而落后于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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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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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mulation 2015-4-1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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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_1概论.pdf 2.Chapter_2人口和经济发展.pdf 3.Chapter_3农业与经济发展.pdf 4.Chapter_4结构变化与城市化.pdf 5.Chapter_5二元经济结构.pdf 6.chapter_6经典理论中的资本积累问题.pdf 7.chapter_7规模报酬递增和经济发展.pdf 8.chapter_8技术进步.pdf 9.chapter_9出口和经济增长.pdf 10.chapter_10贸易和不平衡发展.pdf 11.chapter_11利用外资和经济增长.pdf 12.chapter_12全球失衡及其治理.pdf 13.chapter_13金融和经济发展.pdf 14.chapter_14自然资源和发展.pdf 15.chapter_15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pdf 16.chapter_16贫困和饥荒.pdf 17.chapter_17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pdf 18.chapter_18制度和经济发展.pdf 19.chapter_19市场和国家.pdf 20.chapter_20发展的规范性问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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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风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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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fan20 2015-4-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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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国际资金包括国外ZF的合作。目前作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亚投行的设想获得广泛支持,截止3月28日,随着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宣布申请加入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已增至41个,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围绕亚投行各国的述求更务实,中国吸纳各国进入亚投行的方式更国际化。同时也说明亚太世纪并非空穴来风,各国都意识到抛弃亚太等于抛弃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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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宏观经济学导论—增长与经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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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mulation 2015-3-18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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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长期和短期的宏观经济理论 1.1 什么是宏观经济学? 1.2 长期和短期的宏观经济现象 1.3 短期的宏观经济理论 1.4 长期的宏观经济理论 1.5 长期中的实际刚性或自然率水平 1.6 解释短期经济中的名义刚性 1.7 长期、短期的经济政策以及对传统的宏观经济学二分法的再思考 上部 长期经济增长、长期失业和结构性经济政策 第2章 繁荣和增长的事实 2.1 衡量一个国家的财富 2.2 富裕和贫穷,增长和衰退 2.3 收敛 2.4 长期增长过程 第一部分 关于繁荣和增长的基本理论和实证分析 第3章 资本积累与增长——基本的索洛模型 3.1 基本的索洛模型 3.2 基本索洛模型分析 3.3 稳态 3.4 结构性政策与黄金规则 3.5 基本索洛模型中的经济增长 第4章 财富积累和资本流动性——小型开放经济中的索洛模型 4.1 资本流动性的增加 4.2 小型开放经济中的索洛模型 4.3 模型分析:动态和稳态 4.4 开放资本账户的意义:全球化的利与弊 4.5 资本流动的成本和收益:再思考 第二部分 外生增长 第5章 技术进步与增长——一般的索洛模型 5.1 一般的索洛模型 5.2 分析一般的索洛模型 5.3 一般索洛模型中的稳态 5.4 一般索洛模型中的经济增长与收敛 5.5 增长的核算 第6章 教育与增长——含有人力资本的索洛模型 6.1 含有人力资本的索洛模型 6.2 稳态和含有人力资本的索洛模型的比较分析 6.3 含有人力资本的索洛模型的收敛 6.4 制度的重要性 第7章 增长的限制?——含有稀缺自然资源的索洛模型 7.1 含有土地的索洛模型 7.2 含有石油的索洛模型 7.3 含有土地和石油的索洛模型 7.4 无限替代?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三部分 内生增长 第8章 生产的外部性和内生增长 8.1 考虑生产外部性的增长模型 8.2 半内生增长(semi-endogenous growth) 8.3 内生增长 8.4 外生与内生增长 …… 下部 短期经济波动、短期失业和稳定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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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在《广州日报》上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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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3-1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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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在《 广州日报 》上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封为“学者”、“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等头衔,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自以为是,喧宾夺主,利用媒体,连篇累牍发表一些“豆腐块”“千字文”,诟病中国教育管理制度,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甚至有改组ZF机构的打算。一个政治狂人的形象栩栩如生。举证如下: 2015 年 3 月 12 日 ,《广州日报》(熊丙奇)《教育投入不能满足于 4% 的水平》:今年是修改后的预算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这部被称为“经济宪法”的法规有一处修改颇引人注意:该法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重点支出一般不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的要求,删除了以前预算审查和执行中涉及法定支出的规定。其中就包括不再提教育财政性投入要占 GDP 的 4% “惯例”。不少代表委员在对此肯定的同时,也担忧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教育等领域投入取消“法定支出”红线后,教育支出占比会降低、会再度陷入“差钱”境地。 ( 新华社 3 月 10 日 ) 取消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法定支出”红线,必须回答两个问题。其一,我国教育财政性教育投入已经得到保障了吗?其二,目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的体系已经健全了吗?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表面上看,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已经得到保障了吗?未必。我国在 1993 年制订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到“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达到 4% ”,可是,这一目标直到 2012 年才达到。需要注意的是, 2012 年教育投入达到 GDP 的 4% ,不意味着此前那么多年的欠债就补上了——我国学前教育入园率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都与欠债有关。按照教育界的测算,我国要实现扩大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目标,财政性教育投入至少要达到 GDP 的 5% ,而不是满足于 4% 的水平——这一投入水平连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投入水平也没有达到( 2003 年,全世界平均投入水平为 5.1% ,发展中国家为 4.1%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我国目前的教育经费预算、拨款、执行,还是以行政为主导,这带来的问题是,我国教育投入长期得不到保障,教育一直缺钱花,以及个别一些地方乱花钱,教育经费被用于形象工程,或被挤占、挪用、侵占,就与这一拨款体系有关。今年两会上,教育部门证实,去年有 1000 亿教育预算没有花完,这不是说教育投入多了,而是暴露出教育拨款体系的漏洞。假如这一拨款体系不改革,那么,在取消教育支出的法定红线之后,教育投入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很可能重演,而公众也难以用法定支出比例去督促ZF——本世纪初的 10 年间,每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没有少拿 4% 去督促ZF,才督促出 2012 年达到法定支出红线的结果——而且,也难以确保每一分教育投入都用到刀刃上。为此,有必要继续明确教育支出的法定红线,不是上个世纪 90 年代确定的 4% ,而是明确到 2020 年,达到 5% 的投入水平。当然,具体达到怎样的投入水平目标,需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相适应。另外,必须改革我国的教育拨款体系,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由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ZF拨款,检查教育拨款使用效果。如果能建立这样的拨款委员会,那么,教育支出的法定支出红线可以取消,因为拨款委员会,会结合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预算,并监督ZF执行。这是保障教育拨款的重要机制,也是我们改革教育拨款体系的一个努力方向。(熊丙奇 21 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的 外衣在《广州日报》上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 因此,需要说明几点: 第一、中国的教育决策不指望由 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学院”为主策划。 第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不会交给 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熊丙奇决定。 第三、中国教育发展大政方针不会按照西方资本主义的套路去改造。 第四、 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熊丙奇之流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前没有能力 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 第五、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熊丙奇之流“ 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的主张凸显无知与狂妄。 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应当看到 “ 21 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熊丙奇之流 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的荒谬性。 2015 年 2 月 8 日 ,《城市快报》《教育问题如麻 陈丹青:没有权力瞎操什么心 不如读无用之书》:写给谁看?给学生看,无用;给教师看,无用。给教育当局看?当然更无用。你批评教育,你在什么位置?你无权无位,写这些做甚?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以上内容约 2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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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民熊丙奇没有资格给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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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3-11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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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民熊丙奇没有资格给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定原则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封为“学者”、“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等头衔,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自以为是,喧宾夺主,利用媒体,连篇累牍发表一些“豆腐块”“千字文”,诟病中国教育管理制度, 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甚至狂妄到给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定原则的程度。举证如下: 2013 年 10 月 14 日 ,海外网《熊丙奇:高考改革应坚持“放权”原则》:据媒体报道, 10 月 11 日 ,“教育与中国未来” 30 人论坛 2013 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论坛上,多名专家学者提及,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布。 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仍在研究制定过程中,专家组已经进行多轮讨论,但截至目前尚无具体方案出炉。续梅表示,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有关省份会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高考改革细化方案。高考改革,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改革方案为何迟迟难以出台?有不少人认为,教育改革涉及面广,加之我国国情特殊,因此,对眼下被认为是“最不坏的制度”的高考政策进行改革必须慎之又慎。然而,造成高考改革踌躇不前的根本原因,则是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不愿放权。其实,依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具体的高考改革方案并不难。《纲要》指出,高考改革要打破一考定终身,推进考生招生分离,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模式。按照这一思路,我国的高考改革,只需在目前已经实行的 90 所高校自主招生基础上更进一步即可。如果把高校自主招生统一调整到高考之后,将高考的功能从目前的选拔变为评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每所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提出高考成绩要求,达到要求的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评价、录取,这就实现了学校的完全自主招生,并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这样的高考改革方案,与《纲要》的精神完全吻合:以统一测试保障基本的公平,以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落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学生的选择权,并通过学生对学校的选择,促使学校真正重视学生的权益,改变学校办学“朝南坐”、教育腐败屡禁不止的问题。由于高考改革是全国范围内的事,应该在国家层面出台整体方案,而不能国家给原则,地方再出各自的方案。笔者认为,高考改革可按高校开办者的性质分三个层次进行。首先,全国重点大学,由于是国家举办,因此应该实行基于全国统一测试下的完全化自主招生。各地考生可以不分户籍自由报考,并以统一测试成绩申请高校。高校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察和地区教育因素等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如果实行这样的方案,眼下令人纠结的异地高考问题也就不攻自破。其次,各省开办的大学,可以由开办者确定招生战略,把更多的招生名额分配给本省。目前可实行基于省立院校统一测试的集中录取,在全国重点大学试点成熟后,推行各地省立高校的自主招生。再次,高职高专院校,我国高考录取率已达到 80% 左右,在每年的高考中,已有相当比例的高职高专院校招不满学生,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大可不必要求考生参加高考,而实行申请入学,至于学校的办学管理,则实行宽进严出。有关专家称,我国高考改革方案,将把权力下放给高校,这是值得期待的。 但愿高考改革方案能实行真正意义的放权,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放权。 ( 熊丙奇,教育学者,海外网专栏作者 )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没有资格给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定原则。 你是干啥吃的?假设别人不知道,你自己还不知道吗? 中国的教育发展大计难道由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决定吗? 中国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 难道由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定原则吗?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说:“ 但愿高考改革方案能实行真正意义的放权,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放权。” 难道非得把权力交给你才行吗? 中国的教育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还轮不到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当家作主。 2015 年 2 月 8 日 ,《城市快报》《教育问题如麻 陈丹青:没有权力瞎操什么心 不如读无用之书》:写给谁看?给学生看,无用;给教师看,无用。给教育当局看?当然更无用。你批评教育,你在什么位置?你无权无位,写这些做甚?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应当知道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是中国国家教育部的顶头上司,也不是中国国家教育部指定或委托的新闻发言人。 以上内容约 2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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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别人,就是肚量;谦卑自己,就是份量;合起来,就是一个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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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t0518 2015-3-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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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墨汁落在一杯清水里,这杯水立即变色,不能喝了;一滴墨汁融在大海里,大海依然是蔚蓝色的大海。 为什么?因为两者的肚量不一样。 不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挺着,成熟的麦穗低垂着头。 为什么?因为两者的份量不一样。 宽容别人,就是肚量;谦卑自己,就是份量;合起来,就是一个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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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熊丙奇企图利用媒体否定国家现行高考集中录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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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3-10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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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熊丙奇企图利用媒体否定国家现行高考集中录取制度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2014 年 08 月 29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 8 月 29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 2014 年 9 月 3 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 〕 35 号)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4 年 12 月,教育部正式公布四项重要配套政策文件,即《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 教基二 10 号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 教基二 11 号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 教学 18 号 ) 、《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 17 号)。 以上可以看出,目前正在进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贯彻中央精神,不能走板。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封为“学者”、“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等头衔,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自以为是,喧宾夺主,利用媒体,连篇累牍发表一些“豆腐块”“千字文”,诟病中国教育管理制度, 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举证如下: 2014 年 5 月 19 日 ,北京青年报和 2014 年 5 月 20 日 《郑州日报》《 熊丙奇:高考改革应打破集中录取制 》:中国教育学会前会长顾明远在参加第九届亚洲比较教育学会年会上表示,全国执行高考新方案, 2017 年英语将不再参加统一高考,一时引发议论纷纷。需要指出的是,顾明远先生是前任中国教育学会会长,他所表达的内容,并不是来自官方的信息,而只是民间(或者说更多接触到官方信息的民间)的看法,其所说的,与此前其他一些专家表达的没有太大的不同,但基本上传递了高考改革的思路——即减少科目、文理不分科、英语一年多次考。目前的高考改革思路,还主要集中在科目改革、计分方式调整上,并没有触及高考改革的实质。这可能无法解决当前存在的应试教育问题,还可能出现新问题。有不少专家和社会舆论把英语不在统一时间考试,称为退出高考,这是不负责任的解读。退出高考的说法完全错误,即使这样实行,不放在统一时间考,高考英语还是要考。而社会化考试,从目前的情况看,只是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英语不在统一时间高考,不论是计最高的成绩进总分录取,还是计等级由各校提出等级要求,都没有做到社会化考试,让英语回归本质,也无法减轻学生的负担。计最好一次成绩进总分投档,是从以前一考定终身转变为多考定终身;而高考英语计等级,高校在录取时提出英语等级要求,也不可能如大家想象,就降低了高考英语的地位,在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教育部门要按一定的规则集中投档,如果一本院校都提出英语等级要求为 A ,那些英语为 B 的学生就无缘一本了,而这些学生以前还可以通过其他科目把英语分数拉上去。仔细分析,会发现这种改革可能带来一系列问题,包括出现更严重的应试倾向,薄弱学校不重视不计分数的科目(因为各地会以计分科目分数划一本线)、农村学生进名校更难(英语等级低)等等。很显然, 问题出在集中录取制度上 。我国高考制度最主要的问题,不是考试,而是录取——用高考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由教育考试部门制定统一的投档、录取规则投档,把所有学生纳入一个评价体系,但回顾过去 10 多年的高考改革,对集中录取制度改革甚少,总是在科目改革上做文章。真正的社会化考试,应该是学校自主认可考试成绩,学生自由报考。进一步说,只有高校实行自主招生,才有考试社会化的可能。包括顾会长在内的很多专家,还把高考视为指挥棒,希望改革高考制度,对基础教育起到更好的指挥棒作用。不得不说,这种指挥棒思路,对高考改革是很危险的。高考改革的核心,应该是淡化高考指挥棒作用,把考试的地位从以前主导中学教学、大学招生,转变为为中学教学评价和大学招生服务。这就要求实行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的高校自主招生,如果能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各校自主提出对申请学生的学科和成绩要求,也就是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为中学开展多元教育,拓宽了空间。但遗憾的是, 我国目前设想的高考改革,都不涉及或很少涉及打破集中录取制度 ,都继续把高考作为指挥棒,并不想撼动指挥棒的地位。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提到要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这就要求打破“教招考一体化”的格局,彻底治理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才学什么的应试教育,做到教招考分离——中学按照自己的育人目标,自主教学,大学按照自己的培养目标,自主招生,考试则完全社会化,由学校自主认可、学生自主参加。只有如此,我国基础教育才能从教招考一体化中走出来。可以说,国家层面已经看到问题所在,也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可是具体落实却发生了偏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到的减少科目、文理不分科、英语一年多次考等改革,都要和考试招生分离结合起来,才能起到改革的效果。 2014 年 9 月 23 日 ,中国网(熊丙奇)《 学生选择权的增加取决录取制度改革 》:作为全国进行高考改革试点的两个省市,上海、浙江于 9 月 19 日 同时公布了《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浙江有关负责人指出,改革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 ; 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从两地具体的《方案》看,学生的选择权,包括考试选择权、科目选择权,确实有所增加,但是,由于最终的录取制度,依旧沿用总分模式,在招考分离的实质突破还不多,因此,改革能否带来基础教育的转变,并促进大学科学选才,还有待观察。浙江的《方案》,和同日公布的上海《方案》一样,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立的文理不分科、 3+3 高考进一步具体化。从理论上将,学生可自由组合科目,在高中将有多达 20 种学科组合,包括文理混搭,但是,如果学校不能开设那么多课程,或者学校、老师从本校的学科优势、升学目标出发,要求学生选物理、化学、生物或者历史、地理、政治,那么,这和以前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有什么本质不同吗?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和上海《方案》,给自选三门计等级,然后每一等级之间差 3 分,不同的是,浙江在高考录取时按 100 分制计分录取,上海则分合格和等级考试,合格考合格即得 40 分,等级考为 30 分,每门总分 70 分。这虽然不像此前传言的只计 A 、 B 、 C 、 D 挡,一档差 10 分,一名学生 86 分被列为 A , 84 分就成为 B ,然后折算到高考录取时,就差 10 分那么荒唐,但也会引发焦虑,按照浙江这一方案,一名学生 90 分计为 A+ , 89 分计为 A ,本来只差一分,却在高考中差了 3 分。或有人会说,这不是要矫正每分必究吗?可问题是,最终录取时还是看总分。如此等级和分数的折算,其实就是折腾,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给学生两次考试机会也是如此,这确实扩大了学生的考试选择机会,也避免一次考试的偶然性,可是,最终要取两次最好的成绩计入总分排序录取,这无法从根本上减轻学生的负担,一名考生第一次考英语考了 149 分,还可能考第二次;第一次一个科目考 A ,还会努力争取考 A+ 。 学生选择权是否增加,最终取决于录取制度的改革 ,即学生是否可自由申请学校,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独立多元评价。在录取制度改革上,浙江和上海《方案》有两大进步,一是取消录取批次限制,浙江《方案》明确,“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上海则从 2016 年起,就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虽然国家实施意见,指出有条件的省市要探索取消录取批次,但原来设置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三个录取批次的浙江能融合所有批次,一步到位,表明取消批次的坚定态度。二是在局部探索招考分离、一档多投。浙江在高职提前招生中,“实行考生自主报考。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 1 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这就是招考分离的探索,扩大学生的选择空间,但遗憾的是,这只针对高职,而不是针对本科院校,尤其是 985 、 211 院校——按照《方案》,在本科录取中,所有考生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包括实行三位一体的改革也是如此。浙江《方案》还提到考生志愿实行由“专业 + 学校”组成的改革,这是从填报院校平行志愿转变为填报专业平行志愿。这一改革可防止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把学校分为三六九等,也强调学生的专业兴趣,但依旧存在问题,包括实行通识教育的学校在淡化专业,为何在招生时强化专业?实行专业平行之后,没有院校投档线,只有专业投档线,以前院校投档线保证学校招生的秩序,实行专业平行之后,会不会有考生以较低的分数进学校较冷门的专业,进校之后再转到热门专业?国外大学,学生可申请具体院校和专业,但学校是自主招生,不像我国实行集中录取。 如果我国打破集中录取,实行招考分离, 每所大学、每个专业可提出不同的分数和学科要求,这不但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也有利于学校招到适合自己的学生。必须承认的是,由于录取制度的改革涉及全国层面,因此,如果国家高考改革方案在招考分离改革方面没有明确意见,那么,地方在这方面的改革,也难以迈出很大步伐。因此,希望在推进地方试点时,国家要针对试点的效果,在国家层面整体调整改革方案,如此,高考改革才可能有实质突破。 2014 年 12 月 4 日 ,(熊丙奇)《 改革集中录取制度才是当务之急 》:近日,在中国教育学会第 27 次学术年会上,中国教育学会顾问、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谈松华表示,未来高考或将淡化按批次录取的传统模式,按专业大类录取,实行一档多投,为高校和学生提供双向选择。此前,浙江省公布的 2017 年高考改革方案,已明确提到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却引发诸多争议。 在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 ,院校平行志愿把学校分为三六九等,学生更关注学校,而对专业考虑不够,一些学校的优势专业,因学校平行志愿问题,难以录取到成绩优秀的学生。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后,一个学生 A 志愿可填北大某专业, B 志愿则可填北师大某专业, C 志愿再填北大某专业或清华某专业,以此类推,而不再是按院校填报,这可让一些有优势的专业录取到成绩优秀的学生,也打破学校的分层。这是比较理想的考虑,其出发点是学生有明确的专业兴趣,大学的专业也富有特色。但现实却是,相当一部分学生没有专业兴趣,面对众多专业选择无从下手,而长期缺乏办学自主权的大学,专业特色也并非那么鲜明。更突出的问题,还在于另外两方面。一是不同大学办学定位不同,实行职业教育的高校以就业为导向,可以强调专业兴趣,学生在选择时也关注就业和专业技能,但实行通识教育的高校,不应该强调专业,而应该淡化专业,拓宽专业面,如果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无疑强化专业。解决这一问题,实行通识教育的学校可以全部按学校招生,进校之后(或在一二年级之后)再选专业,但这是院校平行志愿,而非专业平行志愿了;学生报考大学、专业时,变为 A 志愿北大, B 志愿人大, C 志愿之后才是某校某专业; 也可减少招生专业,按大类招生,这就是专业大类录取。二是在按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后,高校录取不再有整体的学校投档分数线、录取分数线,而只有各专业(专业大类)的投档、录取线,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北大某专业报考人数极少或者没人报考,就可能只要达到较低的一本线(取消一本、二本批次之后,则只要达到本科线)就可被北大这一专业录取,这会带来整个学校生源的巨变,而且也会滋生出新的严重的不公平问题。一名学生以很低的分数进入北大某个专业,入校后再转到其他专业—为防止这种情况,大学必然提高转专业门槛,甚至规定不得转专业,这显然又与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背离。 问题根源就是集中录取制度 。由于要按计划投档,因此,学生和学校无法充分双向选择,包括集中录取制度下的一档多投,也是如此。最合适的办法,是学生自由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自主招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学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提出申请者的基本成绩要求,合格的学生可同时申请若干所大学的不同专业,大学独立进行录取,一名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根据录取学校、专业进行确认。不推行招考分离,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却在集中录取制度下进行填报志愿、投档方式的调整,难以改变高考计划录取的实质,也会让改革越改越复杂。( 作者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2014 年 12 月 22 日 ,《重庆时报》(熊丙奇)《 治理“高考移民”,需打破集中录取制度 》:既要开放异地高考,又要根治高考移民,最根本的办法是打破现在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户口已经迁入内蒙古自治区,却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2015 年的高考——近日,数百名考生家长因此频繁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允许孩子高考。而内蒙古有关部门查实,这其中绝大多数考生是在内蒙古“空挂学籍”,属于需治理的“高考移民”对象。当地教育部门以“空挂学籍”为由不给这批学生高考报名资格,从治理高考移民角度是合理的,因为内蒙古实行学籍 + 户籍双证制度,如果学籍不满足规定要求,即便有户籍,也不能报考。考虑到内蒙古的实际教育质量情况,把户籍迁到内蒙古,找一个学校挂学籍,却在以前户籍所在地读书,在高考时再到内蒙古参加高考,这是典型的高考移民——侵占当地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实际上是知道这一规定的,但为何还会有学生和家长明知违规,却铤而走险呢 ? 主要的原因是,有机构介入其中运作,包括办户籍迁移和落实学生的学籍,一些家长也盲目相信能运作成功。对于这一问题,除了要严格执行政策之外,还必须追究为何当地学校可提供空挂学籍 ? 学生的学籍必须跟学生走,不能人籍分离,如果当地学校拒绝空挂学籍,那么,有关机构和家长就无法运作成功。对于提供空挂学籍的学校,必须追究责任。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异地高考的推进,如果监管不严,确实会出现高考移民问题,而且还会有机构为逐利做异地高考的生意。为此,要明确异地高考针对的是在当地求学的随迁子女,要求有在当地连续求学的学籍档案,对违规注册学籍者进行严厉的打击。以学籍而非户籍为主来确定高考报名资格,随着异地高考推进,会成为未来高考的趋势,因此要完善学籍信息管理,这方面,要积极发挥国家学籍信息系统的作用。如果能建立起完整的学籍跟踪体系,会将过去以户籍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考试升学要求改革为以学籍为主,或过渡为学籍 + 户籍,学籍 + 居住证的新的管理体系。当然,既要开放异地高考,又要根治高考移民, 最根本的办法是打破现在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 在现行录取制度之下,由于各省高考录取指标不同,学校教育质量不同,就会出现为获得更好的高考竞争优势而移民,要么移到高考录取指标高的地方,要么移到教育质量低的地方,在发达地区接受更高质量教育,再到教育薄弱地区参加高考。 ( 熊丙奇 教育学者,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2015 年 3 月 5 日 ,《羊城晚报》《 熊丙奇:高考改革出路在于改革集中录取制度 》:对于今年浙沪开始实施新的高考改革,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葛剑雄说,不赞成这个方案,比如说外语考两次,没有人会考了第一次后就觉得满意,就算自己不考,还有来自家长、老师的压力。( 3 月 2 日 南方网)事实上,不止葛剑雄委员表达这样的意见,还有不少教育专家、校长、教师,也表达过类似意见,可是,这些意见,并没有纳入决策程序。沪浙高考改革方案,是对国家高考改革整体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化,两地的方案,大同小异。有一个共同的问题是,只进行科目的改革,却没有进行录取制度的改革。而众所周知,我国高考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根据学生高考科目总分集中录取,这导致整个基础教育,围着升学教育而转,从幼儿园开始,学校、老师、学生就关注未来高考的核心科目学习,其他学习和能力培养有被“边缘化”之嫌。在集中录取制度下,不管科目怎么改,考试次数怎么设计,恐怕都难以改变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方式。葛剑雄认为,“中国高考的矛盾不是在考试本身,是在整个社会给高考造成的压力。现在中国大学毛录取率只有 40% ,但是却没有引导好另外 60% 人员的分流,大部分学生还是涌向高考这条道路。”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必须注意的是,为何社会会给高考造成压力,把高考作为出口?那是因为高考制度造成的升学教育模式——既然学习是为升学服务,社会关注高考,也就顺理成章。只有打破升学教育模式,让学习服务于学生的生活、生存,把每个学生培养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才能让社会把对升学的关注,转向对人成长的关注。进一步说,如果升学教育模式不变,教育仍被分为层次(普通教育高于职业教育一等),学校仍被分为三六九等(就是取消一本、二本录取批次后),学生和家庭都关注最高层次、最高等级的名校,那么现时的基础教育方式就不可能有多大改观。而 打破升学教育模式,就必须改革集中录取制度 ,推进教招考分离,通过大学自主招生、社会组织评价,让中小学自主教学。对此,不少人却缺乏明确认识,认为推进自主招生,会滋生招生腐败,进而反对自主招生。这样一来,高考录取就仍维持集中录取制度,只是在科目上做文章——这就是眼下高考改革的思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除打破集中录取制度,改变基础教育升学教育模式外,还会有助于提升高考公平,而不是破坏公平。这样的自主招生,基本模式是以统一测试成绩为基础,学生用统一成绩申请大学,大学自主评价、录取,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其中,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是自主招生的最本质特征,通过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建立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并开门办学。我国部分高校过去 10 年间实行的自主招生,却不具备这些特点,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这样的“自主招生”,非但没有打破教招考一体化格局,建立多元评价,还有滋生腐败、败坏自主招生名声之嫌。国家为此对自主招生进行规范、调整,将自主招生移到高考之后进行,这本可朝真正的自主招生靠近——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学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者提出申请,学校独立进行录取,一名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移到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仅仅把笔试和面试、确定自主招生优惠的程序放到高考后,从各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看,可能由于时间较紧,能入围自主招生的学生大幅减少(通常为学校自招名额的 2 倍),学生的选择权也极为有限(大部分学校都把自主招生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在 6 月 13 、 14 日),这样的调整有多大价值呢?高考制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牛鼻子”,而录取制度又是高考改革的“牛鼻子”,高考改革必须抓住关键,而不能绕过核心问题做所谓的改革。实现这样的改革,不能指望仅由行政部门来设计、推动,因为这涉及部门的核心利益,只有充分听取意见,并把高考改革纳入立法程序——全国方案由全国人大讨论、审议,地方方案由地方人大讨论、审议,才能达成更广泛的高考改革共识,制订更有价值的改革方案。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披着 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 )企图利用媒体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 应当指出,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不是国家教育科研单位。中国教育改革的指挥棒绝对不能交到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手里。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关于高考改革的想法不是中国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因为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胡思乱想严重脱离中国的实际。 毋庸讳言,国家短期内不会改变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主要原因有五: 第一、中国大陆目前普通高等教育规模总量不适应需求。《 2013 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 年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 798.98 万人,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 699.83 万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不足 87.59% 。(因为考生中有往届复读生)每年有 100 万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不能进入普通高校学习。如果不控制,发达地区的高校或人满为患。 第二、中国一表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规模总量不适应需求。 2014 年 6 月 12 日,《广州日报》《 2014 年广东高考一本录取率 7%, 全国录取率约 8.5% 》:内容摘要:数据显示,去年广东各一本高校在广东的招生计划约是 3.5 万人,今年广东高校在省内一本招生计划应在 4.3 万人上下。如果今年省外高校在广东的招生计划总量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广东考生能够上一本的人数在 5.3 万人左右。不过,广东今年高考报名人数达到史无前例的 75.6 万人,如此,广东考生今年的一本录取率在 7% 左右。而全国高考学生一本录取率约为 8.5% 。如果放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招生指标或许到不了经济欠发达地区。 2015 年 3 月 9 日,《大河报》(记者 郑筱倩 赵强 宗雷 实习生 张雅露)《人大代表现场鞠躬求教育部给河南学子更多机会》: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光宇说,河南有全国十三分之一的人口、十分之一的考生,按照这个比例,国家应该给河南办 3 所 985 大学、 8 所 211 大学,但是现在河南只有一所 211 大学。 2015 年 3 月 9 日,《郑州晚报》(张乔普 孙娟 裴蕾 武建玲 覃岩峰)《代表 : 河南考生进北大比北京难 30 倍 严重不公平》:北大附中河南分校校长李光宇:河南有全国十三分之一的人口、十分之一的高考考生,按照这个比例,国家应该在河南办 3 所“ 985 ”高校、 8 所“ 211 ”高校,但是现在河南只有 1 所“ 211 ”高校。即使再办三所、五所,国家也欠我们。李光宇说,重点大学,特别是“ 985 ”高校、“ 211 ”高校,尤其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对河南投放的指标太少, 2008 年河南考生上北大难度是北京考生的 24 倍, 2013 年增加到 31 倍。他强烈呼吁重点高校增加对中西部地区人口大省的招生指标,按各省考生人数比例分配在各省的录取名额,对河南这样的人口大省更公平。 第三、中国普通高等教育分布不均衡。 《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 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 136072 万人。 2013 年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468.1 万人。平均每万人口在校普通本专科大学生 181.38 人。《 2013 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 年年末北京市全市常住人口 2114.8 万人。 2013 年年北京市全市 89 所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 58.9 万人。平均每万人口在校普通本专科大学生 278.51 人。《 2013 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 年贵州省全省年末常住人口 3502.22 万人。 2013 年贵州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 41.90 万人。平均每万人口在校普通本专科大学生 119.64 人。北京市平均每万人口在校普通本专科大学生数是贵州省的 2.33 倍。 第四、中国各地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差异较大。《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 2013 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财 4 号):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 15591.72 元;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 7899.07 元。但是,各地不均衡。以“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为例,最高的北京市为 47629.14 元,最低的安徽省 10102.66 元。以“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为例,最高的北京市 27058.65 元,最低的山东省为 4826.51 元。 第五、中国高等教育在世界上还不够先进。 2015 年 3 月 9 日,东北新闻网《全球大学 500 强:清华北大世界排名前 70 位》:美国教育媒体 USNews 联合汤森路透发布了 2015 年全球顶尖 500 所大学排行榜。中国在全球大学 500 强中,共有 27 所上榜大学,前三名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其中北京大学名列世界 39 名,清华大学排名 67 名。据了解,此次排名全球前十的大学是:哈佛大学 ( 美国 ) 、麻省理工学院 ( 美国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 美国 ) 、斯坦福大学 ( 美国 ) 、牛津大学 ( 英国 ) 、剑桥大学 ( 英国 ) 、加州理工学院 ( 美国 )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 美国 ) 、芝加哥大学 ( 美国 ) 、哥伦比亚大学 ( 美国 ) 。由于体制等原因,我们还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招生录取制度。 由于以上原因,根据“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原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外流。如果过早取消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比较脆弱的普通高等学校将被瓦解。加剧全国高等教育供不应求。对求学者不利,谈不到教育公平。经济落后地区的人才严重短缺可能损害经济结构调整。造成穷者更穷。其结果是全国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马太效应”显现以后想调整都来不及。只有高等教育供大于求的时候,才能逐步改革高考录取制度。否则,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现行的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具有许多功能。一是调动地方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二是调节高等教育布局。三是调控人才分布。四是调控教育公平。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 自封为“学者”、“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等头衔,应该懂得简单的道理。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如果执意 取消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不属于无知,那就是不怀好意。 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应当看破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执意 取消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的荒谬性。 作为个人,在国家高考制度改革时,可以为自己靠考虑。作为政府决策者,在高考制度改革时,必须考虑全局。决不能只为少数人的利益着想。决策只能稳中求进,不能因小失大,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饮鸩止渴。 2010 年 6 月 11 日 ,《南方都市报》《熊丙奇专栏 : 舆论盲目鼓吹,乃因教育常识匮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在笔者看来,除了“盲目性”之外,主要原因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常识。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不要说普通老百姓、媒体记者,就是很多教育界人士,也不了解。所以,对一些教育管理的做法和“改革”措施,极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解读。 2013 年 4 月 26 日 ,《联合时报》(熊丙奇)《“最美”泛滥与常识匮乏》:对于一件事,社会舆论应该有独立的思考,不能盲目跟风,这也是公民社会的基本要求。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以上内容约 10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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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企图利用《重庆时报》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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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3-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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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企图利用《重庆时报》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2014 年 08 月 29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 8 月 29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 2014 年 9 月 3 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 〕 35 号)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4 年 12 月,教育部正式公布四项重要配套政策文件,即《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 教基二 10 号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 教基二 11 号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 教学 18 号 ) 、《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 17 号)。 以上可以看出,目前正在进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贯彻中央精神,不能走板。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封为“学者”、“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等头衔,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自以为是,喧宾夺主,利用媒体,发表一些“豆腐块”“千字文”,诟病中国教育管理制度, 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举证如下: 2015 年 3 月 9 日 ,《重庆时报》(熊丙奇)《 扩大高考“统一试卷”范围会更公平吗 ?》:只有在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同时,对高校的录取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自主招生,才能既推进高考改革,又促进高考公平。昨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将扩大三个省在高考中使用国家统一试卷,明年再扩大七个省。至此明年将有 25 个省将在高考中使用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卷。网友之所以赞成恢复统一命题,只是简单地希望全国各地高考考试公平——用一张试卷进行评价,还有的希望全国一条分数线,不像现在一些省市分省命题,各地录取线不同,掩盖了高考录取的地区不公平。实际上,使用统一高考试卷,和大家想的并不是一回事,网友们的希望,都可能是想当然。首先,如果使用统一试卷,还是实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其对公平的促进价值并不大,只是解决了分省命题带来的高考试卷出题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因为各地还是按照本省录取计划数,根据当地考生成绩划线录取,就如目前采用全国卷的省市一样,差别只是用全国卷还是地方卷而已。有人认为,实行统一命题,有利于异地高考政策推进,考生可以就地高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从表面看上,由于试卷相同,不存在折合分数的问题,可问题是,各地的教育质量不同,考生在教育发达地区求学,参加高考,再以这一成绩回原籍所在地录取,这不是照样不公平吗 ? 录取分数线的差异,是由招生计划、教育质量、考生情况等综合决定的,实行统一命题,不改变录取制度,不可能消除这些差异。其次,如果使用统一试卷,并实行全国统一划线录取,这意味着高考取消分省计划,全国所有学生集中填报志愿录取。基于我国各地教育严重不均衡的现实,这种可能性并不大,就是实现,也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地区差异。因为整体的考试录取还是教招考一体化,这会更进一步加剧基础教育的应试化。只有在恢复全国统一高考的同时,对高校的录取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自主招生,才能既推进高考改革,又促进高考公平。具体操作是,在参加统一高考之后,考生可用高考成绩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进行录取,每个考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大学,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进行选择确认。这一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有如下好处。其一,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高考不再按户籍报名,而是自由报考,以统一高考成绩申请大学,可彻底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其二,高考招考分离,大学自主招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结合统一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中学综合素质和大学面试考察综合录取,可引导基础教育摆脱应试教育。很多人担心招考分离会导致腐败盛行,贫困学生利益受损,而真正的招考分离,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让一名学生可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大学,当学生选择权扩大,也就落实了受教育者对学校的监督和评价,学校必须公开办学信息 ( 包括招生信息 ) ,同时必须转变办学理念,以教育质量、声誉和服务吸引生源。根据国家高考改革方案,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将移到高考之后进行,如果能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提出申请者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自主申请若干所学校,学生和学校双向互选,那么,这就为恢复全国统一考试之后的全国范围的自主招生积累经验,我国高考制度也就 从现在的集中录取逐步推进到招考分离 ,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高校自主招生,构建起全新的高考格局。 ( 熊丙奇 教育学者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企图利用《重庆时报》否定国家现行高考录取制度。 毋庸讳言,国家短期内不会改变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中国大陆目前普通高等教育规模总量不适应需求。《 2013 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 年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 798.98 万人,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 699.83 万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不足 87.59% 。(因为考生中有往届复读生)每年有 100 万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不能进入普通高校学习。 第二、中国一表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规模总量不适应需求。 2014 年 6 月 12 日,《广州日报》《 2014 年广东高考一本录取率 7%, 全国录取率约 8.5% 》:内容摘要:数据显示,去年广东各一本高校在广东的招生计划约是 3.5 万人,今年广东高校在省内一本招生计划应在 4.3 万人上下。如果今年省外高校在广东的招生计划总量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广东考生能够上一本的人数在 5.3 万人左右。不过,广东今年高考报名人数达到史无前例的 75.6 万人,如此,广东考生今年的一本录取率在 7% 左右。而全国高考学生一本录取率约为 8.5% 。 第三、中国各地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差异较大。《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 2013 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财 4 号):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 15591.72 元;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 7899.07 元。但是,各地不均衡。以“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为例,最高的北京市为 47629.14 元,最低的安徽省 10102.66 元。以“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为例,最高的北京市 27058.65 元,最低的山东省为 4826.51 元。 由于以上原因,根据“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原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外流。如果过早取消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比较脆弱的普通高等学校将被瓦解。加剧全国高等教育供不应求。对求学者不利,谈不到教育公平。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 自封为“学者”、“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等头衔,应该懂得简单的道理。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如果执意 取消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不属于无知,那就是不怀好意。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应当看破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执意 取消 高考 集中录取制度 的荒谬性。 2010 年 6 月 11 日 ,《南方都市报》《熊丙奇专栏 : 舆论盲目鼓吹,乃因教育常识匮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在笔者看来,除了“盲目性”之外,主要原因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常识。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不要说普通老百姓、媒体记者,就是很多教育界人士,也不了解。所以,对一些教育管理的做法和“改革”措施,极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解读。 2013 年 4 月 26 日 ,《联合时报》(熊丙奇)《“最美”泛滥与常识匮乏》:对于一件事,社会舆论应该有独立的思考,不能盲目跟风,这也是公民社会的基本要求。 以上内容约 3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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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经济学的反思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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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mulation 2015-3-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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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盛顿共识及其休克疗法的失败,反映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什么问题? (2)“ 拔苗助长型ZF”与“因势利导型ZF”有何不同?从自生能力的概念来看,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前者该如何实现向后者的转变? (3)对于发展经济学和转型经济学来说,自生能力这个概念有何重要性,为什么? 依据新古典经济学而形成的“华盛顿共识”,以及以此为依据而实行的“休克疗法”,因为忽视了实行赶超战略的国家中企业普遍缺乏自生能力这一事实,从而在指导这些国家转型的过程中,面临了诸多失败。通过放松“企业具各自生能力”这一关键假设,完全可以对新古典经济学做出重要创新。通过仔细观察和深入思考中国经济现象及其问题,提炼关键变量并尝试建立逻辑体系,完全有可能做出更好的理论创新并用于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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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专题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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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1 accumulation 2015-3-7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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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技术进步是经济长期增长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1.技术进步与资本积累:资本积累的边际报酬递减、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传统农民的理性行为、技术进步与资本积累的积极性; 2.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催生出新的高附加值产业、企业在利润驱动下自发投资于新兴的高附加值产业部门,促使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与产业泡沫; 3.技术进步与制度完善:制度完善是一个消极适应的过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主动变化与消极适应、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4.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发展中国家更适于技术引进、自主研发的风险; 5.技术引进与后发优势:技术进步增加资本回报率、技术差距的利用、劳动力转移与产业升级、国际大循环战略; (2)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为什么比发达国家的经济更加具有快速增长的潜力? 1.技术差距与后发优势; 2.索洛模型中的经济增长的趋同效应; 3.东亚奇迹与比较优势发展战略; (3)未来二十年,申国经济是否还能维持高速增长?为什么能或为什么不能? 1.中国经济能维持高速增长: A.中国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依然明显,后发优势继续释放; B.中国产业升级前景广阔,好的投资机会多; C.中国投资资源丰富,ZF财政状况良好,民间储蓄高; D.中国外汇储蓄高,可以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并加大对外直接投资FDI; 2.中国经济不能维持高速增长: A.国际的挑战:(1)发达国家可能陷入迷失的10年甚至20年-中国的出口可能会比较慢; (2)地缘政治的挑战-如俄罗斯乌克兰问题等,给国际经济带来很多不确定性; (3)国际治理的重构-二战后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中国的规模越来越大,利益冲突明显,国际秩序难以发生改变; (4)外部失衡与货币升值、巨额外汇储备与投机风险; B.国内的挑战:(1)腐败; (2)收入差距与城乡差距; (3)资源利用无效率与环境不平衡; (4)社会发展滞后、教育问题; (5)技术和创新能力; (6)法律与政治体制; (7)金融体制的不完善性与低效率; (8)ZF干预经济对经济造成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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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熊丙奇企图利用媒体左右国家高考改革方案野心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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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3-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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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熊丙奇企图利用媒体左右国家 高考改革方案野心勃勃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 》(中发〔 2013 〕 12 号):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刚愎自用,目空一切,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称“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披着民办非盈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利用媒体,诟病中国教育管理体制,粗暴干预国家高考改革方案。举证如下: 2014 年 3 月 4 日 ,《新快报》《 熊丙奇:高考改革方案不能单由行政主导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日前谈到高考改革,直言对教育部提出的高考改革方案不满意。他认为,现在提的高考方案都不是建立在科学论证、调查研究比较的基础上,另外,高考改革只盯着具体如何考、录取等问题,就是走错了方向。我赞成葛剑雄委员呼吁高考改革方案要经过科学论证、调查研究,但却不认可其对高考改革的具体意见——高考改革不应该盯着如何考的问题,但应该盯着如何录取,如果考和录都不改,而只是去改革考不上大学也有美好的出路,那不是高考改革,而是系统教育改革和整体社会改革。如此,改革就陷入彼此推诿。葛剑雄委员的意见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高考改革不能由行政部门主导制定,而应该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审议,以凝聚共识,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目前教育部门透露的高考改革方案,由于只改如何考,很少涉及录取的问题,因此,这一方案,无法让基础教育摆脱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应试教育思维,减少统考科目、降低分值,延续的还是过去的科目改革做法,就是被认为有亮点的英语一年多次考,由于是选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排序录取,也不可能打破一考定终身,最多是多考定终身,考生的焦虑反可能增加。只有对录取制度进行改革,高考改革的僵局才可能打破。我国高考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录取制度问题。这一制度,对于大学制造录取不平等,录取时分批次先后投档;对于考生,限制了选择考试、选择教育的权利;对于中学,由于大学按单一的分数选拔录取学生,因此学校教育教学完全围绕考试转。现在的高考计划录取制度,制造了学校的等级、限制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实行个性化多元教育,培养个性化的学生,所以大家都把高考作为成才的出口。如果改革录取制度,实行大学完全自主招生,当前的教育局面和就业局面都将发生根本改变。过去 10 年来,我国各地的高考改革方案制定过于随意,江苏曾在 10 年内出台 5 套方案,简直是儿戏,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某种程度说,是江苏 2008 年已经实行的高考改革的翻版,而这一改革经过实践检验,已经被证明不成功,基础教育并没有摆脱应试焦虑,学校、老师、家长、学生怨声载道,把在地方已经尝试不成功的方案,推向全国,是不负责任的。鉴于高考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制订高考改革方案,不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而应该由全国人大主导,将高考改革方案提交人大审议决策。其一,通过人大决策,可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而不只是教育系统的意见,形成各方意见的充分博弈,以达成改革共识。虽然教育部门在制订高考方案时,也称广泛听取了意见,但这是行政主导下的听取意见,不是各方意见充分表达。其二,可摆脱行政部门自身的利益局限。推进高考改革,势必要进行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比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探索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体系,必然要求部门放权,如果行政部门主导,放权就很困难。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就是在行政部门不放权的框架下只进行科目改革——行政部门的权力,维系在计划录取制度之上。其三,如果考试招生教学分离,中学自主教学、考试社会组织,全国所有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化考试,用社会化考试成绩去申请大学,不但把中学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而且,也打破高考的地方保护,实现学生的自由高考,而当学生拥有充分的选择权,这才是对考试公平、教育质量的根本促进。 2014 年 3 月 6 日 ,《中国科学报》《 熊丙奇: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应由人大讨论审议 》:做了多年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是历年全国两会上的热点人物。前年两会上,他直接向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插话”,提问考研泄题事件。去年 6 月,葛剑雄又因为请辞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再次引起轩然大波。耿直的性格、犀利的语言让葛剑雄有了“葛大炮”的称号。 3 月 2 日 ,刚到政协委员驻地的葛剑雄谈到高考改革,直言对教育部提出的高考改革方案不满意。他认为,现在提的高考方案都不是建立在科学论证、调查研究比较基础上的,另外,高考改革只盯着具体如何考、录取等问题,就是走错了方向。(《京华时报》 3 月 3 日 )我赞成葛剑雄委员呼吁高考改革方案要经过科学论证、调查研究,但却不认可其对高考改革的具体意见——高考改革不应该盯着如何考的问题,但应该盯着如何录取,如果考和录都不改,而只是去改革考不上大学也有美好的出路,那不是高考改革,而是系统教育改革和整体社会改革。只盯着如何录取的话,改革就会陷入各环节的彼此推诿之中。葛剑雄委员的意见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高考改革不能由行政部门主导制定和随意决策,而应该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审议,以凝聚共识,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目前教育部门透露的高考改革方案,由于只改考,而很少涉及录取的问题。因此,这一方案无法让基础教育摆脱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应试教育思维,减少统考科目、降低分值,延续的还是过去的科目改革做法。被认为有亮点的英语一年多次考,由于是选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排序录取,也不可能打破一考定终身,最多是多考定终身,考生的焦虑反可能增加。只有对录取制度进行改革,高考改革的僵局才可能打破。我国高考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录取制度问题。这一制度,对于大学而言,制造了录取不平等,高校在录取时分批次先后投档;对于考生,限制了其选择考试、选择教育的权利;对于中学,由于大学按单一的分数选拔录取学生,学校的教育教学只能完全围绕考试展开。葛委员认为,要清楚高考改革的矛盾在哪里。他所说的矛盾有二。第一,我们国家到底需要多少,或者有条件培养多少大学生。一旦高考招生名额确定了,如何去挑选人才,这个问题不难解决。第二,高考挑选剩下来的人怎么办?应该给他们一个合理的出路,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让他们觉得即使没有通过高考同样也有美好的前途。在笔者看来,前一个矛盾,有些似是而非。只要高考名额确定了,如何挑选人才就不难解决,这句话未必成立。因为,高考的招生计划不也是很清楚的吗?而第二个矛盾要解决,恰恰要通过高考制度改革来推动,这就是打破集中录取制度,消除学校间的不平等,让学校有自主办学空间,办出个性、特色,由此给学生创造多元的成才选择。现在的高考计划录取制度,制造了学校的等级、限制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实行个性化多元教育,培养个性化的学生,所以大家都把高考作为成才的出口。如果改革录取制度,实行大学完全自主的招生,当前的教育局面和就业局面都将发生根本改变。高考改革不是一件小事,不能拍脑袋随意决策。过去 10 年来,我国各地的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十分随意,江苏曾在 10 年内出台 5 套方案。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某种程度说,是江苏 2008 年已经实行的高考改革的翻版,而这一改革经过实践检验,已经被证明并不成功,基础教育并没有摆脱应试焦虑,学校、老师、家长、学生怨声载道。把在地方已经尝试不成功的方案再推向全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鉴于高考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制订高考改革方案,不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而应该由全国人大主导,将高考改革方案提交人大审议决策。原因有如下几个:其一,通过人大决策,可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而不只是教育系统的意见,从而形成各方意见的充分博弈,以达成改革共识。虽然教育部门在制定高考方案时,也称广泛听取了意见,但这是行政主导下的听取意见,并不是各方意见的充分表达。其二,人大决策可摆脱行政部门自身的利益局限。推进高考改革,势必要进行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比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探索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体系,必然要求政府部门放权,如果行政部门主导,放权就很困难。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就是在行政部门不放权的框架下只进行科目改革——行政部门的权力,维系在计划录取制度之上。其三,如果有全国整体的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不必各地各搞一套。包括葛剑雄委员在内的一些人士认为,分省命题考虑到各地教学水平、课程,特别是教材不统一,考试当然也要从实际出发,这其实是很传统的思路。试想,如果考试招生教学分离,中学自主教学、考试社会组织,用得着各地自行组织考试吗?全国所有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化考试,用社会化考试成绩去申请大学,不但把中学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而且也打破了高考的地方保护,实现学生的自由高考。只有学生拥有充分的选择权,才是对考试公平、教育质量的根本促进 2014 年 8 月 28 日 ,《中国科学报》《 熊丙奇:高考改革方案为何“难产” 》:教育部牵头起草的高考改革方案已在 2013 年 11 月完成,但迟迟难以通过,目前又数易其稿。十多个省份已完成地方方案,表示“等教育部发布后,我们再发布”。 2014 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高考改革方案已有初步意见,将力争在今年 7 月底之前出台。 7 月已过,仍无消息。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再次没能在既定的时间内出台。这不是教育部在这个问题上第一次“爽约”。 2011 年之后,教育部每年都表示“年内出台”,到了今年有点骑虎难下。(《南方周末》, 8 月 7 日 )高考改革方案“难产”究竟难在何处?按照通常的说法,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出台改革方案必须谨慎。可是问题是,在过去的四年多时间中,高考改革方案基本上都只是在教育部门内部讨论,只有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向公众透露方案的零星设想,却没有一次征求意见的过程(在国家制定《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时,曾征求过有关高考改革话题的意见,但那是制定纲要,并非制定具体方案)。另外,在四年中,教育部研究制定、发布高考改革方案一再爽约,但制定高考改革方案依然由教育部牵头,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高考改革的制定主导权从教育部转向全国人大,这是对高考改革负责的态度吗?高考改革“难产”,就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利益难以被突破。如果改革方案由教育部门主导制定,就是出台,也难寄予厚望。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关于高考改革的具体要求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落实纲要精神,必须在招生考试相对分离上有实质突破,而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放权。但教育考试部门并不愿意放弃自身的权力——包括两大权力,一是招生计划审批权,二是招生投档权,前者掌握在教育部门,后者掌握在考试部门。如果真按国家教育规划的要求制定高考改革方案,教育考试部门必须放弃这两大权力,由高校自主决定招收计划,由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如此一来,教育考试部门以前拥有的核心权力也就不再拥有。难怪针对自主招生改革,考试部门发出感慨:“这样改,还要我们干什么?”如果高考录取变为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确实不需要教育部门、考试部门再像现在这般深度参与考试、招生,把学校招生变为了行政部门招生——考试只是高校评价学生的一方面依据,大学独立进行录取,而不再根据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情况进行录取,学生自主申请大学,而不再在教育考试院的部署下填报志愿。随后,教育部门和考试部门必须转变原有的权力和管理思维,变为如何构建公平的考试招生环境以及为学生选择大学、大学选择学生提供服务。然而,教育考试部门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们还希望高校按计划招生,招生计划要经过自己的审批,如此高校就必须听命行政部门;他们还希望学生投档要由教育考试院投出,以确保学校在行政部门控制下按招生流程招生,每个学生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教育考试部门的理由是:把招生自主权交给学校,会制造不公平,目前的考试录取制度,是最不坏的制度。理由冠冕堂皇,但根本站不住脚。按照《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办学自主权归还高校,是大势所趋,在归还过程中,政府部门不应该贪恋权力,而应该坚定放权,同时建立确保高校能用好权力的制约机制。其中,具体制约机制有三:其一,监管机制,明确高校自主招生的操作规范,比如要求高校必须公开招生信息;其二,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教育部门应依法、依据《纲要》,督促学校进行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其三,选择机制,通过给学生选择权,促进大学办学理念转变。尤其是选择机制,这是监督权力、促进公平最有效的机制,我国集中高考中的加分造假丑闻、以及自主招生试点中的潜规则,都因学生没有选择权所导致,集中高考的加分由行政主导不说,自主招生试点名为自主招生,但实际上学生的选择权丝毫没有增加。通过自主招生,学生还是要填报志愿参加集中录取,这类自主招生其实只是高考加分优惠。冒名的自主招生败坏了自主招生的形象,让公众对这一改革也充满疑虑。从目前传出的高考改革信息看,教育部设计的高考改革方案对考生招考分离很少涉及,基本的逻辑是维持集中录取制度不变,仅做考试改革,即科目改革(调整科目)、分值改革(调整科目分值,计分方式),但录取方式不变。这摆明就是不放弃任何权力进行“改革”。这也在人们意料之中。权力部门能主动放弃自身的权力,真正向自己的利益开刀吗?如此改革,只会是换汤不换药的折腾。众所周知,我国高考改革,已经至少经历了 20 年这样的科目调整折腾——高考从考 7 门,到考 6 门,再到 3+X , 3+2 之类,科目一直在变,分值也在调整,可学生的负担减轻了吗?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问题有所好转吗?再延续科目改革的思路推进高考改革,是没有任何前途的。改革必须以考试招生分离为原则,着力打破集中录取制度,以教育部门放权为核心。为此,不能再由教育部门作为改革的主导,而必须建立新的改革机制,国家应鼓励各机构起草高考改革方案,包括民间高考改革方案,再由全国和各地人大,讨论、审议高考改革方案,以此把高考改革纳入正常的轨道。 2014 年 08 月 29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 8 月 29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 2014 年 9 月 3 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 〕 35 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4 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2017 年全面推进,到 2020 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企图利用媒体左右国家 高考改革方案野心勃勃。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或许没有想到,中国的教育决策由不得熊丙奇之流做主。树根不动,树枝瞎摇晃。 2010 年 6 月 11 日 ,《南方都市报》《熊丙奇专栏 : 舆论盲目鼓吹,乃因教育常识匮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在笔者看来,除了“盲目性”之外,主要原因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常识。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不要说普通老百姓、媒体记者,就是很多教育界人士,也不了解。所以,对一些教育管理的做法和“改革”措施,极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解读。 善良的人们哪里知道,恐怕只有熊丙奇,才能对中国教育的解读达到荒谬到蛊惑人心的程度。 2015 年 2 月 8 日 ,《城市快报》《教育问题如麻 陈丹青:没有权力瞎操什么心 不如读无用之书》:写给谁看?给学生看,无用;给教师看,无用。给教育当局看?当然更无用。你批评教育,你在什么位置?你无权无位,写这些做甚?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应当认识到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个人言论的无效性。 恐怕只有《中国青年报》几个涉世不深的几个小娃娃编辑才会采用熊丙奇的文稿。 以上内容约 6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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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教育学者”的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凭什么对国家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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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2-27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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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 教育学者 ”的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凭什么对国家发号施令?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2014 年 08 月 29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 8 月 29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 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要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要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 2014 年 9 月 3 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 〕 35 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三 ) 总体目标。 2014 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2017 年全面推进,到 2020 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既然暂不提“招考分离”,熊丙奇等人执意炒作“招考分离”,是与中共中央、国务院较量吗?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称“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外衣),自命清高,目空一切,竟然对国家发号施令。举证如下: 2014 年 9 月 20 日 ,《南方都市报》《 熊丙奇专栏 : 招考分离改革地方难有作为 》:作为全国进行高考改革试点的两个省市,上海、浙江于 9 月 19 日 同时公布了《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下文简称《方案》 ) 。由于这是高考改革实施意见颁布后,地方首次按部署进行改革试点,因此,两地方案的颁布引起舆论的关注。此前,笔者曾对这两地的《方案》在推进招生考试分离方面有一定期待,但两地方案在这方面涉及得并不多,只是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有进一步推进。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在录取制度改革上,浙江和上海都明确取消录取批次限制,浙江《方案》明确,“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上海则从 2016 年起,就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虽然“实施意见”指出有条件的省市要探索取消录取批次,但原来设置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三个录取批次的浙江能融合所有批次,一步到位,显示出取消批次的坚定态度。另一方面,在局部试点学校充分自主招生。浙江在高职提前招生中,“实行考生自主报考。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 1 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上海则在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率先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方式,同时对原来的春考进行改革,方案指出,“ 2015 年起,将本市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 ( 或技能测试 ) 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 ( 或技能测试 ) 情况进行录取。”笔者多年来一直建议春考应该向应届学生开放,可尝试学生申请多所大学,学校和学校双向选择,上海这次有可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除此之外,两地方案在录取制度方面的改革并不多,包括已经实行的高水平高校自主招生,也没有明确说法,上海只提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 2015 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相关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自主招生改革的走向依旧不明朗,依旧需要国家拿方案。出现这样的局面,也是在意料之中的。录取制度改革,是对高考权力和利益结构的调整,包括考试组织、考试评价、学生投档、计划审批等,很显然,只有国家层面才能作出这方面的调整,地方就是想有所作为也十分艰难。最多在近年来招生已陷入困境的高职高专层次进行尝试,而在本科院校招生尤其是 985 和 211 院校的招生方面,地方没有什么话语权。因此,要在考试招生方面有较大突破,还需要国家层面出方案。对于上海、浙江的方案,不少舆论关注科目组合、科目分值,但其实,按照 3+3 组合、总分录取,大家可以想出很多方案来,但这些方案说到底都只是科目调整,不涉及核心权力和利益,无法对整个高考格局带来多大改观。 国家要密切关注两地改革的走向,并针对改革中的问题,进行整体改革思路的调整。 ( 作者系教育学者 ) (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自称“ 教育学者 ”的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凭什么对国家发号施令?不知道天高地厚。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咸吃罗卜淡操心。 2015 年 2 月 8 日 ,《城市快报》《教育问题如麻 陈丹青:没有权力瞎操什么心 不如读无用之书》:写给谁看?给学生看,无用;给教师看,无用。给教育当局看?当然更无用。你批评教育,你在什么位置?你无权无位,写这些做甚?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以上内容约 2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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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还在为国家而努力奋斗的 科研人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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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mm 2015-2-16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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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的是搞科研的和收破烂的;晚睡的是搞科研的和按摩院的;不能按时吃饭的是 搞科研的和要饭的;担惊受怕的是搞科研的和贩毒的;加班不补休的是搞科研的和摆地 摊的;加入了就很难退出的是搞科研的和黑社会的;过节回不了家的是搞科研的和正在 劳改的。请珍惜身边搞科研的朋友,因为他们真的很不容易,挣的是卖白菜的钱,操的 是卖白粉的心,还时刻被人说“做你们这行最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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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利用《新京报》诟病国家教育战略忘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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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2-15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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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利用《 新京报 》诟病国家教育战略忘乎所以 《百度百科》解释, 985 工程,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 “ 985 工程”,也称“世界一流大学”工程。名称源自 1998 年 5 月 4 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讲话。最初入选“ 985 工程”的高等学校共有九所,被称“九校联盟”,截至 2013 年年末,“ 985 工程”共有 39 所高校。 《百度百科》解释, 211 工程是为了面向 21 世纪,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中国ZF集中中央、地方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建设 100 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 211 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九五”期间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 《百度百科》解释,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教育部新闻办对此前的网络传闻澄清,不存在废除“ 211 工程”、“ 985 工程”的情况。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旅游服,对国家教育发展战略进行诽谤。举证如下: 2014 年 11 月 19 日 ,《新京报》(熊丙奇)《教育时评: 985 何以从一流大学战略变为等级符号》: 985 、 211 成高校“贫富分水岭”,这很不正常:它投射出的,是行政计划思维之弊,而这也让初衷挺好的ZF战略计划拖住了自主办学的后腿。 2013 年,作为“ 211 ”“ 985 ”序列的清华大学科研总经费最多,为 39.31 亿元,财政拨款为 27.75 亿元,而非“ 211 ”“ 985 ”的高校科研经费最多的西南石油大学, 4.6 亿元中仅有 26.1% 为财政拨款,两者科研经费所获的财政支持相差 23 倍多。这是新华社提供的调查结果,直观反映出 985 、 211 身份对高校获取经费的影响。对此数据,有些人可能不服气:清华科研实力强,获得更多的国家课题经费很正常。在国外,哈佛大学获得的学术研究经费不也高于普通院校吗?问题是,国外大学获得更多经费并非靠行政计划安排,而是通过正常竞争,前者引导学校面向行政指标办学,后者则是从学术规律出发。【 985 、 211 应是激励手段,而非评判依据】 985 和 211 工程,本是国家重点资助学校、学科建设的战略。国外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时,也曾有国家重点资助计划。从逻辑上讲,ZF拨款是为提高办学水平,因此国外普遍强调投入的效果,而不会把入选项目作为评价依据。但在我国,入选工程、计划本身却变为荣誉,导致重点资助战略严重异化。拿 985 工程来说,若是把入选 985 而非利用工程所获资金获取绩效,当作办学地位提升的标准,那它必然引导学校把精力用错地方。所以可看到,我国高校合并潮出现在 985 、 211 工程评审期间。而科研中存在的“重立项、轻研究”风气,原因也在于此。高校教育与科研,先得抢工程,有工程才有身份有资源,而教学和研究则被置于教育次序末端。在此情况下, 985 、 211 也就成划分等级的符号。它能人为制造出学校的三六九等、学者的身份之别,而这又会影响到招生、就业等。这跟国际上的大学分级依据的“市场导向——自然分层”,完全是两码事。而拨款体系的扭曲下,无论是高校发展机制还是行政评审指标,都会偏离学术本位。【ZF战略计划不可妨碍学校自主办学】说到这,问题来了:ZF制订战略规划只会南辕北辙?有些人结合日本制订的“ 50 年内培养 30 名诺贝尔奖得主”的宏伟计划,来论证我国推进教育工程、人才计划的合理性。可事实上,日本为发展基础教育研究,设立国家资助经费,任何学者都可平等申请。注重绩效考核与倡导平等竞争,构成ZF投入的基本取向。这无疑可资借鉴:归根结底,要理顺ZF计划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ZF加大投入可以,但不能嵌入到资源分配枝蔓上来,而应建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育拨款预算并进行专项监督。在具体工程、计划上,它着眼“长期规划”的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有关学校建设项目和分年度预算进行动态调整。在绩效评估中,形成让数据说话的证据文化,也拓宽评审指标内涵,并建立“绩效不佳退出制”。而在自主办学的环境中,学校办学不能高度依赖ZF部门的资金,而应拓宽社会办学资源。很多高校现在把科研项目分为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把ZF部门的纵向课题作为考核、评价教师的重要指标,横向课题则被视为含金量不高。这类偏颇的评估方式必须改变。说到底,要消除集结在 985 、 211 上的问题,重在消除它背后的行政计划思维,这不是说国家该取消一流大学战略,而是说应在保障投入的基础上,推进校际与学科间公平竞争,把绩效考评提上更重要的位置,而与之对应的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等,作为一揽子举措也应加快步伐。□( 熊丙奇 教育学者 )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利用《 新京报 》诟病国家教育战略忘乎所以。 第一、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旅游服,应当知道, 985 、 211 工程是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因此,可以说,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诟病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属于主观故意。 第二、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旅游服,提出“ZF战略计划不可妨碍学校自主办学”的命题,是十分荒谬的。 第三、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旅游服,提出“ 985 何以从一流大学战略变为等级符号”的质疑,显然是诟病国家教育发展战略。 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应当知道 985 、 211 工程是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不要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随帮唱影。请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保持距离,以免追尾造成事故。 以上内容约 2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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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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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27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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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 ) 》一知半解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 2010 年 7 月 8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中发 12 号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 》。 2010 年 7 月 30 日 ,中国广播网【《教育规划纲要》公布 独家对话纲要制定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7 时 16 分报道,教育,是今天,也是明天。一个国家的未来要靠教育实现,而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昨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正式公布,纲要提出了今后 10 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自 2008 年 8 月启动制定工作以来,这份《纲要》经过了两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本前后进行了约 40 轮的修改。全文约 27000 字的《纲要》是中国进入新世纪后的首份教育规划纲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眼中,这份《纲要》通过直面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从而提高教育质量,也将解决教育公平问题。这份《纲要》对当前教育领域的哪些热点、难点问题做出了回应?将对中国教育的未来发展产生哪些影响?昨晚,《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张棉棉采访了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和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纲要逐一进行了解读。 读完以上文字,读者或许误以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的“制定者”之一。有资格对纲要逐一进行了解读。可是,随着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部分文章中的文字表述,我个人觉得 熊丙奇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 ) 》一知半解。举证如下:约 2 万字。有兴趣的可以继续搜索续补。 2009 年 6 月 2 日 ,《南方都市报》《 熊丙奇专栏 : 教改方案应该广纳多方意见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就成为教育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大事,其间,教育部两次公开征求意见,都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有消息称,教改规划纲要将于不久陆续出台。笔者最近和有关接触教改规划的人士交流得知,如何取得突破,成为规划纲要出台的难点。能否动真格,无疑将成为此次教改规划纲要制订成败的关键。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教改纲要制订,从一开始就陷入悖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教改,能够“动真格”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吗?如若政府部门不愿意放权,教改又谈何动真格?比如,就高校行政化问题而言,要高校淡化行政化色彩,回归教育本位,根本途径有三:一是建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高校获得的拨款,不受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亲疏影响,政府部门从掌握财权,到转变为监督教育拨款委员会按照人大审批的预算向高校拨款;二是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将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校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科学研究自主权等归还大学;三是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把高校“变为”真正的教育机构、学术机构,这是校长的职业化与公开遴选的基本前提。从国外大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经验看,政府部门作为举办者,履行教育投入责任以及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而不直接参与办学,是政府和高校各司其职,并不会影响高校的办学质量。而且,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参加公办学校理事会的方式,掌控学校的发展战略。但是,推行以上改革,意味着相关政府部门失去财权、人事权,无法把高校的领导岗位变为解决行政官员升迁的驿站,对此,政府部门有积极性动真格吗?在官本位的社会现实中,高校不能没有行政级别,没有行政级别,将意味着高校没有地位,学校领导没有成就感,难以获得社会资源,如此等等——— 把行政级别、官场地位作为大学办学的成就,这本身就是需要革除的荒谬景象。再比如,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言,要使各地各校的义务教育质量大体一致,需要改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简单地说,就是加强省级统筹,由省级财政统一配置各地的教育资源,缩小同省内部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差距,实现省内教师资源的轮换和共享。事实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单单牵涉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还事关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推进——— 正是由于各校存在严重的办学质量差异,才有选择幼儿园、小学入学以及小升初的择校热,以及对应择校热的培训热、考证热。无论根据财力,还是财务管理的技术,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政府部门下决心,目前,在农村特岗教师的招聘中,就已经尝试推行省级统一招聘。但是,在均衡义务教育发展中,虽然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了政府的职责,但各级政府部门却很不热心。问题同样是,这动了政府部门的“奶酪”。道理很明了:义务教育不均衡,家长必然有择校,择校意味着有利益交易空间,如果各个学校的办学质量均衡,没有了择校,又从何处谋求收入呢?因此,对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少地方政府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或说财力不充分——— 政府部门在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大建形象工程时从来不缺钱——— 或说老百姓有反对,因为一均衡,好学校就没有了,满足不了大家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 ( 谁说均衡就是降低所有学校的办学质量,而不是把每一所学校都办好? ) 改革的突破,本质上就是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实现利益重组,存在既得利益者对改革的阻力,是在情理之中的。但是,如果改革本身就由既得利益者来牵头,取得突破当是难上加难。虽然在制订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有民意听取的过程,但是,究竟听不听民意,哪些民意会被采纳,并不是民意说了算——— 譬如听取高校领导对行政化的意见,他们会有什么意见呢?在教改规划纲要制订进行到关键时刻,笔者作如下建言。其一,教改方案不能只有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一套、一个版本,而应该有多套、多版本,以充分体现各方的意见,汇聚各方的智慧;其二,教改方案不宜拘泥于若干教育举措,而应注重整体制度框架设计,因为教育问题是环环相扣的,只解决某个环节,而不注意其他环节,改革必难推进,比如建立自主招生制度,却不推进大学的校内学术民主管理;取消中学文理分科,却不改革高考制度;其三,各套教育改革方案,应提交人大听证、比较、优化、审议。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改革只有在各方利益充分博弈基础上,按照教育发展规律推进,才能取得突破,而不至于在现有利益格局下,做换汤不换药的局部调整,这对老百姓而言,将难获改革实惠,而只会被折腾。 ( 作者系 21 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 2010 年 2 月 11 日 ,《东方早报》《 熊丙奇: 2010 版教改要吸取 1993 版教改教训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2 月 8 日 表示,《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本会在春节过后、两会之前向社会公示,会让社会公众了解规划纲要的思想与政策“是否合适”。公众确实十分关注具体会有怎样的改革思路和改革政策。但有一点,似乎被忽视了,那就是,假定方案得到公众认可,但这些改革思路和改革政策,能不能真正得到执行呢?笔者的这种担忧,不是没有理由。比如关于改革办学体制, 1993 年版的纲要,有如下明确的表述 : ——“改革办学体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在现阶段,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 ——“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上,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要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要区别不同的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以上表达,在 2010 年的纲要制订中,是不是有些似曾相识?客观上说,在 1993 年版纲要颁布后,我国教育立法进程加快, 1995 年出台《教育法》、 1998 年出台《高等教育法》、 2002 年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明确了学校办学的自主权,也基本理顺了政府和学校的办学关系。可是,“落实”成为一个大问题。温总理在前不久围绕教改制订而举行的五次座谈会上,就谈到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比 1993 版纲要中的话——“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再看现实中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办学,我们会无奈地发现,大家所建议的,是 17 年前,我国教改纲要中早就明示的。除了办学体制,在过去 10 多年间,每年两会都会提到的一个话题是,教育投入不足。这个话题的依据也是 1993 年版的教改纲要,纲要称,“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 4 %。”可是,直到 2008 年,该比例仅为 3.48% 。教改从根本上说,是利益的重新调整过程。 1993 年版教改中,描述了办学体制的蓝图,但没有建立约束机制,这一问题,还延续到了《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立法之中,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大学自主办学的 7 项权利,但这部法律却没有“法律责任”一章,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干涉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学校找不到地方讨说法。温总理在近期的座谈会提到这次教改的四方面内容——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都牵涉到既得利益,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利益的调整。可以说,教育行政部门放权(放办学权、评价权、监督权)是这次教改的核心所在。假使在这新一轮教改中,没有吸取 1993 年版教改的经验、教训,还是让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改革的主导力量,不把改革主导权交给学校、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没有体现、保障学校自主权、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益的机制,有可能“再好”的思路和方案,都只是空谈。( 作者系 21 世纪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2010 年 3 月 1 日 ,《北京青年报》(熊丙奇)【 教改《规划纲要》 还需进一步增进共识 】:期待已久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昨日公布,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舆论普遍认为,这一教改《规划纲要》凝聚了目前所能达成的教改共识,直面教育现实问题,有诸多突破、创新和亮点。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文本看,经过长达一年半时间的征求意见、座谈交流,已经在公众关注的诸多教育问题上形成共识。但是,在一些关系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还存在理念不清、概念模糊、改革路径不明等问题,需进一步增进共识。这是《规划纲要》第二轮征求意见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加大教育投入的共识。《规划纲要》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2012 年达到 4% 。”这一规定令人不解的是,就在教育部前不久公布的 2010 年工作要点中,还提到“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DP 比例 4% 目标的实现”。现在看来, 4% 的投入比例在 2010 年是难以达到的,至少要等到 2012 年。事实上, 4% 的教育投入比例是一个很低的投入水平,以《规划纲要》确定的教改目标看,缺乏政府经费投入的教育发展,在扩大教育公平、减轻老百姓教育负担方面,将难有大作为。笔者曾多次建议,应将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DP 的比例确定为 2020 年达到 5% 。另外,在教育拨款这一老大难问题上,《规划纲要》并没有提及建立落实教育投入的保障与问责机制。二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共识。《规划纲要》指出,“到 2020 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 2020 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请注意,这里提到的是“普及”,而没有谈及“义务”,也就是说,此前引起广泛议论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并没有出现在纲要中。这其实与教育投入水平有关,如果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不管是向上延长,还是向下延长,都需要大笔经费投入,而教育投入比例确定为 4% ,是很难再有经费去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因此要解决学前教育这一教育“短板”问题,还需要做很多努力。从政府应把主要精力放到发展公共教育,提高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年限、减轻老百姓教育负担来看,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应是《纲要》制定中认真加以考虑的问题。三是教育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共识。《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这是振奋人心的。但就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质而言,《规划纲要》的描述是“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这与世界一流大学运作成熟的以“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相去甚远。《规划纲要》还谈到“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但其所界定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功能,也与现代大学制度中理事会(董事会)的功能不同。当然,探索创新是可以的,但在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上,其实可以积极地“拿来”,借鉴国外成熟的制度。否则,此现代大学制度非彼现代大学制度,我国大学的发展可能依旧难以摆脱行政的影响,行政权和学术权依旧不分,教师和学生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四是改革路径和全新教育管理框架的共识。《规划纲要》提出,“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究竟设立在教育部还是成立在国务院,其功能是“审批”改革,还是破除改革中的权力阻力,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纲要》并未明确。如果设立在教育部行政部门,那么,改革很难破除部门利益的阻力——改革权也是一项需要学校争取的权利。另外,《纲要》也提到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但却未对政府与学校的管理模式进行描述,也仅仅是“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这其实应是《规划纲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明确政府在放权给学校后,以怎样的方式管理学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规划纲要》应该反映国家的意志、决心和战略眼光,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规划纲要》进行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显示出制定好《规划纲要》的诚意,因此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已经达成的共识,更应该增进共识,并就一些教育问题中的关键利益点进行意见交锋,这样才能让《规划纲要》不但文本更完善,而且具有现实操作性,真正管用。( 熊丙奇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 2010 年 3 月 30 日 ,新浪网“熊丙奇的博客”《 教改规划纲要第二轮征求意见后是大改还是微调 》: 3 月 28 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 》 ( 下称《纲要》 ) 第二阶段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各界对这个征求意见文本的热议,不乏透彻的分析和中肯的评价。有一种意见认为,在一些关系教育发展的关键点上,《纲要》还存在理念不清、概念模糊、改革路径不明等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在第二阶段征求意见中增进共识。(《瞭望》新闻周刊 3 月 28 日 )此前,在两会期间进行的针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集体采访中,教育部官员透露,截至 3 月 10 日 ,社会各界已向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提出意见建议共计 14815 条 ( 截至 28 日下午,教育部征求意见平台上共有近 18000 条意见和建议 )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人士还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积极建言,从互联网和新闻媒体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报道评论 161 万多条。由此可见,对于教改,社会各界还有很多话要说。现在的问题是,在第二轮征求意见出现这么多新的意见、建议的情况下,《纲要》会做怎样的调整,是针对建言中提到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做“大改”,还是仅仅就一些文字表述做一些“微调”呢?如果从教改《纲要》的完备性以及操作性出发,《纲要》将面临大改。比如,在如何保障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增长方面,目前提到的 2012 年达到 GDP 的 4% ,显然不够,因为《纲要》面向 2020 年,需要对 2012 年之后的教育投入进行规定,另外,就怎样真正落实这 4% ,也缺乏保障机制;再比如,对于学前教育这一“教育短板”,《纲要》仅提到普及一年学前教育,而且发展的思路是“政府主导”,面对学前教育只有不到 50% 入园率以及天价幼儿园的现实,这一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需要重新定位;还比如,对于高考制度改革,《纲要》建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新考试招生模式,但是并没有涉及扩大考生的教育选择权,而自主招生改革的核心,必须是扩大受教育者的选择权,简单地说,就是一个考生可以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以此促进各类学校的平等竞争;还比如,对于《纲要》的落实,整个文本出现了 21 个“逐步”、 41 个“探索”,这给人的改革信心不足,在改革的推进上,《纲要》提到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但这个小组设在何处,功能如何,并不清晰,假使其设在教育部,功能是审批改革,改革的前景将很不乐观。要解除公众的疑问,对《纲要》进行大改,是必然的。为此,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利益博弈——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过程。对于教育经费保障,就要调整预算权、拨款权、监督权,不能将所有财权集中在政府部门,拨多少款、怎么拨款、拨不拨款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对于赋予受教育者教育选择权,就要让大学从选择学生,到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尤其是学校被学生选择;对于改革的推动,就要打破既得利益部门的部门利益阻力,推动教育行政部门首先放权。也正是由于如此,《纲要》根据征求意见进行大改的可能性甚微。需要注意的是,从 2008 年 8 月启动,到今年 2 月推出征求意见文本,这长达一年般时间,就是在进行利益博弈,《纲要》所达成的共识,被认为是到目前为之所能达成的共识,那么,经过短短一个月的征求意见,会有新的共识“被增进”么?这次征求意见中,其中学前教育方面的建议最多,高达近 4000 条。网友最大的希望是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最大的意见是学前教育费用太高。但针对网友的建议,针对网友建议的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问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袁振国曾表示,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暂时是没有可能性的,因为我国义务教育刚刚实现基本普及,现在是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时期。这是一个从《纲要》启动制订时,就存在的老问题,即公众对于教育的意见,会被主导教改的教育行政部门选择性的采纳,“共识”也就局限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接受的范畴之内。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纲要》的制订,还得纳入由人大讨论、听证、审议的程序。当然,在这个时候重提程序问题,也许没有多大意义,但是这提醒教改主导部门,真正重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教改的关键问题上再有突破,同时,有必要改革地方教改的模式,在各地制定当地的教改纲要时,采取新的方式,这有利于在一些民众关注的教育难题上,进行充分的利益博弈,以破除改革的阻力,顺利推进改革。 2010 年 3 月 30 日 ,新浪网“ 熊丙奇的博客”《地方教改应该在关键领域有所作为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束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之后第二天,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文本发布,自 3 月 29 日 至 4 月 29 日 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纲要》提到的几组数据令人关注,一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所占比例达到 15% 左右”;二是“重点建设 20 个学科,努力冲击国际一流水平;重点建设 200 个学科,使之逐步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学科。”这些数据,被认为代表了上海教育的国际化和高度——对于未来 10 年的上海教育,国际化和世界一流,是无法回避的目标——如果能达到,必引人瞩目、振奋人心,而问题正在于能否做到。先来看 15% 的留学生比例。按照世界一流大学的评价标准,其中有一个指标是,攻读学位的留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 20% ,由此可见,上海制定的 15% 目标,是冲着世界一流水平去的。这显然体现了上海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战略眼光。但这一目标能达到吗?这就得看看现实。根据《 2008 年上海市教育工作年报》, 2008 年各普通高校有留学生 14273 名,而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 50.29 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 33.36 万人),研究生 9.55 万人,以此计算,留学生的比例只有 2.4% ,如果去掉专科生,留学生的比例为 3.33% 。这离开 15% 实在太远。再以复旦大学为例,该校网站介绍“学校现有各类学生近 50200 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 11976 人,普通本专科生 14816 人,外国留学生 2812 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 11160 人,网络教育本专科生近 9510 人。”以全体在校生计算,留学生比例仅占 5.6% ,而如果去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外国留学生(假定全为攻读学位的学生)也只占不到 10% 。也就是说,连复旦大学的留学生比例目前也只有 10% 不到,要让上海所有高校在未来 10 年都发展到 15% ,上海的高校必须拿出与之匹配的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的切实行动来。毕竟扩大留学生规模,不像国内扩招那么容易,总不至于花钱请外国学生来留学。这就要看第二组数据了。如果上海高校中有 20 个学科世界一流, 200 个学科国际先进,要达到上述留学生比例,还是有一定可能。而要让学科世界一流(其背后是大学成为世界一流),众所周知的路径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行学术本位管理。与国家版教改《规划纲要》一致,上海教改《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到现代学校制度构建,而两相对比,上海地方版还有不足。国家教改《规划纲要》提到逐渐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这在上海教改《规划纲要》中没有出现。客观上说,上海教改《规划纲要》所提到的现代学校制度改革,比国家版更为保守。在此前关于国家版的讨论中,不少人士曾指出国家版提到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学校制度与“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现代大学制度相距甚远,以此观察上海版教改纲要,也未有突破。教育去行政化改革,是教育管理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不啃下这块“硬骨头”,实难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更遑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上海教改《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但从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的历程看,无论是一流大学还是一流学科,都难以靠计划建设出来,没有基本的制度保障,即便有再多的资金支持,一流只能停留在梦想之中。当然,这也可解释作为地方,上海在等待国家教育改革的最终意见,但是,国家教改《规划纲要》不是明确提到中央向地方放权,以及政府向学校放权么?已经是教育改革综合试验区的上海,当在关键性改革方面,做出表率,闯出新路。这也是上海教育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走向国际,“冲击”国际一流的关键所在。 2010 年 4 月 17 日 ,新浪网“熊丙奇的博客”《 推进教改,要有大教育、大改革的视野与作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4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新华社 4 月 15 日 )虽然会议对教改《规划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但总体而言,教改《规划纲要》已经基本完成文本制订阶段的工作——当然,也会有不少人关注第二轮征求意见中,究竟有哪些意见被采纳——接下来将转入实施阶段。而如何实施教改《规划纲要》,比文本的制订面临更大的困难。在教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发布之际,有专家曾谈到,这是目前所能达成的改革共识。笔者虽一直呼吁要增进共识,但也明白在经过一年半时间的讨论出台征求意见文本后,再就一些关键问题增进共识,十分艰难。可就是如此,要从目前达成的有限共识到推进改革,也并非水到渠成,在改革推进中,必然还将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阻力,教育改革是真改还是假改,不在于纲要文本写了什么——写了什么也很重要——而在于具体落实得如何,在于面对阻力的坚决态度。有两方面改革,笔者特别关注。其一,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这是一个始于上个世纪 90 年代初的教改话题,在 1993 年版的教改规划纲要中,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就是改革的目标与任务之一,但直到今天,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依旧少得可怜。要推进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改革,阻力不在于学校(学校求之不得),不在于教师(教师也苦于自己的教学、科研受行政干扰),更不在社会(社会也期盼学校有个性与特色),真正的阻力,来自于教育行政部门。因为一旦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行政部门就将失去办学权、审批权、行政评价权,再难对学校办学指手画脚,也无法享受大权在握被学校奉为上宾的待遇,而只能老老实实地履行教育投入责任,做好教育服务。这也是笔者担心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改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推进的原因。难道行政部门不会眷恋既得利益,勇于向自己开刀?从过往教育行政评估泛滥的事实看,依靠行政部门自觉放权,是很难靠得住的。在笔者看来,教改是真改还是假改的“试金石”,就是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改革的第一对象。其二,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并不是教育去行政化改革的全部,但绝对是最关键的环节——以大学而言,教育去行政化,最终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行“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如果不取消行政级别,大学根本无法做到自主办学——作为官员的校领导必然听命行政部门的指挥,现代学校制度无法构建;可如果只取消行政级别,学校却不能自主办学、校内照样以行政管理学术和教育事务、受教育者的权益也无保障机制,当然取消行政级别无益于去行政化,反而会矮化大学。以上这种关系,令人对改革前景难以乐观。一种极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由于大学不能自主办学、校内改革迟缓,取消行政级别的改革试点“被证明”为“不利于教育发展”,由此行政级别重新恢复,之后再不提及。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是只做局部调整就可达到改革效果。近年来,一些高校校内所谓的学术权与行政权分离改革,之所以会失败,就是没有对教育举办权、办学权、教育权、学术权、受教育权进行梳理,局部的利益调整终受制于整体环境。所以,能否以大教育、大改革的视野,去推进教育改革,而非就事论事,将直接影响教改《规划纲要》的实施。其实,从教改《规划纲要》制订的意义看,就是为了系统描述,并统领未来的教育发展与改革,我们本不该有教改难以系统推进的担忧,但是,鉴于长期来教育管理的各自为阵,顾此失彼,如果规划所设计的改革不同步推进,改革效果可能南辕北辙——政府向学校放权,可学校的内部改革迟迟不推进,就会出现“一放即乱”的办学局面,目前公众对高校自主招生的质疑,就因大学没有在获得自主招生权时,同步进行校内管理改革,以行政为主导的教育管理,为腐败滋生提供空间;政府不向学校放权,却要求大学探索新型管理制度,尝试建立董事会、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教授会之类的机构,就会出现现代学校制度的形似而非神似,这些机构早就在我国大学中存在,但几乎都是摆设与工具。如果教育改革不能触及核心利益,只在局部寻求有限作为,教改《规划纲要》就很可能沦落为墙上规划,这是整个社会和教育领域,不期望看到的“改革局面”。 2010 年 5 月 1 日 ,腾讯网《落实教改《 纲要》,要避免走调变形 》:双休日我在江苏的两所中学讲座,和校长谈起上周刚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其中,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轮换的规定,是他们最为关注的条文之一。校长们说,实施这一规定,有可能不是“治教”而是变为“治人”,这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治人”,不是管理人的意思,而是“整人”。根据几位校长的经验,实行教师和校长轮换制,完全有可能对教学水平不高、那些不听领导的话、与领导关系不好的教师、校长进行轮换,而学校的办学骨干、与领导关系亲近的教师和校长,则有可能一直不会被轮换。——不被轮换至少有两种可能,一是每次轮换的比例最多不过三分之一,有的人可能次次都轮不上;二是即使规定五年之内教师、校长必须轮换,但是,谁知道我们的政策能不能延续五年?说不定五年之后,由于第一轮“轮换效果”不佳,这个政策又被中止了呢?这还是“治人”的一方面,就是被轮换,轮换到哪个地区、哪所学校,也是大有讲究的——关系好的,可能就在原来学校的附近轮换,或者轮换到更理想的地区、学校,关系不好的则可能被发配到离家远、大家都不愿意去的地区。此前,关于实行教师轮换制,我曾撰文指出,必须具有一大前提,即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国家教育公务员,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这样,教师享受了教育公务员的权利,也就得履行相应责任,接受轮换的结果。但,通过与校长的交流发现,除了要具有这一前提,科学、合理实行教师轮换制,还得有两个基本组织。一是社区教育委员会,这在国外中小学管理中,是十分重要的代表社会各界,参与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参与学校管理的决策,还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对于教师轮换,作出决定的不是教育行政部门官员或者中小学领导,而是社区教育委员会。二是教师委员会,这同样是现代学校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代表教师权益的组织。如果设有全体教师组成的教师委员会,那么,对学校内部哪些教师进行轮换,就不会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结果,也难公开、透明,而领导们正可用“轮换”来“治人”。一个教师轮换问题,背后其实牵涉到教育发展理念调整与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到,要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但是,一个很明显的倾向是,各项教育改革之间,似乎没有做好同步改革的打算。有可能的改革局面是,推进教师轮换制,可却不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国家教育公务员管理,同时也不建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教师委员会。操作这一改革措施,还是基于当前对教师的管理模式和学校管理模式,其必然结果是,教师轮换制改革走向失败。其他的教育改革的命运也可能与这一改革完全一样。事实上,以前的各项教育改革,也是这样从大家寄予厚望到走向失败的,包括禁止择校,却不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模式;推进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却不打破高考集中录取制度;推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 985 ”工程,却不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却不实行学术本位管理……教改《规划纲要》即将启动实施,期望这样的旧事,不要再在落实教改《规划纲要》中重演。 2010 年 7 月 31 日 ,《北京青年报》(熊丙奇)《 突破既得利益者的阻力 实质推动教育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 ) 》(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将这一《纲要》与今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正式颁布的《纲要》有不少地方进行了修订,语气更为明确。比如,在“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部分,有一重要的描述变化——将此前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修订为“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里少了一个“逐步”,无疑体现了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改革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坚定态度。但总体而言,《纲要》并没有实质性的修改。以此前公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学前教育而言,正式颁布的《纲要》并没有修订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依旧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 2020 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 0 至 3 岁婴幼儿教育,所作的修改也主要在文字表述上,诸如由“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修改为“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这样的比照,或许会令大家略微失望——轰轰烈烈地征求意见,公众也提了那么多意见,为何采纳者寥寥?笔者并不这么看。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是迄今为止教育改革所能达成的共识,大家希望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增进共识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被大幅采纳,可能性极小——这需要又一个漫长的利益博弈过程。笔者更为关注的是目前《纲要》所设定的教育发展和改革目标、举措能否真正落实。比如,《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2012 年达到 4% 。社会各界对此评价颇高。然而,在 6 月份,财政部负责教育资金投入的教科文司就召开预算会,对《纲要》落实所需资金规模、分年度投入计划和投入方向以及筹措资金方面进行研究落实。财政部官员表示,“实现这个目标财政缺口有几千亿”。这难免令人担忧, 4% 的目标是否能如期实现?或者,就是 2012 年实现了,之后能否持续保持?这样的担忧是有前车之鉴的。 1993 年版的《中国教育和发展纲要》就明确指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 4% ”,然而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尚未达到。要确保 4% 的教育投入目标真正得以落实,要改革教育经费的拨款方式,建立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拨款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教育预算,并监督按预算拨款。再比如,虽然《纲要》明确“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然而,究竟怎样推进取消行政级别的改革,还是一片茫然。笔者接触的教育人士,几乎没有几个相信会真正取消行政级别的——是靠教育行政部门?还是靠学校行政机构?取消行政级别之后政府怎样管理学校?校领导们心甘情愿被取消行政级别吗?因为取消行政级别是涉及到政府与学校关系、学校领导遴选、学校内民主管理的系统问题,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放权(财权和人事权)最关键。可是,教育行政部门愿意主动放权吗?而吊诡的是,主导教育改革的恰恰是教育行政部门。所以,这也难免让公众对学校的去行政化改革难以乐观。为此,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应该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也不应该把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而应该至少设立在国务院,最好设立在全国人大,由人大机构来主导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分权,并对教改是否落实进行问责。类似的《纲要》执行问题,还有很多。包括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当地求学与升学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纲要》应该反映国家的意志、决心和战略眼光,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现在,《纲要》已经启动实施,人民对中国教育的信心能否增加,就要看具体的落实情况了。倘若《纲要》只是墙上规划,在现实中难以突破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仍是维持现有利益格局,那么,公众对教育的信心,不仅难以增加,甚至还可能会进一步丧失。因此,对于既已确定的改革目标,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主导者、改革的途径与手段,以加快实施进程。( 熊丙奇 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 ) 2010 年 8 月 1 日 ,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 教育规划纲要的修订但愿不是文字游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以下称《纲要》)正式文本 7 月 29 日 公布。将其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照,正式文本中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增加了“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新京报 7 月 31 日 )《纲要》正式文本公布以来,这样的比照在各媒体上都一定程度存在。这反映了社会舆论对《纲要》的高度关注。虽然《纲要》总体上并没有实质性的修改,然而,局部文字描述的微调却也很吸引眼球。仅举几例。在征求意见稿发布时,笔者曾统计,这一文本中,有 21 处“逐步”。对于正式文本,笔者再进行统计,“逐步”减少为 18 处。其中,比较关键的减少为,将征求意见稿中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修订为“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里少了一个“逐步”,无疑体现了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改革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坚定决心。当然,这一取消,也与今年 6 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所提到的“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一致的,否则,《人才规划纲要》要求“取消”,而《教育规划纲要》却称“逐步取消”,对于改革,公众难免将信将疑。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正式文本相较征求意见稿,有两处变化。一是将“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修改为“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增加了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二是在“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条款增加“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以上两处修改(严格说来应是三处,多元录取机制之前,加上了“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表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突出保障公平。这是与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呼吁要以公平为出发点来推进考试升学制度改革相吻合的。对于学前教育,虽然这是征求意见最为集中的领域,公众也期待能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然而,《纲要》所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仍旧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 2020 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 0 至 3 岁婴幼儿教育”,而修改之处是,将 “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修改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这一修改,从字面上看,只是“大力发展”,与“积极扶持”的位置挪动,但涵义却是不一样的,这传递的意思是,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侧重,将是公办幼儿园而非扶持民办幼儿园。社会舆论之所以对照《纲要》的修改之处,是想了解征求意见阶段,政府部门究竟多大程度采纳、吸收了民意。作为统领未来 10 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章,其每一句描述,都应具有刚性约束力,所以,“细抠”每一句描述,对于理解、落实和执行《纲要》,意义重大。也正是如此,但愿《纲要》的修订,不是一场文字游戏,而且,在落实和执行《纲要》中,须有明确的举措,来对应“取消”、“大力发展”。不然,从“逐步取消”到“取消”,从“积极发展”到“大力发展”,这“字斟句酌”,只会增添公众对教育未来的焦虑,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式主义的反讽。 2010 年 8 月 2 日 ,千龙网(熊丙奇)《 如何避免教育规划纲要成为纸上愿景 ?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 ) 》(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将这一《纲要》与今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正式颁布的《纲要》有不少地方进行了修订,语气更为明确。比如,在“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部分,有一重要的描述变化——将此前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修订为“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里少了一个“逐步”,无疑体现了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改革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坚定态度。但总体而言,《纲要》并没有实质性的修改。以此前公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学前教育而言,正式颁布的《纲要》并没有修订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依旧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 2020 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 0 至 3 岁婴幼儿教育,所作的修改也主要在文字表述上,诸如由“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修改为“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这样的比照,或许会令大家略微失望——轰轰烈烈地征求意见,公众也提了那么多意见,为何采纳者寥寥?笔者并不这么看。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是迄今为止教育改革所能达成的共识,大家希望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增进共识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被大幅采纳,可能性极小——这需要又一个漫长的利益博弈过程。笔者更为关注的是目前《纲要》所设定的教育发展和改革目标、举措能否真正落实。比如,《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2012 年达到 4% 。社会各界对此评价颇高。然而,在 6 月份,财政部负责教育资金投入的教科文司就召开预算会,对《纲要》落实所需资金规模、分年度投入计划和投入方向以及筹措资金方面进行研究落实。财政部官员表示,“实现这个目标财政缺口有几千亿”。这难免令人担忧, 4% 的目标是否能如期实现?或者,就是 2012 年实现了,之后能否持续保持?这样的担忧是有前车之鉴的。 1993 年版的《中国教育和发展纲要》就明确指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 4% ”,然而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尚未达到。要确保 4% 的教育投入目标真正得以落实,要改革教育经费的拨款方式,建立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拨款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教育预算,并监督按预算拨款。再比如,虽然《纲要》明确“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然而,究竟怎样推进取消行政级别的改革,还是一片茫然。笔者接触的教育人士,几乎没有几个相信会真正取消行政级别的——是靠教育行政部门?还是靠学校行政机构?取消行政级别之后政府怎样管理学校?校领导们心甘情愿被取消行政级别吗?因为取消行政级别是涉及到政府与学校关系、学校领导遴选、学校内民主管理的系统问题,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放权(财权和人事权)最关键。可是,教育行政部门愿意主动放权吗?而吊诡的是,主导教育改革的恰恰是教育行政部门。所以,这也难免让公众对学校的去行政化改革难以乐观。为此,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应该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也不应该把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而应该至少设立在国务院,最好设立在全国人大,由人大机构来主导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分权,并对教改是否落实进行问责。类似的《纲要》执行问题,还有很多。包括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当地求学与升学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纲要》应该反映国家的意志、决心和战略眼光,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现在,《纲要》已经启动实施,人民对中国教育的信心能否增加,就要看具体的落实情况了。倘若《纲要》只是墙上规划,在现实中难以突破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仍是维持现有利益格局,那么,公众对教育的信心,不仅难以增加,甚至还可能会进一步丧失。因此,对于既已确定的改革目标,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主导者、改革的途径与手段,以加快实施进程。 2011 年 4 月 2 日 ,南方网《 熊丙奇:教改不要贻误时机 》: 3 月底,北大会商“思想偏激”学生的制度闹得沸沸扬扬,舆论普遍认为,这一措施是北大的堕落;“异地高考”话题也广受关注,其中,北京《教育规划纲要》正式版删掉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的“将制定来京务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的办法,满足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打造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的绿色成长通道”———给期待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升学的问题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北大和北京的一举一动,在中国教育系统中,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将这一校、一地的做法,与去年 7 月颁布的我国《教育规划纲要》对照,大家不难发现,这些做法,没有半点落实纲要精神的影子,而是背道而驰——— 北大会商“思想偏激”的学生,说到底,就是行政治校,而教育去行政化,正是纲要所努力推进的改革之一;北京《教育规划纲要》删除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升学的条款,则是无视国家教改纲要中对相关改革的要求。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的思路一下子不能转到“教改频道”,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推出各种措施时,没有对照教改的要求,审视自身办学、管理中的问题,这传递的信息,无疑是学校和教育部门根本就没有把教改真当回事。 我国教改纲要从制订到颁布,动静很大,但是,怎样让教改的共识走向实践,让教改文本落地为具体措施,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舆论一再建议的两种解决方式———其一,将教改方案提交人大审议,变为教改法案,从而让教改的措施变为具体的法律法规,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大中小学必须执行;其二,在各地社区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参与教育管理、决策;在中小学成立真正拥有监督权、评价权的家长委员会,在大学成立独立运作的学术委员会,以此民主决策本地区、本校的教改方案,同时监督教改方案执行——— 并未被采纳,教改基本上还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牵头,因此,这给所有教育系统组成机构、部门传递的信息是,行政自己想怎样改就怎样改,教改不具备刚性约束力。由于没有外部的监督、约束力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难以感到改革的紧迫性,也就依旧按传统方式管理、办学。很多人担心这种模式继续维持,轰轰烈烈的教改,就可能黯然收场。笔者并不这么认为,理由当然不是赞成这种模式,而是觉得,这种模式已经很难再维持下去。在教改纲要的制订过程中,教育内部缺乏改革动力的情况就已经显现,但为什么纲要还是制订并出台了呢?这除了我国政府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姑且不说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社会公平将影响社会的长期稳定,人才培养质量影响人力资源竞争力进而影响国家竞争力,单是当前我国适龄生源数的减少 ( 到 2020 年,我国 18~22 岁的高等教育适龄生源数将比 2010 年减少 3500 万 ) ,以及每年 100 万应届高中毕业生弃考、 20 多万学生选择出国留学,就迫使我国教育必须意识到生存的危机和压力,如果教育不改革,可以预料的是,未来 10 年,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学校破产关门,而这些学校的学生将要求政府部门安排解决学业…… 以教育发展的形势分析,我国教改转变目前的模式,是迟早的与必然的,早转变,教育部门和学校会赢得主动。眼下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所作所为,其实是一再论证、提醒目前的教改模式亟须改进和调整。( 熊丙奇 教育问题专家 ) 2014 年 7 月 13 日 ,凤凰网“沧海之沙的博客”(熊丙奇)《 教育改革的关键在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政府部门放权 》: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要更进一步,只需要在目前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中减少一个环节,即大学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之后,不再要求这些学生填报志愿参与集中录取。这其实就是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的方式——一名学生可用高考成绩申请若干所港校,被港校独立录取。如果实行这样的改革,由统一高考成绩可以保障基本的公平,大学则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要求,自主提出高考成绩要求,并用不同的指标、权重评价学生,更重要的是,由于把选择权给了学生,高校的招生理念、育人理念都必须改变——有了选择权的受教育者,就有了监督权和评价权。高考改革的核心是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改革的落脚点,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因此,受教育的选择权是否增加,是判断改革是否有实质进步的唯一标准,以此评价目前高校推进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由于其对受教育者的选择权扩大有限,同时投档权还掌握在行政部门,因此改革的价值还有限,还需要教育部门进一步放权,探索建立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的机制,这才能是实质性的高考改革。南科大能顺利授予两名提前完成学业学生“学士文凭”,而且这两名学生已获世界名校录取,已充分说明“自主招生、自授学位”这一办学模式是可以行得通的——学校自主授予学位,学位的含金量由社会评价和专业认证决定——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高等办学模式,有利于学校办出个性、特色,改变学校办学千校一面、社会只重文凭而不重能力的畸形生态。南科大在办学之初,曾把“自主招生、自授学位”作为改革的重要探索,这是看准了我国高等教育所面临的问题的,但这一改革探索,随后遭遇阻击,教育部门认为,这一改革探索,与现行教育法律违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 ( 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 ) 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按照规定,南科大只有获得国家授权,才能授予学位文凭,而不能自行授予。虽然南科大有关负责人,坚称南科大还实行自主招生,高考成绩只占 60% 权重,可是,从录取规则上分析,这根本就不再是自主招生 ( 考生要在提前批填报志愿,学校只能对被投档进来的学生结合高考分数、学校面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录取,一名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 ,而当自主招生已经被取消,自授学位也就更不用提了。教育部曾要求南科大的首届学生参加高考,但后来南科大这批学生全部拒绝参加高考,而拒绝高考,也就意味着他们不能获得国家授予的文凭,最多只能获得学校颁发的文凭。这批获得南科大自家文凭的学生,文凭得到国外名校的认可,可在我国内地却得不到体制的认可——在内地不能报考研究生,也不能报考公务员,因为他们获得的不是国家授予的文凭,这种情况不是很荒谬吗?国家教育部门应该反思传统的国家统一授予文凭制度的不合理之处,建立新的教育管理体制。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提出,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而自主招生、自授学位,不就是很好的管办评分离吗?——政府只负责投入和依法监管,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办学的质量由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可为何不按照纲要和决定的精神,去修订已经滞后的教育法律,去推进这样的改革呢?为何有学校愿意主动进行这样的改革,政府部门却又要想方设法将其纳入管办评一体化的传统教育管理体系呢?唯一能解释的,就是政府教育部门担心权力旁落,因为按照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办学模式,政府部门手中的计划审批权、招生投档权、学位授予权,都将交给学校,由学校自主决定,而当权力下放之后,没有那么多权力的政府部门官员将无法再享受学校“跑部朝拜”的感觉,也无法再借行政评审、行政评价进行权力寻租,要从对学校发号司令转向为学校办学服务。包括当初百般要求南科大首届学生参加高考,也可能是为避免日后这批学生学历得到国外大学认可,却在国内得不到认可的尴尬。南科大首届学生获得学校自授学士学位文凭,本来可以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开始打破国家授予文凭体系,走向学校独立、自主办学,现在却“昙花一现”,让人看到改革希望,却又随即破灭。但这同样有重要价值,这给中国高等教育的启示是,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是完全可以保障学生培养质量,在学校层面是完全行得通的,当学位文凭失去国家背书,学校会对教育质量负责,否则拿什么来吸引学生?改革最大的阻力,在于推进政府部门放权,只要推进政府部门动真格放权,就能打破僵化的教育管理体制,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我国已经实行 11 年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一路走来一直遭遇质疑,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多了一个环节”——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还要参加高考、填报志愿,这种将自主招生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的模式,本想既给学校一定自主权,又确保公平,可却因为没有扩大学生选择权——只有学生有选择权,才能真正落实监督权和评价权——没有突破分数评价体系,而被质疑是高校抢生源的手段,同时也成为滋生腐败的新领域。过去多年来,已有多所自主招生高校提议,将自主招生放在高考之后,且允许一名学生可同时申请多所学校,同时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但教育考试部门一直坚持一名学生只能拿到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原则”,而这一“原则”从本质上说,就是计划思维。取消自主招生和集中录取的嫁接,减少自主招生考生还必须填报志愿这一环节,就是政府部门的彻底放权,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把招生权交给学校、把选择权赋予学生。这关键的一步,如果能走出,我国的高考改革就全盘激活。现在就看教育部门何时能迈出这一步。对于这一步,社会舆论也有顾虑,担心给高校更大的自主权,会不会制造更多的不公平问题,这需要用改革的精神面对,否则将一直原地打转,如前所述,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就是对自主招生腐败最有力的监督,与此同时,还要推进教育去行政化,要求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问题专家”,挂着“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的胸牌,披着“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外衣, 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 ) 》一知半解。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提问: 教育规划纲要的修订但愿不是文字游戏?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提问: 教改规划纲要第二轮征求意见后是大改还是微调?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提问: 如何避免教育规划纲要成为纸上愿景 ? 建议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找一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 》(中发 12 号)文件,至少认真读一遍。起码知道这个文件的制定者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不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可以凌驾于中共中央国务院之上,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能取代中共中央国务院。然后,我们再谈具体事情。好吗? 以上内容约 21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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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对国家职称评审制度夸夸其谈属于班门弄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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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20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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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对国家职称评审制度夸夸其谈属于班门弄斧行为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解释,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2013 年 4 月 3 日 ,《人民日报》(记者江琳)《我国将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专业技术人才达 5550 万人》:记者从 2 日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将争取出台《关于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思路。目前已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研究制定了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案,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取得阶段性成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下一步将在扩大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提出会计、技校等系列职称改革意见;研究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境外职业资格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管理办法》。目前,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 5550.4 万人,五年来,新增专业技术人才 860 多万人、博士后 5 万多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5 亿人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 1288.4 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 11 ∶ 36 ∶ 53 。其中,全国两院院士近 1500 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200 多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6.7 万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100 多人。 读完以上文字,读者可以看出,职称评审属于人事管理范畴,不属于教育研究范畴。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 上海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外衣对此通过媒体夸夸其谈职称评审问题,属于班门弄斧行为。举证如下: 2012 年 5 月 7 日 ,《广州日报》《 熊丙奇:行政化导致职称评审腐败 》: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中,一些地方的学术理想与学术尊严,在现实的学术利益面前,已经迅速贬值。 4 日,有网友爆料称,湖南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有评委专门在宾馆开房收钱。对此,湖南省教育厅表示高度重视,已终止当事者刘一兵 2011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这是最近一周中,爆出的第二起高校职称评审丑闻。前一起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副教授竟对该院的一名教授大打出手,其打人原因是“没能评上教授职称”。这两起事件,让大学教授斯文扫地。公然上演的丑闻,令大学和教授的公众形象一落千丈。职称评审专家可以明目张胆地开房接受贿赂,而送礼者也没有任何顾忌,居然排着队去送,这表明大家已经没有学术底线,就认为职称评审,不是评学术贡献,而是比权力的大小、金钱的多少以及胆大妄为的程度。不知那些排队送礼的教师们怎样看待自己的行为,是庆幸自己能收到短信消息,赶在“窗口时间”前把贿赂送上去,还是为自己在职称评审面前丧失人格尊严,干这种勾当而羞愧?估计鲜有人会感到羞愧的。曝光此事的网友因揭露行业潜规则,受到一些同行的埋怨。一位女同行带着哭腔对他说,“我们的红包白送了,一年的辛苦白费了,你能改变什么?”说到底,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中,一些地方的学术理想与学术尊严,在现实的学术利益面前,已经迅速贬值,越来越多的人在“你能改变什么”的怀疑中陷入群体无意识。坚持理想,维护自身尊严者,在现有的学术体系中,将被边缘,这是一种学术“逆淘汰”,而那些迎合“潜规则”者,反而成为红人。值得注意的是,送钱评职称的事情在当地并非近年才有,“早在七八年前就已经开始了”。那么,为什么直到现在,才被揭露?那些身处其中者,为何视而不见?如果索贿者的行为可耻,那么,每个送礼者与目睹这一现象无动于衷者,也是同谋。目前,湖南省教育厅已表示,要进行调查。在笔者看来,这起事件,不能只是进行行政调查,必须进行学术调查和司法调查,司法机关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如果只有行政调查,对当事人的处理,可能只是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而不能根据学术不端事实,取消当事人的其他学术头衔;另外,如果没有司法调查,将放纵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评审专家公然索贿,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责。除此之外,湖南还应该以此为线索,展开对高校职称评审的全面调查。高校职称评审的变异,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冰山一角,起因于学术管理的行政化。出现在职称评审中的“跑要”行为,也出现在我国其他学术评审、评价领域,包括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报奖、两院院士最高学术荣誉评审等等。因此,要遏制这种异化趋势,必须改革现有的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学术共同体。就职称评审而言,应该把评聘教授的权力交给高校——一校聘请某人为教授,其就是这所学校的教授,不聘任就不再是教授,而不像现在,职称评审带有行政许可的性质,成为身份的象征、流动的障碍——在高校内部,则必须将这一权力交给独立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而不应该由行政机构操作。 2012 年 5 月 7 日 ,中国网《 熊丙奇:职称评审评委何以公然索贿》 :“评委名单刚出,今年体育专业评委为湖南警察学院刘一兵教授……。请准备 3 到 4 万元,于今晚到新天宾馆 2408 房间找刘一兵教授,晚了就送不进了。” 4 日,有网友爆料称,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有评委专门在宾馆开房收钱。对此,湖南省教育厅表示高度重视,目前已终止刘一兵教授 2011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东方早报 5 月 5 日 )就在上周,武汉大学刚爆出副教授因未评上教授,找评委会成员“干架”的丑闻,现在再出现职称评审专家公然索贿的丑闻,高校职称评审的“黑幕”,是到了该好好治理的时候了。职称评审专家之所以可以明目张胆地开房接受贿赂,盖因这类事已经心照不宣,成为基本行情。以网友爆料的消息分析,能打听到评委名单,能收到索贿短信,能在某个时间节点前将贿赂送进去,已经“烧高香”了,这表明,高校职称评审,已经完全异化为“权学交易”。评审专家用评审权寻租,而希望能评上职称者,四处运作,也谓“跑职称,要职称”。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湖南省全省范围的评审,还不是一所拥有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内部的评审。在全省范围内,有省教育厅的监管,评审专家都可如此运作,就不要说一些高校关起门来进行的内部评审了。如此职称评审,评的哪是学术贡献,而分明是权力大小、金钱多少,以及运作手段的高明与否。湖南省及时停止涉事专家的评审资格,是值得肯定的。但对此事的处理,不能止于此。对这一事件,一方面要启动学术调查,调查涉事专家的学术违规行为,如果违规事实确凿,不但要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还应给予取消学术头衔等处罚。另一方面要启动司法调查,评审专家公然索贿,已经触犯《刑法》,应追究刑责。另外,湖南省还有必要以此为线索,展开对高校职称评审的全面调查。除了调查评审专家的索贿行为之外,还要治理“跑职称,要职称”。这同样是影响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违规行为。对于运作、公关者,应视情形取消其评审职称的资格,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其实,高校职称评审中的索贿与公关行为,只是当前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冰山一角。与之类似的,还有申报院士中的“公关”行为、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时的“跑奖、要奖”现象,以及申请课题中的“社交学术”风气。而且,这些行为,还不是当事人一个人运作,而是集体出面,集全体之力。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多次明确表示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治理,可是效果甚微。由于“雷声大,雨点小”,根本没人将其当回事。出现公然索贿之举,是必然的——在凡有评审,都有“运作”的整体背景中,身处其中的个体,不会觉得“运作”有什么不妥,而只会感慨“运作”无门。学术的尊严在“运作”中,荡然无存。要治理日益严重的学术评价、评审异化现象,关键在于取消学术行政评价、行政评审。从本质上说,目前所有的学术头衔(诸如院士、长江学者)评审、科技成果评审、职称评审,其实都是行政评价、行政评审,是以行政为主导进行的学术评价行为。在行政主导之下,所谓的专家是行政机构遴选出来的,进而学术的评价,很难坚持学术标准,而会演变为行政指标和利益标准。改变现行的学术评价模式,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成立能独立运行、不受行政干扰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才能阻止学术评价、评审的异化趋势。 2012 年 5 月 14 日 ,《云南信息报》( 熊丙奇 教育问题专家)《教授应该是职务而不是职称 》:最近,两起围绕教授职称评审的事件,让大学职称评审再次引起社会关注。不少专家建言,大学要改革职称评审,尤其是调整教授评审的标准,要重视教育教学,而不是单纯看论文、经费等数据。但高校职称评审乱象,就出在“职称”上,教授不是“职称”,而应该是职务。 去年我曾和一名高职院校的校长交谈,他问我,“我这所学校,可不可以设立教授岗位,自主聘请自认为达到教授水平的教授?”这是这所学校校长最不满之处,他认为评职称那一套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全没有关系,很多人把精力用到评职称上,弄出一堆没用的垃圾文章,再四处托人交版面费发表,一个好端端的人就这样被弄废了,还不如让他们踏踏实实搞教学,做点教育教学研究实在——而在国外,这是一个学校最基本的自主权,在岗是教授,不在岗也就不是教授了 。将教授作为职称,是我国采取行政管理方式管理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的具体措施。 按照职称评审的操作,教授被彻底的“行政化”,首先,不管你情不情愿,再有意见,也得参加职称英语等基础测试;其次,你想要评审成功,就必须按照评审的条件,发表多少论文、出多少图书,申请多少课题,获得多少经费,这些无一不是功利化的学术指标;再次,在现实环境中,公关是少不了的,评委们由于并不是教授们投票选出,评价时不会有什么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只有利益标准和亲疏标准。由此可见,一个职称评审,“评出”多长的利益链,影响到多少人的饭碗。这样评出来的教授,由于具有行政许可性质,能上不能下,造成教授退出的困难,同时由于教授成为一种身份,且与各种待遇直接挂钩,引得大家争抢,几乎“性命攸关”,也带来流动的困难。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学校也在尝试进行教授评聘改革,其中比较典型的做法是评、聘分开,意图治理教授职称评审中的一些问题,可这种改革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评高于聘,所谓评、聘分开,是指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资格,获得教授资格之后由具体单位聘任,但在操作中,评实际代替了聘,评上也就聘上,还是评聘不分;其二,聘任委员会通常由行政人员组成,这就带来行政权和学术权不分的问题。也许有人担心,教授成了职务之后,教授变得泛滥,问题在于,现在教授是“职称”,不已经泛滥了?另外,每所学校评教授,其形象只有靠自己树立,由社会进行评价,没有什么评审委员会为其背书,当其成为“职务”,学校反过来会珍惜教授的声誉,也由此建立起新的教师聘任、管理体系。让教授从职称回归到职务,一方面要摆脱教授资格的行政许可性质,每所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需要聘任教授;二要大学内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对于教师的评价、考核这类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应由学校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 2012 年 5 月 24 日 ,《中国青年报》(记者 向楠)《 熊丙奇:职称评审不去行政化 大学这条船迟早撞上冰山 》:在行政化评审的影响下,高校师资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能走红吃香的,往往是那些能适应这种规则并善于运用这种规则的人,至于那些老老实实做学术的人反而会被逐渐边缘化。评审评不出好老师,也就意味着学生遇不到好老师,最后的结果就是,教学质量的下降与学术风气的败坏。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对同院教授大打出手,理由是对方使自己未评上教授职称;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公开表示自己不愿去玩“职称游戏”,拒评教授;湖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一名评审专家竟高调地在宾馆“开房收钱”……近期,一系列事件将原本深藏在象牙塔中的大学职称评审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少人质疑,我们的大学职称评审制度好像不仅没能评出优秀教师,反而成了制造各种丑闻的机器。“我们的大学职称评审完全被异化成了‘行政评审’。”近期,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行政化是当前大学职称评审的病根所在。想要改革大学职称评审制度,应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前提。 【不申请课题就能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学者最值得尊重】 中国青年报:对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有关大学职称评审的事件,您怎么看? 熊丙奇 :虽然这些事件只是一些个案,但它们能反映出我国目前大学职称评审中存在巨大问题。腐败、潜规则、缺乏公信力……当前大学职称评审制度确实“病得不轻”。 中国青年报:病根是什么? 熊丙奇 :行政化!大学职称评审的本质上是对教师学术能力和教学能力的评价,可是我们的大学职称评审完全被异化成了“行政评审”。在评定主体上,不论是获得政府认定的自主评审资格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还是各省的教育、人事主管部门,都具有很强的行政性质;在评定标准上,基本上用的也是各种硬性的行政指标;对于评定对象而言,一旦被评上教授或副教授,一般也就终身享有相应的资格,像极了行政许可。除了目前引起关注的职称评审,比如,前些年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争议的本科教学评估,有关部门也承认其中存在形式主义及弄虚作假的问题。可见,行政化是学术、教育评价的天敌,一旦各种学术、教育评价沾上了行政气,必然会失去“学术”这最本质的两个字。 中国青年报:您提到当前大学职称评审标准行政化,但据我所知,现在评审的标准依然是论文、课题,为什么说这样的标准很行政化呢? 熊丙奇 :论文、课题看起来是学术标准,其实不然。先说论文,我们的标准是关注论文发表的数量及论文发表期刊的档次,至于论文在讲什么内容,评审时很少有人看。据我了解,现在有的地方在评审职称时,甚至只要求提供论文封面和目录的复印件。至于课题,那就更不是学术指标了。对于一个申请到国家重大课题的教授而言,申请到课题并不表明取得相应的学术研究成果,只说明国家给了你栽种学术成果的“化肥”,还没有产出,怎能以此为根据判断学术高低?现在职称评审比的是拿到国家“学术化肥”的能力,而非产生学术成果的能力。对于部分教授而言,正由于他们看透了其中的“奥秘”,经常在课题还没什么成果时就将其包装成了有成果的样子,去参评各类奖项。然后再用奖金去公关新的课题,进而再去评奖。如此往复,金钱被运作到教授的口袋里,名声被运作到教授的头上,至于学术贡献和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时甚至是零。在我看来,那些不申请课题、不靠“化肥”就能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学者才最值得尊重。但在现实中,这些学者往往因为拿不到课题和经费(或不愿意同流合污去搞公关申请课题)而被认为是无能的,进而被逐渐边缘化。 中国青年报:您曾在博客中指出,教授本应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职称,我们现在恰恰弄反了。为什么这么说? 熊丙奇: 职称是一种经过行政许可的身份,一旦获得,基本上终身享有;但职务更多是指一种具体岗位,在这个岗位上就有这个职务,不在岗位上就没这个职务。在国外著名大学,教授更多意义上是被作为职务理解和对待。比如,有人应聘上耶鲁大学教授,只是意味着他获得了耶鲁大学的一个教职,哪天他离开了耶鲁大学,他就不再是教授了。如果他到了哈佛大学,只被聘用为副教授,那他也就只是副教授了。然而,我们现在却把教授完全行政化地理解为职称,甚至是行政身份,一旦获得这个称号,相应的工资待遇基本上是终身享有,不随具体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去身份化,可是在当下大学中,教授这一职务却越来越身份化、利益化。 中国青年报:当前大学职称评审中还有一种怪现象——想评副教授,英语听说读写必须过一定等级,而且要有一年的海外求学经历。许多大学青年教师反映,这样的评审标准毫无意义。您觉得呢? 熊丙奇 :这就是行政化评审的典型性表现。学术评价应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甚至是不同研究问题的特点进行具体评价,不能“一刀切”。外语使用能力等同于教学科研能力吗?对于一个研究古汉语的学者来说,要求人家那么高的外语能力做什么?更需要质疑的是,为什么评副教授非要要求一年的国外求学经历,出过国就一定具有国际视野吗?现实中,没出过国也具备国际学术视野的大有人在。所谓学术评审,应该是由“学术共同体”来判断相关学术成果的创新性与贡献大小;所谓教学评审,应该关注老师课堂上的表现,比如,组织课堂的能力、提供参考文献的能力、组织学生讨论课的能力、指导学生做学术研究的能力等。 中国青年报:如此说来,现在的大学职称评审还能评出好老师吗? 熊丙奇 :当然不能。在行政化评审的影响下,高校师资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能走红吃香的,往往是那些能适应这种规则并善于运用这种规则的人,至于那些老老实实做学术的人反而会被逐渐边缘化。评审评不出好老师,也就意味着学生遇不到好老师,最后的结果就是,教学质量的下降与学术风气的败坏。 【大学教师应该有些风骨,不能在利益和权力面前轻易丢盔弃甲】 中国青年报:要让大学职称评审去行政化,现在恐怕不容易做到吧? 熊丙奇 :的确如此。想要改革这种评审机制,首先触及的是当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利益,他们不会轻易答应;那些在现行评审体制下如鱼得水的教授,很大程度上也会反对改革现有职称评审制度;另外,部分高校教师可能已经上了现有评审机制这条船,正在为符合行政化的评价标准而努力准备,如果突然要改革,肯定会影响他们已经付出的努力。尽管如此,我们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否则大学这条大船迟早要撞上冰山。 中国青年报:从哪里改起呢? 熊丙奇: 不能单就职称评审来谈职称评审,而是应把它放在整个大学改革的大背景下来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 》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其主要内容就是去行政化,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所以,改革大学职称评审制度必须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前提,否则即便单独进行改革,可能收效甚微。 由于改革必然影响现行教育体制下行政管理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无论进行大学职称评审改革还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都需要“顶层设计”,即改革的设计和主导权不能只放在教育行政管理者手中,而是应放在更高的层次。至少我认为,国家的教育改革方案应由全国人大设计和主导,地方的教育改革由地方人大设计和主导。在大学内部,一定要成立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而且应给予这些自治委员会足够的运作空间和权力。当然,运作空间和权力不可能轻易获得,毕竟要经历一个博弈的过程,这就需要大学老师积极努力去争取。现在社会上都很推崇民国时期的一些著名教授,而在这些教授身上,大家最推崇的莫过于他们的风骨。我们现在的大学教师也应该有些风骨,不能在利益和权力面前轻易丢盔弃甲。此次湖南的职称评审腐败案,如果不是有人坚持曝光,这类现象还可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除了有合理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我们更要为大学教师提供足够自由的研究空间,真正实行学术自治。对于大学老师而言,他们的学术研究应该是兴趣驱动,而非任务驱动。在这种自由的学术研究氛围中,可能会出现个别没有成果的“懒汉”,也可能最后产出的“学术成果”数量没有以前多。但是在这种氛围下,出现的学术精品肯定会比现在多,对学术以及社会发展的贡献肯定也会比现在大,教育和学术的声誉也会逐步恢复。【 熊丙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2013 年 1 月 20 日 ,《中国青年报》《 熊丙奇 : 取消职称考试才能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原标题 ):近日,“山东作家铁流为评职称考英语计算机, 12 年屡战屡败”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铁流,出生于 1967 年,曾是海军北海舰队政治部创作室的专业作家。从上世纪 80 年代初起,就开始发表小说,迄今已经出版发表了几百万字的报告文学、小说和散文。近几年,铁流多次担任省级文学奖的评委。现在,他是山东省作家协会的签约作家,担任山东作家协会报告文学委员会副主任。就是这么一位同辈作家中的佼佼者,现在却仍在为评定副高级职称(二级作家)所需要通过的计算机考试而放下手里的创作工作,天天趴在电脑前练习各种模拟试题。“这次可能还是不行,因为我没把握。”面对记者的采访,铁流说得很无奈。铁流是 2000 年在部队评上中级职称(三级作家)的。部队要求作家考英语、计算机,画家则考古汉语、计算机。因为没学过英语,每次考英语,他只能在选择题上碰运气。至于计算机,对他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10 多年来,他总是心怀忐忑进考场,垂头丧气出考场。由于职称上不去,铁流不得不于 2011 年转业到地方。在地方当专业作家,山东作家系列不用考英语,他终于松了半口气,可计算机还得继续考。 2012 年,铁流将近 6 个月什么都不干,只练习计算机考题,可他一年内 4 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还是没考过。“我从 1998 年就开始用电脑写作,对电脑也非常熟练,写文章、编排,包括发电子邮件、上网浏览都没问题。我一分钟能打 70 多个字,对作家来说肯定够用了。”铁流说,为了应付这个考试,他不得不练习平时根本就用不上的模块。这些模块考完之后就忘记,再考的时候还得重新练,一次又一次,恶性循环。但计算机是评职称的一个门槛,计算机不过关根本没有参评资格。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在铁流一个人身上。几年前,某省作协副主席,从来没有学过英语,为了评职称,不得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天与方块文字打交道的作家,面对满纸的 ABC ,只好交白卷。最终,这位作家只在考卷上填写了姓名、考号,以示对考试的尊重。很多网友替铁流们鸣不平,有的说,作家的主要工作就是写作,写出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才是硬道理。五年级就辍学的莫言,不懂英语,一样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高中毕业的陈忠实、小学学历的郑渊洁,如果让他们考英语、计算机来评职称,估计谁也评不上。还有人说,体制内的作家,职称高一级,工资涨一块。如果职称不跟工资、住房、医疗保障等福利待遇直接挂钩,早就没人考了。“职称考试本身是一种行政评价,是行政部门对人才管理或评价的关卡,这种关卡实际上并不合理。”著名教育学者、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首先,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还有单位的薪酬管理体系,都把工资、待遇、社会福利保障和职称挂钩。有些人虽然有不错的能力,但是如果没有通过职称考试,就无法获得相应的中、高级职称,就会直接影响聘任而失去相应的发展空间。其次,职称考试与很多岗位的实际要求和人才的工作能力没有任何关系。比如,让作家或画家去参加英语、计算机考试,这就是非岗位要求。难道这个人通过了英语和计算机考试,他的水平就提高了吗?没有通过,他的水平就不行吗?所以,这是一种行政上不合理的要求,对个体的能力和素质的提高,以及对岗位适用力的提高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如果不去考试就会影响到自身的竞争和发展,以及相应的待遇和福利保障。其实,不只是作家、画家,在国内,很多行业评定职称都需要通过英语和计算机考试。“英语和计算机考试不能搞成‘一刀切’。假设一个人所从事的岗位需要英语,那么聘用他的单位自然会考虑他的英语能力,而且通过卷面考试和他本身的英语能力也是两码事。”熊丙奇说,他有一个朋友在国外留学,回国之后参加职称英语考试,居然没有通过,因为这位朋友不习惯这种考试模式,觉得自己英语很好,考试前没有准备,就出了问题。“单位要建立一个合理的人才聘用、培养、管理体系,而不是设置一道道的门槛。”当然,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行业,比如律师、教师、医生等,必须有从业资质的要求,国家应该设立相应的资质考试,而且这种资质考试也是社会化的考试。比如,由权威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考试,考试的权威性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熊丙奇认为,只有叫停或者取消职称考试,才能真正推进我国人才管理评价体制改革。熊丙奇说,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应该从“职称”回归“职务”,不应该再存在评职称一说,更不能把职称与工资、福利等挂钩。比如对作家来说,机构聘任其担任某一职务,就享有某一职务的待遇,如果不再聘任,就不再拥有这一职务和相应的待遇,这才是对人才的科学管理和评价。对大学教授也应如此,大学聘任某人担任教授岗位,其就是教授,不再聘任,就不再是教授。当然,对应这种人才管理和评价体系,需要改变行政主导的管理方式,实行学术同行评价,另外,也必须改变薪酬和福利制度,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013 年 3 月 14 日 ,《第一财经日报》《 熊丙奇:职称考试需要的不是改革而是取消 》:全国人大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 11 日说,设立于计划经济年代的职称制度设计有缺陷,目前人社部正在进行职称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将分类推进各行业的职称制度改革。目前正在就职称外语改革进行试点,试点的方向是按不同专业领域进行划分,并且突出实践要求。王副部长说得没错,目前的职称制度是计划时代的产物,需要改革,但是,笔者认为具体到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而言,则不是该改革,而是该彻底取消。虽然王副部长辩称,职称考试不是行政许可,但从实际运作看,几乎所有人评职称都要事先参加职称考试,“过关”后才能评,这不是行政许可是什么?说白了,行政部门想考察的其实并不是人才的英语、计算机能力,而只是设置一道体现权力的关卡而已——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因英语、计算机考试不过,而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而实际能力较差却通过英语、计算机考试者,反而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按职业分类实行专业化考试,也解决不了这一问题。这还是行政评价的思路,分类之后行政的关卡不依旧存在吗?为何一个人的工作能力要通过考试来评价呢?他已经在岗位上工作,聘用单位完全可以根据岗位的任职需要,对其进行考核、聘用,用得着英语、计算机的岗位,当然要提出英语和计算机的要求,而用不着英语和计算机的岗位,提这些要求又有何必要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笔者认为,职称应由职务替代——一个人被聘担任什么职务,就享有这一职务对应的待遇,而如果不再聘任,则不再享有职务的待遇,这才是合理的。比如某人被 A 校聘为教授,不再被 A 校聘任或离开 A 校,就不再是教授。当然,对于这样的职务聘任,应该建立学术同行评价体系,按工作能力、业绩来评价其贡献和水平。其实, 2010 年 6 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已明确指出,要“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这就要求人才管理、评价去行政化,按照这一纲要精神,职称考试、职称评审的命运就是逐渐淡出人才管理和评价体系。但对于行政部门来说,推进这样的改革,无疑就是在动自己的奶酪——多年前,舆论就呼吁取消职称考试,但这一考试一直取消不了,就在于背后有着庞大的既得利益链条,从书籍出版、发行到培训、考试,这也无怪乎一些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一直为这一制度辩护,还称是社会舆论误解。其实不是舆论误解了这一制度,而是权势、利益误导了正常的人才管理和评价,因此,改革必须打破既得利益。简单地说,职称制度改革,不能由人事部门作为主导,而需由全国人大推动,要求政府放权,履行自身职责,回归本位。( 作者系上海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 上海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外衣对此通过媒体夸夸其谈职称评审问题,属于班门弄斧行为。好比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对职称评审耿耿于怀是有原因的。当年,熊丙奇在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期间,捷足先登,评聘了新闻出版系列的职称编审(相当于教授)。后来,熊丙奇在实践中体会到,编审相当于教授,但毕竟不是教授。白薯不等于红薯。媒体多次说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群众对此质疑。 2006 年和 2014 年,熊丙奇在博客上向社会澄清自己“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既然连教师也不是,就不能顺理成章称呼为“教育学者”“教育专家”“教育问题专家”“教育家”等等。名不正言不顺。由于职称的尴尬,熊丙奇恼火得很。一口恶气无处发泄。好难受啊。 2015 年 1 月 20 日 ,《石家庄日报社数字版》转载熊丙奇博客文章《先就业还是先考研》:介绍【熊丙奇】著名教育学者,博士, 上海交通大学编审 ,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 【注: 上海交通大学编审 熊丙奇能是“ 著名教育学者 ”吗?不像!】 以上内容约 11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发现新闻出版单位过度吹捧熊丙奇,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 010-65212870 、 010-65212787 国务院新闻办联系方式 总机:( 8610 ) 86521199 记者联络室:( 8610 ) 65592311 总值班室电话:( 8610 ) 65592731 传真:( 8610 ) 65592364/ ( 8610 ) 655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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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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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亚雪域 2015-1-13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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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国家也能产生腐败 共产主义怎么样才能实现 腐败的原因是什么 怎么才能遏制腐败 难道人性本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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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TunnelExpo2015国际隧道展」6月与您相约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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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01 2015-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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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6月10日-12日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虹桥) 发起媒体:地下工程与隧道网 《隧道与地下工程》杂志 主办单位:HNZMEDIA鸿与智商业媒体 UTM联合贸易媒体 承办单位:上海鸿与智实业有限公司 合肥联贸媒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作为亚洲地下工程与隧道领域最大的行业例会,「ChinaTunnelExpo国际隧道展」竭力为业界人士提供最新行业资讯及优质的贸易一体化解决方案,依托于《隧道与地下工程》杂志、地下工程与隧道网以及约见隧道界等媒体品牌的大力推动下,「ChinaTunnelExpo国际隧道展」为企业打造了一个专业的商贸平台,开拓飞速发展的中国市场以及展示最新的隧道设备最新技术和产品,在构建企业展示平台的同时关注用户与买家,为市场提供合作贸易的最佳空间。「ChinaTunnelExpo国际隧道展」充分利用专业展和贸易展相融合的模式,汇聚业内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商及服务商,设置采购会、研讨会等一系列同期活动,积极打造亚洲首屈一指的隧道典范展会。 「ChinaTunnelExpo2015国际隧道展」(第九届中国国际地下工程与隧道技术展览会)即将于2015年6月10-12日在上海盛大开幕,展会将集中隧道与地下工程施工机械、勘察测量仪器和设备、安防与通风设备与材料、照明产品以及特殊建筑施工材料等领域的最新成果,为国内隧道施工、业主单位与供应商企业提供一个信息传播、技术交流和经贸洽谈的优质交流平台。 展品范围 隧道与地下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及配套:隧道掘进机械;凿岩钻爆机械;地质勘探机械;地下采矿机械;混凝土输送机械;小型挖掘机械;桩基础施工机械;地下装运设备;井下提升设备;顶管机;管片钢模;锚喷支护设备;隧道衬砌系统;泥水处理设备;地下通风设备;空压设备;泵、阀门及管道;气动风动设备;硬质钻头钎具;减速机及变频控制设备;索缆、夹具;模板及脚手架;建筑工地设施等; 勘察、测量仪器与设备:勘察测量仪器;隧道检测仪;激光检测仪器;管线探测仪;GPS定位系统;断面测量仪;地质雷达;施工导向设备;传感检测设备等; 照明技术与产品:LED照明、户外照明工具等; 安防设备与材料:防火防爆产品;人员逃生设备;地下抢险设备;控制系统以及软件等; 通信系统:通讯设备、软件、;网络系统;对讲系统;管理系统;无线电系统;地下通信;视频系统等; 建筑特殊材料:防水堵漏材料;化学注浆材料;土工合成材料;混凝土添加剂;专用密封油脂;防腐蚀材料;钻掘专用泥浆等; 通风与发电设备:通风设备;地下监控设备;动力设备及发电机组;地下供电设备等; 建筑施工、监理:建筑设计软件、户外作业设备等;规划设计、服务咨询等; 同期活动:前沿思想深度交流,行业人脉广度累积 数场同期专业论坛,聚焦行业热点话题 50+新技术、新市场主题发言 500+隧道技术及贸易企业 500+隧道领域专业人士 1000+现场技术及贸易交流机会 行业权威百强评选,推动隧道行业创新力发展 持续创新,驱动未来为主题 市场调研、专家评审、权威提名 凸显行业差异,覆盖众多领域 全程覆盖宣传,更有现场颁奖盛典 参展程序 1、确定意向:全面了解展会相关信息并联系主办方提交参展需求 2、预定展位:主办方安排展位并与参展商确认一致 3、报名参展:双方签订正式的参展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展位费(逾期未收到款项,预定展位将不予保留) 4、成功参展:成为展商,定期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参展商手册》等各类参展资料 注:展位安排按照先提交先安排原则进行 联系人:袁荣 联系方式:021-31007290 传真:021-33275350 邮箱:tunnel@utmgloba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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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提出“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遭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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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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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提出“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遭驳斥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剽窃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应成立 教育经费拨款委员会”的语言片段, 多次通过媒体提出要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以保障教育投入到位,同时调整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摆出了“决战”的架势。 2013 年 3 月 7 日 ,正义网(记者:谢文英)《朱永新委员 : 教育拨款应由第三方决定 公开资金流向》: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今日接受正义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教育经费的拨发存在整体系统考虑,应成立 教育经费拨款委员会 ,公开资金的流向。朱永新委员指出,现在有这个一个趋势 : 媒体跟着社会热点走,领导跟着媒体的关注走,财政跟着领导的批示走。我们的教育经费也存在这个问题,缺乏整体系统的考虑。为了争取到更多的专项经费,大家都在“跑部钱进”。他认为应该成立一个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教育专家构成的教育经费拨款委员会。国家的整个教育经费往哪儿拨,都要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说了算,而不是教育部决定。拨款后 , 资金的流向都应当公开透明。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应成立 教育经费拨款委员会”的语言片段窃为己有,加以曲解。 2012 年 2 月 4 日 ,凤凰网“熊丙奇的博客”《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 2 月 2 日 ,教育部公布了 2012 年年度工作要点,提出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按法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达到 4%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 ( 新京报 2 月 3 日 )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 2012 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要达到 4% ,这是《纲要》中少有的提到明确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具体年份,显示出我国政府提高教育投入的决心,而教育部要点中提到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则有助于将这一投入目标真正落实。一种观点认为,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有些多此一举,可能又增加机构、又增加编制。笔者倒不这样看。恰恰相反,我国教育拨款中,一直缺乏一种合理的机制,造成拨款总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学校向政府“讨钱花”,这就是导致虽然早在 1993 年,我国政府就已决定到上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 GDP 的 4% ,可这一目标到现在还未实现的根本原因——政府部门只要说一声财力有限,国情使然,就让教育投入欠债变得正常与合理。在发达国家,通常有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依照预算拨款。按照这种拨款机制,政府如果不履行拨款责任,就是失责。而且,这种拨款机制也理顺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避免政府部门因掌握财权,而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目前的拨款体系中,高等院校往往要“跑部钱进”,谁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好,谁获得的经费就可能多,政府部门也通过手中的财权,推出各种行政评价、评审,由此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空间——在这种拨款机制中,政府对学校有投入、保障办学经费的责任,却不能借此参与、干预学校的办学。早在 2009 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时,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教育人士,就曾建言,要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以保障教育投入到位,同时调整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落实学校包括财权和人事权(包括校长的公开遴选等)在内的办学自主权,但在公布的《纲要》文本中,并没有涉及这方面的改革。成立落实 4% 办公室,有点形似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说其“形似”, 是这一办公室具有拨款委员会某些相似的功能,比如协调、监督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按要求拨款,但要做到“神似”,还需要赋予其独立的预算、监督、问责的权力。——目前这一机构还属于行政性质。从目前教育部公布的要点看,落实 4% 办公室极有可能只是一个临时性机构,在确保 2012 年教育拨款达到 GDP 的 4% 就大功告成。这是笔者不希望看到的局面。解决我国教育投入问题是长期的,就是在 2012 年达到这一目标,今后能否达到这一目标还面临诸多考验,而且,要完成《纲要》所确立的各项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教育投入需要进一步提高(比如到 2020 年达到 GDP 的 4.5% 或者 5% )。因此,更适合的做法,应当在落实 4% 办公室基础上,探索成立我国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这是保障教育投入的需要,也是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2 年 2 月 4 日 ,《广州日报》 ( 上海交大教授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 《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要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以保障教育投入到位,同时调整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 2 月 2 日 ,教育部公布了 2012 年年度工作要点,为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达到 4%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 2012 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要达到 4% ,这是《纲要》中少有地提到明确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具体年份,显示出我国政府提高教育投入的决心,而教育部工作要点中提到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则有助于将这一投入目标真正落实。一种观点认为,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有些多此一举,可能又增加机构、又增加编制。笔者倒不这样看。恰恰相反,我国教育拨款中,一直缺乏一种合理的机制,造成拨款总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学校向政府“讨钱花”,这就是导致虽然早在 1993 年我国政府就已决定到上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 GDP 的 4% ,可这一目标到现在还未实现的根本原因——政府部门只要说一声财力有限,国情使然,就让教育投入欠债变得正常与合理。在发达国家,通常有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依照预算拨款。按照这种拨款机制,政府如果不履行拨款责任,就是失职。而且,这种拨款机制也理顺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避免政府部门因掌握财权,而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目前的拨款体系中,高等院校往往要“跑部钱进”,谁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好,谁获得的经费就可能多,有些政府部门也通过手中的财权,推出各种行政评价、评审,由此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空间——在这种拨款机制中,政府对学校有投入、保障办学经费的责任,却不能借此参与、干预学校的办学。早在 2009 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时,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教育人士就曾建言,要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以保障教育投入到位,同时调整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落实学校包括财权和人事权(包括校长的公开遴选等)在内的办学自主权,但在公布的《纲要》文本中,并没有涉及这方面的改革。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有点形似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说其“形似”, 是因其具有拨款委员会某些相似的功能,比如协调监督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按要求拨款,但要做到“神似”,还需要赋予其独立的预算、监督、问责的权力。目前这一机构还只属于行政性质。从目前教育部公布的要点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极有可能只是一个临时性机构,在确保 2012 年教育拨款达到 GDP 的 4% 就大功告成。这是笔者不希望看到的。解决我国教育投入问题是长期的,即使在 2012 年能达到这一目标,今后能否维持还面临诸多考验,而且,要完成《纲要》所确立的各项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教育投入需要进一步提高(比如到 2020 年达到 GDP 的 4.5% 或者 5% )。因此,更适合的做法,应当在落实 4% 工作办公室基础上,探索成立我国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 2012 年 02 月 06 日 ,《滨海时报》摘自《广州日报》(熊丙奇)《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 2012 年 2 月 6 日 ,《扬州晚报》《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编者按】: 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教育方面的研究,许多观点引起社会共鸣与热议。今起,他应邀在本报开辟专栏,继续抒发他的教育“奇”谈,敬请读者关注。 2 月 2 日 ,教育部公布了 2012 年年度工作要点,提出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按法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达到 4%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 2012 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要达到 4% ,这是《纲要》中少有的提到明确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具体年份,显示出我国政府提高教育投入的决心,而教育部要点中提到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则有助于将这一投入目标真正落实。一种观点认为,成立落实 4% 工作办公室,有些多此一举,可能又增加机构、又增加编制。笔者倒不这样看。恰恰相反,我国教育拨款中,一直缺乏一种合理的机制,造成拨款总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学校向政府“讨钱花”,这就是导致虽然早在 1993 年,我国政府就已决定到上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 GDP 的 4% ,可这一目标到现在还未实现的根本原因——政府部门只要说一声财力有限,国情使然,就让教育投入欠债变得正常与合理。在发达国家,通常有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依照预算拨款。按照这种拨款机制,政府如果不履行拨款责任,就是失责。而且,这种拨款机制也理顺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避免政府部门因掌握财权,而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目前的拨款体系中,高等院校往往要“跑部钱进”,谁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好,谁获得的经费就可能多,政府部门也通过手中的财权,推出各种行政评价、评审,由此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空间——在这种拨款机制中,政府对学校有投入、保障办学经费的责任,却不能借此参与、干预学校的办学。早在 2009 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时,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教育人士,就曾建言,要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以保障教育投入到位,同时调整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落实学校包括财权和人事权(包括校长的公开遴选等)在内的办学自主权,但在公布的《纲要》文本中,并没有涉及这方面的改革。成立落实 4% 办公室,有点形似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说其“形似”, 是这一办公室具有拨款委员会某些相似的功能,比如协调、监督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按要求拨款,但要做到“神似”,还需要赋予其独立的预算、监督、问责的权力。目前这一机构还属于行政性质。从目前教育部公布的要点看,落实 4% 办公室极有可能只是一个临时性机构,确保 2012 年教育拨款达到 GDP 的 4% 就大功告成。这是笔者不希望看到的局面。解决我国教育投入问题是长期的,就是在 2012 年达到这一目标,今后能否达到这一目标还面临诸多考验,而且,要完成《纲要》所确立的各项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教育投入需要进一步提高(比如到 2020 年达到 GDP 的 4.5% 或者 5% )。因此,更适合的做法,应当在落实 4% 办公室基础上,探索成立我国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这是保障教育投入的需要,也是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他的教育“奇”谈,确实引起了读者关注。 2012 年 2 月 6 日 ,央视网(沈仰佑)《熊丙奇忽视了一个根本性问题》: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要求达到 GDP4% ,虽已喊了将近 10 年,这个目标之所没有根本实现,按照上海交大熊丙奇的说法主要责任在政府,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 2 月 6 日 《扬州晚报 ( 微博 ) 》)这一观点,看似不无道理,其实,恰恰脱离了我国国情。有这样一个事实不得不承认,教育投入不足,除了认识问题,主要还是受财力的制约。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政用途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展,二是吃饭。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带来了贫富差别。大凡经济发达、财力充裕的地方,教育投入一般均能达到目标,而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要实现指标确实很难,不是不想投入,而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实乃是教育投入不足的症结所在。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并不难,难的是资金从何而来,国家这一块容易解决,地方这一块怎么办?教育投入,说到底离不开一个“钱”字,而在有些地方财政经年都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还要不要向教育拨款委员会上缴投入费用?如要,那岂不等于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可以断言,财力充裕的地方,教育投入根本用不着操心,有钱舍不得用于教育的毕竟是极少数,只要加强教育,监督到位,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要相信地方政府的觉悟,要体谅地方政府的困难 ,硬要成立一个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增加机构、开支不说,反而会加重地方政府的负担,而且与精兵简政的原则相悖。 2012 年 02 月 07 日 ,《扬州晚报》(沈涛)《 不应脱离国情看问题 》: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要求达到 GDP4% ,虽已喊了将近 10 年,这个目标之所没有根本实现,按照熊丙奇的说法主要责任在政府,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 2 月 6 日 《扬州晚报》) 这一观点,看似不无道理,其实,恰恰脱离了我国国情。有这样一个事实不得不承认,教育投入不足,除了认识问题,主要还是受财力的制约。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政用途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展,二是吃饭。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带来了贫富差别。大凡经济发达、财力充裕的地方,教育投入一般均能达到目标,而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要实现指标确实很难,不是不想投入,而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实乃是教育投入不足的症结所在。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并不难,难的是资金从何而来,国家这一块容易解决,地方这一块怎么办?在有些地方财政经年都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还要不要向教育拨款委员会上缴投入费用?可以断言,财力充裕的地方,教育投入根本用不着操心,有钱舍不得用于教育的毕竟是极少数,只要监督到位,问题也能迎刃而解。要相信地方政府的觉悟,要体谅地方政府的困难,硬要成立一个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增加机构、开支不说,反而会加重地方政府的负担,而且与精兵简政的原则相悖。 读完以上文字,我的感觉是: 熊丙奇提出“应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遭驳斥。熊丙奇缺少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常识,还要装腔作势,真让人眩晕。 建议熊丙奇认真研读 《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教财 3 号),以便你成立“ 教育拨款委员会”时借鉴。 2013 年 4 月 15 日 ,《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教财 3 号):随着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任务更突出,要求更迫切,社会关注度更高。教育部已把 2013 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为推动、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好“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促进事业科学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保障事业发展需求 1 .总体原则。经费使用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突出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这两个重点,优化结构,明确方向,多做利民惠民的大事,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统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2 .落实“四个倾斜”。经费安排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 3 .做到“五个统筹”。经费使用要统筹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4 .坚持勤俭办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理念,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建设要坚持安全、实用、简朴的原则,合理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学校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及时总结、宣传好的做法,让厉行节约、勤俭办学行为蔚然成风。完善评价、监管措施,形成有利于节约的制约和激励机制。 二、完善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管理有章可循 5 .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在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基础上,各地争取用 2 - 3 年时间,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学前、特殊、普通高中、中职、高职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 6 .严格贯彻落实好已有规章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组织好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各学校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这两项制度,全面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各地在实施重大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部属高校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高校科研水平。 7 .统筹完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各地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如研究制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及时分析、总结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认真研究解决措施,不断推进教育财务制度体系的完善。 8 .规范义务教育预算管理。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义务教育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规范理财,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三、加强监管,促进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规范 9 .健全监管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健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对象和内容,研究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建立内部、外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覆盖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的常态化、制度化经费监管体系。 10 .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采取巡视、财务评价、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的监管。推动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巡视的检查、业务指导、经验推广和解决问题等职能,侧重从制度、基础工作层面帮助高校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研究建立对高校和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监测和评估的办法,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防范财务风险。研究建立对高校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价的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与财政拨款挂钩。做好高校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公告和审计问题整改复审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中职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等重大教育投入改革政策的专项检查力度,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11 .加强专业监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12 .重视监管结果的运用。各地要研究建立巡视、内部审计、专项检查、财务评价等监管结果的公开、通报、反馈制度,要将监管结果与工作考核、财政拨款等挂钩,真正发挥监管对规范管理的促进作用,避免走过场、形式化。 13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级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等相关信息。各高校要按规定公开财务信息,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监督。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经费使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14 .加强教育财会、内部审计人员全员培训。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教育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为重点,以教育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为抓手,加强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财会、内审人员培训,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全国教育系统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制度。 15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配备合格财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各地要深入了解学校财会、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基本配备标准的规定,推动配备合格机构和人员。同时,要关心财务、内审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发展需求,以人为本,研究提出或制定出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政策措施。 16 .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和委派工作。各地要按照《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和委派工作,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 17 .推动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扁平化网络管理系统;要建设经费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学校财务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18 .加强调查研究。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工作重点,确定基层长期联系点,加强基层调研。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多为基层提供服务、解决问题。要重点对保证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和扩大社会投入的体制机制进行研究,不断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对加强省级统筹、合理配置资源进行研究,加快推动实现区域内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对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进行研究,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教育财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19 .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主动适应当前全新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教育财务宣传能力和工作水平。凡出台新的经费使用政策和改革政策,均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要及时总结有关地方和学校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主动进行有计划的宣传。 20 .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各地对于舆论反映的财务热点和问题报道,要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诿。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反映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呈现出负责任、讲公正的政府形象。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处的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加强案例警示教育。 以上内容约 8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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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2-13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