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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注意: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大庆商江 2015-3-13 06:30
《 广州日报 》记者陈庆辉注意: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2015 年 3 月 13 日 ,《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上海要想突围小升初奥数仍是敲门砖》: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熊丙奇认为,对于“奥数热”的根源,教育部门和社会舆论必须有明确认识,否则就只是治标不治本,还有可能打击真正有学科兴趣、特长的学生。“在国外,奥数是为学生发展数学兴趣提供服务的,通常来说,有 5%~10% 的学生会有十分强烈的数学兴趣、数学特长,就可选择奥数班。而在我国,由于评价体系单一,奥数成了升学竞争工具,变为全民奥数”。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称“认定”熊丙奇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这是很草率的。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经被评为编审,相当于教授,但不是教授。白薯不是红薯。辣椒不是甜椒。 熊丙奇两次在博客宣称:“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连教师也不是”,也就不是“教育学者”、“教育专家”、“教育问题专家”等等。但是,熊丙奇可以是“自由撰稿人”。 《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称熊丙奇为“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是欺骗公众,误导公众。 《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注意: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2010 年 6 月 11 日 ,《南方都市报》《熊丙奇专栏 : 舆论盲目鼓吹,乃因教育常识匮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在笔者看来,除了“盲目性”之外,主要原因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常识。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不要说普通老百姓、媒体记者,就是很多教育界人士,也不了解。所以,对一些教育管理的做法和“改革”措施,极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解读。 熊丙奇批评个别媒体从业人员的粗枝大叶。或许也批评了《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 以上内容约 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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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不是教师没有教师的灵魂
大庆商江 2015-2-24 05:38
“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不是教师没有教师的灵魂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百度百科》解释,灵魂工程师,这句话是前苏联共产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之一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加里宁说的。由于教师在塑造年轻一代的品格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并影响年轻人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因此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冒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自称“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外衣,对中国教育事业抹黑,对中国教师涂炭。举证如下: 2011 年 9 月 12 日 ,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教师就是一个职业》:每年教师节,有关教师的师德问题,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出现在报端的,不是令人敬仰的教师楷模,个个学生感念师恩,而大多是对教师的讨伐,甚至是控诉。一时之间,教师节成了“伐师节”,很多老师,已经不敢过这一个“节日”——哪有节日,是专门为“抨击”某个群体而设计的? 我不愿意再附和批评今日师风不再,倒是想探讨,社会究竟怎么定位教师。与其他职业相比,今日教师群体的职业操守,究竟是怎样的水平。一直以来, 我们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种说法,本身就有问题 ,人类灵魂难道需要像“工程”一样构建,还需要专门的“工程师”吗?这是工程思维在教育中的体现,而教育需要破除的正是这种工程思维,需要对每个个体的人文关怀,需要回归本质——教育是让每一个人的生活更美好。那么,从教育本质角度,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教育让教师生活更美好了吗?同样,长期以来,对于教师的形象定位,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强调的是牺牲与奉献。这从精神层面来说无疑可嘉,然而,哪一个教师,不是普通人,没有物质需要与现实生活?这种对教师群体的形象定位,让教师这一职业处于空前的尴尬。它与其他行业的职业其实一样,可在其他职业可以提出高薪要求、加班需要付加班工资时,教师却不敢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提就似乎与奉献、牺牲的形象相违背,就认为充满铜臭。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我们社会对教师这一群体,是高道德要求,低物质待遇,教师的地位是“臭老九”,就是现在国家增加教育投入,但总体而言,基础教育的教师,工资收入还远低于公务员、国有企业的员工,而且,在教师群体中,贫富差距也十分严重。由于待遇难以维持体面的生活,教师这一岗位对优秀青年并没有吸引力。包括国家推出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以及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都遭遇教师职业吸引力缺乏的现实困境。与之相反,在我们周边的韩日等国家,早就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纳入公务员系列,享有和公务员同等的待遇;而在 美、英等国,教师的收入待遇,是所有职业中较高的 。这是从职业本身角度来审视教师——既然要高素质的人,来承担教育的任务,那么,就应该按照职业本身的规律,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事业发展空间、个人成就感等来打造教师队伍,而不是只停留在虚幻的道德教育上。如果职业的待遇极低、工作压力十分沉重,纵有再多宣传称教师是阳光下最崇高的职业,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崇高”——这一宣传其实也大有问题,职业无高低贵贱,凭什么说某一职业就崇高?教师就是一个职业。由于长期来其“职业属性”被忽视,所以,近年来,就是教师待遇逐渐提高,有关这一职业的道德建设,也误入歧途,导致教师群体的道德出现严重问题。我国ZF制订的师德规范,都谈的是大道理,却不是从职业角度要求教师,而从职业角度出发,在确保教师待遇(甚至纳入教育公务员体系管理)同时,再规定教师不得兼职;在明晰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责的同时,规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利益回避不得从事学术等等,教师的职业定位就不至于模糊,而治理师德、师风,就不再是靠思想教育,而是职业的规范、基本的制度。当待遇有保障,各种规则严密,教师既不需要,也不敢再靠山(学生)吃(学生),靠水(学生)吃(学生)了,那些令人愤慨的教师主动索礼,不好好上课却让学生去参加他的家教等行为,就很难再发生了。当然,这一职业相比其他职业,有其特殊性,所以,会具有其他行业的不同特点。比如,在欧美大学中,就普遍实行终身教育制度,一名教师被聘为终身教授之后(一般副教授即为终身教授),学校没有特殊理由,就不得解聘,这一制度类似我国的“铁饭碗”,而之所以推出这一制度,是为了推进学术自治,保障学术自由,避免教授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干扰,不能做自己感兴趣的学术研究。而实行这一制度,既要强调教授本身的职业操守(学术操守),又要有全新的学术管理体系,不然,在我国,就可能成为养懒汉的制度。“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导致今日师者,既不传道,又不授业、解惑,原因无他,是师不师,生不生。只有按照教师职业的特点,让教师首先是教师,这才能重树这一职业的形象。也才能过教师节的教师们,感到劳动光荣。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不是教师没有教师的灵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索取者的内心深处难有奉献者的情操。 熊丙奇曾经两次在博客里宣称:“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不能指望熊丙奇有教师的情怀。 2008 年 7 月 2 日 ,搜狐教育(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我们需要更多的熊丙奇》:熊丙奇先生跟我素不相识,但他的文章我早就读过。他是一个教育界圈里的人,也是用心来盯着自己的这个圈的人,这样的人,对于我们的有关部门来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令人愉快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他的命运,就是古希腊神话里那个报信的乌鸦,总之没有好果子吃就是啦。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以上内容约 2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熊丙奇说:“在 美、英等国,教师的收入待遇,是所有职业中较高的” 。没有依据。 2010 年 09 月 09 日 ,《新闻晨报》 ( 庄晓英 ) 《晒年薪:美国教师平均年收入近 5 万美元》:美国是一个教育大国,因此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数不仅多,而且教师的待遇也很不错。根据美国有关部门去年 5 月发布的 2008 年美国各行业雇用人员及薪水统计报告,美国目前 22 个大的行业中,共雇用人员 1.35 亿人。而教育行业雇用的从学前班到大学的教师以及相关人员人数为 845.125 万人,是美国雇用人数第六多的行业,雇用人数约占美国全部受雇人数的 6% 。在美国 845 万名教师中,他们的平均小时收入为 21.26 美元,平均年收入为 4.846 万美元。 2012 年 9 月 18 日 ,《潇湘晨报》(据南风窗)《拿着高工资美国教师为何罢工》:从 10 日起,美国芝加哥当地教师由于与ZF有一系列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举行了 25 年来的首次大罢工。这场持续至今的大罢工有多达 2.9 万名教职员工参与,约 35 万名学生无课可上。 芝加哥教师人均年收入为 7.6 万美元,与美国其他地区同行相比属高收入。芝加哥教师人均年收入为 7.6 万美元,属于较高收入的行业。美国有那么多低收入的雇员,为什么不见他们罢工,反而总是一些收入待遇看上去还不错的工人在罢工呢?答案是:因为只有他们才罢得起工。 2013 年 9 月 10 日 ,搜狐教育社区(本文作者姚鸿恩)《美国中小学教师拿多少薪水?年薪 5 万没外快》: 最近,美国联邦ZF国家教育统计中心 (The 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缩写简称 NCES) 公布的资料显示, 2011 至 2012 学年,公立中小学全职教师的平均基本工资为 $53,100 。再细分一点,小学 (Elementary school ,包括 1 年幼儿园 ) 教师, $52,800 ; 中学 (Middle school ,类似国内的初中 ) 教师, $53,400; 高中 (High school , 9 到 12 年级 ) 教师, $54,500 。这个,差别不是太大。 2013 年 10 月 16 日 ,《东方教育时报》(作者:罗朝猛)《英国部分中小学教师年薪突破 10 万英镑》:英国教育部官员说,另外还有 101 名小学和特殊学校顶尖教师年薪超过了 10 万英镑。薪酬调查数据还表明,英国ZF直接拨款中学教师平均年薪为 36100 英镑,比“学院式”学校的同行高出 900 英镑;各地教育当局公立小学教师年薪平均为 32200 英镑,要比在“学院式”学校工作的同仁高出 1100 英镑。 2013 年 6 月 26 日 ,环球网《调查显示英国教师薪资高工时少令人羡慕》:据台湾“中广网” 6 月 26 日 报道,在英国的英格兰地区,小学教师的平均薪水约 2.8 万英镑 ( 约合 26.5 万元人民币 ) 。苏格兰地区的小学教师薪水更高,约 3 万英镑 ( 约合 28.4 万元人民币 ) 。更让人羡慕的是,他们一年只要工作 684 个小时,也就是说他们的平均时薪是 40 英镑 ( 约合 360 元人民币 ) 。 2014 年 3 月 5 日 ,《中国教育报》(作者:凤智)《英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新政“回头看”》:近日,英国的智库机构“政策交流” (Policy Exchange) 发布了其对英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这一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报告,报告显示,新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以来,英国从业教师的最低收入年均 21804 英镑,伦敦地区略高,为 27270 英镑。资深教师的年均收入达到了 57520 英镑,伦敦地区为 64677 英镑,校长的收入则根据地区及学校规模的不同从 42803 英镑至 113303 英镑不等。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上表现优异且长期从事课堂教学的教师,年收入可以达到 70000 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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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大庆商江 2015-2-20 06:20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解释,教授,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 《百度百科》解释,编审,职务名称,出版专业职务人员的高级职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最高职称。同教师行业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样,出版业有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的等级。 虽然教授与编审属于不同序列,但是,在普通高校统计报表时都按正高级填报。这容易使一部分人认为编审和教授一样。甚至有人误以为编审就是教授。或许有人认为编审比教授还“厉害”。 2006 年 8 月 14 日 ,《南方人物周刊》《上海交大教授熊丙奇:教育是一边缺钱一边乱用》:熊丙奇,上海交大教授,这位年轻的业余的教育研究者正在云南出差,他在一个公用电话旁,接受了本刊采访。熊丙奇, 1972 年 7 月生。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上海交大校报主编。 2004 年 6 月出版《大学有问题》一书, 2006 年 1 月又推出《体制迷墙》,谈的是大学为什么有问题。 2006 年,熊丙奇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办公室主任,职称为编审,不是教授。熊丙奇感到有必要对媒体澄清事实。以免混淆视听。以免误导公众。 2006 年 10 月 20 日 ,网易“熊丙奇的博客”《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正高”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默许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2006 年 10 月 20 日 ,新浪网“熊丙奇的博客”《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正高”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默许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cf4771010006qt.html 2013 年 1 月 20 日 ,《中国青年报》《熊丙奇 : 取消职称考试才能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熊丙奇说,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应该从“职称”回归“职务”,不应该再存在评职称一说,更不能把职称与工资、福利等挂钩。比如对作家来说,机构聘任其担任某一职务,就享有某一职务的待遇,如果不再聘任,就不再拥有这一职务和相应的待遇,这才是对人才的科学管理和评价。对大学教授也应如此,大学聘任某人担任教授岗位,其就是教授,不再聘任,就不再是教授。 2014 年,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发现,有的媒体罔顾事实,在报道中屡屡称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为教授。这使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好意思。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认为有必要再次向公众澄清事实。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2006 年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贴在我的博客里。文章如下——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正高”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默许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这篇文章贴到博客后,有的媒体接受了我的建议,而有的媒体还继续以前的做法。当然,我的“身份”,也随着不断关注高等教育问题,有了不同的称谓,甚至有媒体称著名教育学者。这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虚名,对问题的解读,并不会因身份而增加多少分量。 2007 年之后,我很少再用所在学校的身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并反复关照媒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被要求不要用学校身份撰文、发表意见,尤其是批评教育问题的意见。我理解学校承受压力的苦衷,再说,发表这些观念,本就是属于个人,与所在单位无关,因此,我也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可媒体发文总要作者提供一个机构,于是,我曾用“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之名发文,但又有媒体提出,这个身份好像与你发表的教育问题看法不符噢——真不明白,身份难道对发表意见很重要?后来,我终于找到志同道合者,被聘为非盈利性的教育公益机构——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兼职参与我感兴趣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个机构吸引全国诸多优秀的教育学者,共同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当然,也有人质疑,作为公办大学的在职人员,参与民间机构的教育研究,这是不是不符合规定。而如你所知,参加教育公益机构展开研究,并没有任何教育利益,更重要的是,其开展的研究,也是为促进中国教育进步。——近年来, 21 世纪研究研究院后一直紧密参加国家教改的设计与推动,包括有的建议被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采纳。就这样,我在撰文、接受采访时,有了一个新的头衔: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这是过去 6 年多来,陪伴我最多的一个“头衔”。说实在的,这个头衔,只是为在当今的中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有个“出处”,最重要的还是观点本身是否有价值。当然,我也乐意用这个头衔,因为让我不再受体制内身份的困扰,不必提什么编审、博士、教授之类,也保持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意见是否有道理,由公众评判。再后来, 2009 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我不愿意放弃教育研究,我离开了学校原来的行政岗位,被转岗到校产企业,我不在乎这种安排,因为我已经没有在行政上发展的丝毫愿望,只要有一个地方给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能安心研究教育问题就可以了。但新岗位身份,似乎更不适合发表分析教育问题的文章,我也只能继续延续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头衔”。而为了让自己有更充足的空间,我必须完成相应的项目指标,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中国的教育问题非常深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的“身份”或许就是问题之一。既然选择了前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很多教育问题需要反复唠叨,于是几乎每天我都会早起撰写评论文章,每天都接受媒体采访。改革进展极为缓慢,像大学的问题,比 10 年前我写《大学有问题》一书时,没有多少减少,但不能放弃改革的努力。再旧事重提,且补记上最近几年自己的“身份变化”,还是希望还原自己的“真实”,媒体不要再称我是某大学的教授,我已经在这所学校的很边缘地带了,而且职称本来就不是教授;提某大学的编审也不必,因为我也已经离开以前的工作岗位,虽然还有这一职称;如果要用单位身份,就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员”,连副院长也不必提——这不是什么官位,因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本就没有任何级别——如果不用单位身份,就用“教育研究者”或者“多年关注中国教育者”吧。最好,就用我单独的姓名,如同 10 年前,我希望的那样。不管是什么身份,哪怕没有任何身份,我对教育问题的关注不会改变。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http://weibo.com/p/1001603792109227392935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307313123.html 八年前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读完以上文字,读者可以看到,熊丙奇先后两次通过博客严正声明: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既然职称是编审,不是教师,似乎也就不宜称谓“教育学者”、“教育专家”“教育问题专家”“教育家”等等。更不要突发奇想在成为前面加“知名”“著名”等冠词,以免被天下人耻笑。当事人或许因此而脸红,而汗颜。 希望全国各媒体注意,今后再报道,不要再称呼“熊丙奇教授”了。文章后缀不要再有“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字样了。好不好?拜托了。 以上内容约 6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以上内容约 6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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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2-19 06:13
熊丙奇以教师“因言获罪”为借口传达给社会怎样的信息?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曾担任过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应当知道媒体宣传具有导向作用。 2010 年 4 月 15 日 ,云信网《 5 年来网络“因言获罪”知多少》:今年 4 月 16 日,福州马尾区人民法院第 3 次开庭审理 3 名网民——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他们被起诉的罪名是“诬告陷害罪”,源头是他们在网上发了一个质疑公安机关处理一起案件的帖子和视频。此事引起了东莞时报对于“因言获罪”现象的反思。网络有风险,发帖须谨慎。这是“因言获罪”的人给亿万网民的忠告 或许是云信网的这个帖子刺激了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神经,引起了条件反射。于是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联想了教育界的“因言获罪”。 2010 年 5 月 15 日 ,网易“熊丙奇的博客”《 教师的精神疾病为何现在才被关注 ?》:粤东山区的梅州市教育、公安部门经过排查,发现校园内外备受精神疾患人员困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教师队伍中精神病患者超百人,山区农村的精神病人也经常到校滋事。目前,有关部门商请卫生、民政等部门对他们进行救治,防止发生意外。 ( 羊城晚报 5 月 13 日 ) 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师,应该得到及时的救治,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而这条消息告诉我们的信息是:学校中有教师患有精神疾病;患有精神疾病的教师还在岗上,或给学生上课,或在后勤服务部门;这些精神疾病患者没有得到救治(至少不是到位的救治);现在学校排摸影响校园安全的因素时,发现这是重大的校园安全隐患,于是决定对他们进行救治。呜呼!一个患病之人,得到救治,不是依据本身的病情,而是因为这病情对周围安全可能造成的“伤害”!假如这种“伤害”没有引起关注,那么,这些病患者是不是只有继续饱受疾病折磨,继续工作呢?近年来的调查显示,由于受各种压力——教学压力、非教学的行政任务压力、生活压力,不少教师处于亚健康状态,有着各种心理问题。但这些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和学校的高度关注,还是把教师作为“永动机”使用,在各种指标、评估、评奖疲于奔命。就连明显有精神疾患的教师,也不能离岗治疗,因为一旦离岗,或者离岗时间过长,就将失去工作岗位。所以才有媒体报道的,有一位教师精神疾病发着,在恢复一段时间后又再次返回学校,准备走上课堂。教育先贤们曾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不仅对学生如此,对教师也如此。一所学校里,如果没有充满对教师的爱,以及对学生的爱,那么,这所学校必然被冷漠包围,就如一潭死水。当一名教师患有精神疾病,却得不到救治,得不到安心的休养,却照样为了生存必须在岗工作,这样的教育难有爱可言。另外,借口于“伤害”,会不会有些本没有这类疾病,却常对学校提出不同意见的教师,会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而被“治”呢?这又是当前教育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现实中,就有一些教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指责为“偏执”。如果以安全为理由,对这些教师进行“救治”,那将可能成为新的安全隐患。其实,就是精神病人,也分为多种,只有少数有暴力倾向。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纳什就曾患有精神疾病,但普林斯顿大学并没有嫌弃他,而是让他一直在校园里生活。这被认为是“大气”的典范。如何对待教师中的精神病患者,给他们关爱,让他们得到救治,让他们康复,这考验着教育的管理者的教育胸怀。我看到报道中这样写道:“一位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对羊城晚报记者说,目前虽然这些病患人员没有给校园带来危害,但这种现象令学校担心、主管部门揪心”。这句话实在令人揪心,领导揪心的不是教师的工作状况、健康状况、福利保障,揪心的却是这些教师会不会伤害学生。当然这种状况,是十分正常的,前者他们从来不曾关心过,而后者,则可能会要了他们的仕途前程。很难相信,这样的教育管理,会为所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营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2010 年 9 月 15 日 ,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 教师“因言获罪”为何一再发生 》:今年 9 月 4 日,有网贴称,江苏邳州教育局今年 8 月 27 日向该市各中小学下发了一个红头文件。文件称,去年以来邳州已有 3 名教师因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言论被拘留,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该文件得到了邳州市教育局证实。(环球时报 9 月 14 日 )每当类似的事件发生,有关公民不能“因言获罪”的评论,已经见得太多了。然而,“因言获罪”还是频频发生。在笔者看来,过往一次次“因言获罪”事件的走向,正鼓励有关部门,大胆地用这一“法宝”,让有不满意见的群众禁声。不妨来看看近年来的教师“因言获罪”事件。 2006 年 5 月安徽五河县教师李茂余和董国平,通过手机向县领导发针砭时弊“顺口溜”的短信,表达对学校人事安排不满,被定诽谤领导罪。五河县动用了公安局、电视台等部门处理此事,后两名教师起诉公安局,要求赔偿并赔礼道歉。五河县法院一审判两教师败诉后,李茂余和董国平又提起上诉。 2007 年 7 月 27 日 因儋州市政府将学校迁址,两名教师网上发帖,以对唱山歌的形式发表反对意见,被儋州警方认为涉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两名教师被行政拘留 15 日。全国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典型的因言获罪案件。但经媒体报道引起光放关注后,不见下文。就在江苏邳州教育局下发文件之前,《扬子晚报》 8 月 25 日 报道,仅仅因为在网络上发表了一首抨击校长的打油诗,常州市知名高级中学的一位特级教师高天友近日几度陷入“麻烦”。他先是被派出所几次传唤问话,后又被“发配”到偏远学校。以上事件,有如下共同“走向”: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关注,一致认为这是“因言获罪”;但当事教师的“命运”并没有因媒体的关注而“转变”,该拘留的拘留,该“发配”的“发配”;具体操作的有关部门基本没事,甚至连对当事人的道歉也没有。事实上,就是道歉又如何?当事的教师,在教育体系里,将无翻身之日,改天随便找个机会,照样可以“收拾”你——你是特级教师怎么了?从教育均衡出发,特级教师也是要轮换、交流的。去偏远地方,称得上“发配”么?另外,有关部门会把这“坏事”当“喜事”办,把积极“纠错”作为一件功德。在故事一次一次重复上演后,江苏邳州教育局的红头文件,反倒具有了“爱护”教师的意义——直接给教师们挑明了,你们是没有言论自由权利的,不要想着挑战行政权威,各人好自为之。事实上,经过这些事件的教训,越来越多的教师已经“学乖”了,能大胆上网发帖的教师已经越来越少。也就是说,在多次博弈之后,权力获得全胜——邳州教育局说, “教育局并不排斥教师通过正确的渠道反映合理正当的诉求”,这很冠冕堂皇,但如果教师有通畅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还得靠上网这条渠道吗?现在把上网的渠道堵死,几乎也就断了所有渠道。那么,让所有教师不发声,教育领域就是不是太平盛世,教育形象是不是就树立起来了呢?如果如此,办教育也太简单了。禁止教师自由发言,且不说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单从教育角度说,也是反教育的。教育的核心功能是培养合格公民,而教育部门的做法,却让教师连公民也做不了,这些教师怎么能培养出具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学生呢?而且,近年来教育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恰是领导们一意孤行,自以为是地推出一些无视教师、学生权益的政策,而造成的。如果从真为教育出发,教师们的意见,其实可以校正决策的偏差,但显然,现在的教育官员们,不是办教育,而是图政绩,于是需要教师、学生的歌功颂德,来营造伟业,担心教师们做了“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搅了其黄粱美梦。我相信,这些基本道理,官员们不是不懂。在如何运用、扩大权力方面,他们的经验无可匹敌。由此看来,寄望依靠他们的自觉、自律,以及自我加大问责力度来避免“因言获罪”,几乎就是幻想。——长期以来的行政语境,让大家解决问题的思路,总是摆脱不了行政思维——说到底,还得回到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上来,要有通过教师的权利,去制约官员的权力的基本机制——假如每所学校有教师委员会,可以表达教师的权益,教师委员会可以根据教师的申诉,提出对学校校长的不信任案;假如每个学区,有社区教育委员会,学区教育委员会有权参与校长选拔,同时对教育官员进行监督,教师们怎会四处寻觅渠道提出申诉意见,还有多少官员、校长可以为所欲为呢?这也是办好教育、让教育遵循基本规律的基本机制。 2010 年 11 月 4 日 ,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 教师为何有职业枯竭感 》: 2008 年春天,北京“读你心意”心理咨询中心与一家教育机构联手,搞了一次为期两个月的心理调查,对象是 2000 多名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结果不乐观:老师们普遍反映心理压力大,人际沟通不畅,职业枯竭感偏高,许多人受到慢性疲劳和慢性病的困扰,心理健康状况堪忧。这一年,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携手“读你心意”心理咨询中心,共同启动了一个面向全区教职员工的项目:教师心理健康导航。今年 10 月 23 日,他们刚办完最新一轮的心理讲座。(中国青年报 11 月 3 日 )站在心理咨询中心的角度,能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对教师的心理讲座,这已是难能可贵。然而,对于当今的教师来说,心理讲座或可舒缓一时的负面情绪,帮助他们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正确的认知,但要根本解决调查所发现的“心理压力大”、“职业枯竭感偏高”的问题,却是心理咨询、讲座所难完成的任务。教师的职业枯竭感为什么高?“病因”不在于教师没有正确的自我认识,不能悦纳自己、悦纳教师这一职业,对之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而是当今的教师,普遍陷入教育权利缺失的焦虑,没有基本的教育自主权,进而对怎样做“教师”也感到困惑。比如,教师应该教学生诚实做人,这本毫无疑问,可现实却不允许。在很多中小学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时,学校领导是会事先要求教师们做好充足的准备,甚至要求学生们操练与领导的“对答”的,学生们在操练中,对问题的答案表示怀疑,做老师的,自身也高度怀疑“答案”,可为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会要求学生理解得这么回答,不理解也得这么回答,包括学校没开展什么活动,没取得多大效果,也得回答学校曾多次组织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自己很喜欢这样的活动……这样的教师当下来,且不说在学生中没了师道尊严,就连自己也怀疑自身人格是否健全。再比如,对于学生的不良习惯、错误行为,教师完全可以批评,可是,这也被现实剥夺。对于教师来说,批评是天然的权利——没有批评反馈,就难以纠正学生,但在具体教育教学中,教师必须谨慎使用批评权,否则一招不慎,就会惹来很大麻烦。学生回家告状,家长找到学校,一般来说,教师不管对错,都会受到学校批评,甚至为息事宁人,教师还会被取消评奖资格、受到处分——在有的学校领导那里,不会考虑到怎样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而是担心家长再上告到教育部门,造成教育部门对自己的不良印象,影响到今后的晋升和评价考核。同样因为这一原因,教师如果对学校的管理有不满,也是不能表达出来的。因言获罪在教育领域,一桩接一桩。在这样的环境中,教师小心守着饭碗,心中的憋屈向谁诉说呢?而当教师只是为了谋一份职业,为了生存的必需,没有了理想,会有怎样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呢?解决教师的职业枯竭感,简单来说,就是让教师真正成为教师,不要被行政指使去做那些非教育事务,甚至反教育工作,被这些事务折腾得身心疲惫,不能连正常的教学活动也不能开展、属于自身的基本权益都无法维护,失去对职业的基本认同感。这就需要建立摆脱行政干扰,能让教育者、受教育者权益得到体现,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关系清晰的现代学校制度。当教育工作变得纯粹,自然也就会恢复其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和崇高感。 【注: 2010 年 11 月 5 日,《新闻晚报》《熊丙奇:中国教师为何如此郁闷》。】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以教师“因言获罪”为借口传达给社会怎样的信息?无非是制造政府“压制民主”的舆论,蛊惑人心而已。这是不能放任不管的。 第一、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嘴上没毛说话不牢,信口开河,容易说出违法言论。 第二、社会上有类似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这样多嘴多舌的人,啥话都敢说,容易说出违法言论。 第三、中国教育界有类似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这样法制观念淡薄的人,专门说违法言论。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之流自以为违法言论可以哗众取宠。煽风点火,制造不稳定气氛。当政府清算他们违法言论的时候,当民众向他们兴师问罪的时候,他们就会树倒猢狲散。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的言论表明,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不是“教育学者”、“教育问题专家”,而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像是中国教育界的“人权斗士”。 对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这样的“人权斗士”就是不能“惯着”,不能姑息养奸。 希望全国主流媒体从业人员识破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 熊丙奇之流违法言论的危害性,避免与他们同流合污。 以上内容约 5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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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江苏省《太仓日报》或许不知道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大庆商江 2015-1-22 15:43
江苏省《太仓日报》或许不知道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有资料介绍,太仓日报报社所在地是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日报发行周期是日报,太仓日报的发行目前以订阅为主,报刊亭也有销售。 2006 年,时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熊丙奇在博客里写到“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2014 年,时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的熊丙奇再次在博客里写到“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出现在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和太仓明德高级中学“讲座”时候,竟然成了“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比孙悟空变得还快。 2015 年 1 月 20 日 ,《太仓日报》(记者 阚亚方)考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志愿填报需要注意什么, 1 月 18 日 , 知名教育专家 、 著名高考志愿咨询及职业规划专家 、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熊丙奇来到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和太仓明德高级中学举办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为我市考生家长指点迷津。当天,两场公益报告吸引了近 800 名家长参加。 【提前录取批次不应轻易放弃】 熊丙奇 教授 特别提醒家长们,高考志愿填报要提早准备,家长从现在起就可以搜集院校、专业信息以及了解高考招生政策,不要等到成绩公布后再“临时抱佛脚”,那样往往会手忙脚乱。“现在很多家长、学生对高考政策不太了解,以至于虽然考出一个不错的分数,却没进入一个理想的学校,没选上理想的专业。”熊丙奇 教授 直言,填报高考志愿先要了解政策,这很重要!熊 教授 对我国高考政策有着深入的研究,堪称我国民间“高考改革”第一人,更有着 10 多年的实际高考咨询经验。他表示,目前江苏省高考实行“平行志愿”政策。讲座中,熊丙奇 教授 首先给家长详细讲解了江苏目前的高考政策,并重点就 2015 年政策进行解读。他强调,对于一般的考生来说,提前录取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不要轻易放弃提前录取,“但需注意的是,考生一旦被提前录取,档案将被调走,没有机会再被其他院校录取。而提前录取院校中有本一院校,也有本二院校,想考本一院校的考生就得权衡了。” 【“平行志愿”要遵循一定原则】 关于“平行志愿”政策,熊丙奇 教授 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志愿填报中最忌各学校间没有梯度,熊丙奇 教授 介绍说,填报志愿一般要遵循 A 志愿“冲”, B 志愿“稳”, C 志愿“保”的原则。“ A 志愿可以选择有一定希望被录取的学校,当 A 志愿投档未进时, B 志愿就应该求稳,选择一所录取希望较大的学校,而 C 志愿则应该选择一所可以保底的学校,保住自己被录取的机会。”熊教授提醒说,在填报志愿时,要减少投档而被退档的可能,还要注意两点。“一要填写服从专业调剂;二要注意专业填报。服从专业调剂栏空白也表示不愿意调剂,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随后,熊丙奇 教授 就如何填报志愿等给予指点,让家长知道该如何把握学校志愿之间的梯度,如何正确理解学校志愿的“投档”,并给考生家长分析了志愿填报的“简单分数法”和“两线差分法”两种方法的不足,然后重点介绍了“名次定位 + 名次修正法”。他指出,名次定位是找准考生高考成绩在全省排位,而名次修正法是根据每年高考录取人数的变化,对具体名次进行修正。把今年考生的名次按招生计划变动修正为与去年对应名次,再用这一名次去定位适合考生填报的志愿。据悉,“名次定位 + 名次修正法”为熊丙奇教授独创,为目前高考志愿填报方法中最科学的方法。此方法充分考虑到每年高考人数的不同、招生计划的不同,对名次进行修正,从而更准确定位目标院校。 读完以上文字,我恍惚觉得 江苏省《太仓日报》或许不知道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企业员工)打着“专家”“教授”“学者”等旗号在向高中毕业生 ( 高考考生 ) 家长“收钱”。但愿不是如此。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34206264 34206254 721 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34206266 34205021 以上内容约 1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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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16 14:52
熊丙奇说“教师待遇 18 年没有改善”是一种浅薄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解释,待遇,指看待;对待;享有的权利,社会地位等。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似乎很关系教师待遇。但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该说“ 教师的待遇,尤其是农村教师待遇,一直没有依法得到保障 。”不该说“ 地方政府部门一直没有严格遵守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待遇。” 2012 年 9 月 13 日 ,中国网山西频道《熊丙奇:教师待遇为何 18 年没有改善》:中国政府网近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我国将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潇湘晨报 9 月 8 日 ) 近年来,几乎每到教师节,有关教师待遇的问题,都会被有关部门拿出来说一次,都是十分高调的表态,“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而这一表态的背景是, 教师的待遇,尤其是农村教师待遇,一直没有依法得到保障 。也于是,这样的表态令人很不是滋味,保障教师态度,变为了“喊口号”。我国于1994年1月1实施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此说来,在《教师法》颁布后的 18 年多时间里,这一法律的有关条文,根本就没有得到实施,换言之, 地方政府部门一直没有严格遵守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待遇。 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不能只看政府部门的表态,而必须监督政府部门有实际行动,对于教师待遇没有依法得到保障,必须严厉追究政府部门的责任。近年来,在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看来,没有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拿出的理由是财政资金不足;而一再表态要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成为政府部门“有觉悟”、安慰老师们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做到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反而成了地方政府的“政绩”,被大书特书。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没有严厉的教育问责机制,如果有严厉的问责机制,对于政府部门不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就启动问责,谁还会继续把《教师法》不当一回事,还会把保障教师待遇,当作是对教师的恩赐呢? 2010 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应根据纲要的这一精神,对地方政府不保障教师待遇的行为,切实追究责任。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在操作上也给了地方政府弹性空间,一方面,现在公务员的薪酬,并没有完全阳光化,往往除了工资,还有津贴,教师的工资就是向公务员看齐,但总体待遇还是相差很大。另一方面,平均工资水平的计算,也不利于保障普通教师、年轻教师、农村教师的待遇,在我国,轮到个体,工资待遇不高,可一平均,完全就有可能平均高了,比如学校里的行政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等)待遇很高,一线普通教师待遇低;再比如,城区学校教师待遇高,乡村教师待遇低;可政府部门说教师平均工资已经很高,这能说保障教师的待遇吗?因此, 要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我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 。既然教师法已规定“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那么,从待遇保障来说,将公务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并不会增加国家新的开支,而有助于法律的落实。另外,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也有利于对教师队伍的进一步管理、培养和使用,比如,在美国和日本,义务教育教师每隔几年(一般为五年)就必须轮换一次,之所以能顺利轮换,就因为实行了国家教育公务员制,义务教育教师作为公务员有责任轮换,我国也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时,提出教师轮换制,可很难执行,原因就在这里。再比如,我国教育部门规定教师不得有偿家教,也基本是一纸空文,根源是,在我国《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上位法中,找不到教师不得兼职的法律依据,行政部门的规章涉嫌违法,另外,是否有偿家教,也很难取证;再就是一些教师待遇低,只有通过双休日兼职的方式,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而在日本、新加坡等国,教师是明确规定不得到教育培训机构兼职的,要么在学校当老师,要么去培训机构做培训师,就是学校为学生举行的补课班,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能得到执行,原因是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按照公务员规定,在政府保障待遇、权利的同时,不得再去兼职。我国如果也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困扰义务教育很久的教师待遇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处理好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关系,也找到有力的制度抓手。多年前,在全国两会之上,就有代表提出这一建议,期待尽快将其纳入议事日程。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熊丙奇说“教师待遇 18 年没有改善”是指 1994 年到 2012 年期间。熊丙奇说“教师待遇 18 年没有改善”没有解释清楚待遇包括什么内容。熊丙奇说“教师待遇 18 年没有改善”是一种浅薄。主要理由是在熊丙奇“瞎放炮”之前,国家就采取了措施提高了教师待遇,稳定了教师队伍。 2008 年 2 月 26 日 ,《光明日报》(记者丰捷)《教师待遇和工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针对教师待遇尚存在的问题,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谢志敏今天表示,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落实教师工资到位,津贴、补贴规范落实的有关政策,教师待遇和工资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谢志敏表示, 国家对整个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历来非常重视。 2006 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中小学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现在,全国教师的岗位工资实现了全国统一,但在一些地方,教师的津贴、补贴还没有落实,目前,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等相关的部门正在研究关于解决、理顺、规范教师的津贴补贴的有关政策,设立绩效工资,“这是教师工资活的部分,也是具有激励作用的工资内容。”据悉,这一文件正在加紧研究。谢志敏说,“随着这个政策的落实,教师的津补贴问题将得到规范,教师的待遇、工资水平会进一步提高。” 2009 年 2 月 28 日 ,《京华时报》(记者 李琦)《教师工资待遇今年将提高 市教委同时透露教师轮岗将向全市推广》:昨天,市教委主任刘利民走进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直播间,与市民对话教育热点。刘利民透露,教师工资改革今年实施,教师工资待遇将提高。刘利民表示,国家在去年出台了一个文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办法。这个办法也是落实义务教育法,使得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这个办法的出台就使得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北京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个工作,责成市人事局、财政局和市教委一直作研讨方案,这个方案今年肯定出台, 教师工资待遇今年就能提高,届时教师工资待遇肯定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 我认为, 2009 年以来,教师的待遇肯定比过去提高了。不然的话,教师队伍不会如此稳定。 熊丙奇说“教师待遇 18 年没有改善”是一种浅薄。如果熊丙奇长期“嘴上没有把门的”,遇事一顿胡嘞嘞,那么,他的言论可信度将大打折扣。不是吗? 建议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以后通过媒体发表教育评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最好不要信口胡说。以免产生负面影响。 建议媒体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教育评论文章时,帮他把把关,少出纰漏。 以上内容约 3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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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熊丙奇先后两次通过博客严正声明: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大庆商江 2015-1-16 11:03
熊丙奇先后两次通过博客严正声明: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解释,教授,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 《百度百科》解释,编审,职务名称,出版专业职务人员的高级职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最高职称。同教师行业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样,出版业有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的等级。 虽然教授与编审属于不同序列,但是,在普通高校统计报表时都按正高级填报。这容易使一部分人认为编审和教授一样。甚至有人误以为编审就是教授。或许有人认为编审比教授还“厉害”。 2006 年 8 月 14 日 ,《南方人物周刊》《上海交大教授熊丙奇:教育是一边缺钱一边乱用》:熊丙奇,上海交大教授,这位年轻的业余的教育研究者正在云南出差,他在一个公用电话旁,接受了本刊采访。熊丙奇, 1972 年 7 月生。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上海交大校报主编。 2004 年 6 月出版《大学有问题》一书, 2006 年 1 月又推出《体制迷墙》,谈的是大学为什么有问题。 2006 年,熊丙奇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办公室主任,职称为编审,不是教授。熊丙奇感到有必要对媒体澄清事实。以免混淆视听。以免误导公众。 2006 年 10 月 20 日 ,网易“熊丙奇的博客”《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正高”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默许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2006 年 10 月 20 日 ,新浪网“熊丙奇的博客”《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正高”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默许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cf4771010006qt.html 2013 年 1 月 20 日 ,《中国青年报》《熊丙奇 : 取消职称考试才能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熊丙奇说,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应该从“职称”回归“职务”,不应该再存在评职称一说,更不能把职称与工资、福利等挂钩。比如对作家来说,机构聘任其担任某一职务,就享有某一职务的待遇,如果不再聘任,就不再拥有这一职务和相应的待遇,这才是对人才的科学管理和评价。对大学教授也应如此,大学聘任某人担任教授岗位,其就是教授,不再聘任,就不再是教授。 2014 年,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发现,有的媒体罔顾事实,在报道中屡屡称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为教授。这使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好意思。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认为有必要再次向公众澄清事实。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2006 年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贴在我的博客里。文章如下——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 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 “正高” 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 默许 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 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这篇文章贴到博客后,有的媒体接受了我的建议,而有的媒体还继续以前的做法。当然,我的“身份”,也随着不断关注高等教育问题,有了不同的称谓,甚至有媒体称著名教育学者。这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虚名,对问题的解读,并不会因身份而增加多少分量。 2007 年之后,我很少再用所在学校的身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并反复关照媒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 我被要求不要用学校身份撰文、发表意见 ,尤其是批评教育问题的意见。我理解学校承受压力的苦衷,再说,发表这些观念,本就是属于个人,与所在单位无关,因此,我也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可媒体发文总要作者提供一个机构,于是,我曾用“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之名发文,但又有媒体提出,这个身份好像与你发表的教育问题看法不符噢——真不明白,身份难道对发表意见很重要?后来,我终于找到志同道合者,被聘为非盈利性的教育公益机构——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兼职参与我感兴趣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个机构吸引全国诸多优秀的教育学者,共同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当然,也有人质疑,作为公办大学的在职人员,参与民间机构的教育研究,这是不是不符合规定。而如你所知,参加教育公益机构展开研究,并没有任何教育利益,更重要的是,其开展的研究,也是为促进中国教育进步。——近年来, 21 世纪研究研究院后一直紧密参加国家教改的设计与推动,包括有的建议被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采纳。就这样,我在撰文、接受采访时,有了一个新的头衔: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这是过去 6 年多来,陪伴我最多的一个“头衔”。说实在的,这个头衔,只是为在当今的中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有个“出处”,最重要的还是观点本身是否有价值。当然,我也乐意用这个头衔,因为让我不再受体制内身份的困扰,不必提什么编审、博士、教授之类,也保持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意见是否有道理,由公众评判。再后来, 2009 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我不愿意放弃教育研究,我离开了学校原来的行政岗位, 被转岗到校产企业 ,我不在乎这种安排,因为 我已经没有在行政上发展的丝毫愿望 ,只要有一个地方给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能安心研究教育问题就可以了。但新岗位身份,似乎更不适合发表分析教育问题的文章,我也只能继续延续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头衔”。而为了让自己有更充足的空间,我必须完成相应的项目指标, 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 。中国的教育问题非常深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的“身份”或许就是问题之一。既然选择了前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很多教育问题需要反复唠叨,于是几乎每天我都会早起撰写评论文章,每天都接受媒体采访。改革进展极为缓慢,像大学的问题,比 10 年前我写《大学有问题》一书时,没有多少减少,但不能放弃改革的努力。再旧事重提,且补记上最近几年自己的“身份变化”,还是希望还原自己的“真实”, 媒体不要再称我是某大学的教授 ,我已经在这所学校的很边缘地带了,而且职称本来就不是教授;提某大学的编审也不必,因为我也已经离开以前的工作岗位,虽然还有这一职称;如果要用单位身份,就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员”,连副院长也不必提——这不是什么官位,因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本就没有任何级别——如果不用单位身份,就用“教育研究者”或者“多年关注中国教育者”吧。最好,就用我单独的姓名,如同 10 年前,我希望的那样。不管是什么身份,哪怕没有任何身份,我对教育问题的关注不会改变。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http://weibo.com/p/1001603792109227392935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307313123.html 八年前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读完以上文字,读者可以看到, 熊丙奇先后两次通过博客严正声明: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既然不是教师,似乎也就不宜称谓“教育学者”、“教育专家”等等。以免被天下人耻笑。 希望全国各媒体注意,今后再报道,不要说 熊丙奇教授了。好不好?拜托了。 以上内容约 6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以上内容约 3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发现新闻出版单位过度吹捧熊丙奇,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 010-65212870 、 010-65212787 国务院新闻办联系方式 总机:( 8610 ) 86521199 记者联络室:( 8610 ) 65592311 总值班室电话:( 8610 ) 65592731 传真:( 8610 ) 65592364/ ( 8610 ) 655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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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11 13:57
《新民晚报》白忽悠了。熊丙奇坦言:《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专业技术职称是编审,不是教授,相当于教授,类似于白薯相当于红薯。 2014 年 11 月 19 日 ,《新民晚报》《熊丙奇专场讲座: 2015 高考“五大核心问题” ——本周六, 熊教授 携手自招面试专家为高三考生、家长免费答疑》: 2014 还剩一个多月,高三一轮复习也已经过半,可是很多高三考生和家长翘首以盼的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却仍迟迟没有公布。“自招考试到底何时开始”、“今年的自招会有哪些新形式”、“高三考生应该怎么备考”。本周六, 上海交通大学熊丙奇教授 携手自招专家,就高三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 5 大核心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问题一】今年各大高校的自主招生会在何时开始? 【问题解析】自主招生放在高考之后,各校的时间安排存在 3 种可能: 1. 在高考结束( 6 月 8 日 )以后、高考成绩公布( 6 月 25 日 )前开始; 2. 在高考成绩公布( 6 月 25 日 )后正式启动; 3. 不能排除个别“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验”院校在高考前举办的可能性 【讲座内容】 主讲嘉宾: 熊丙奇教授 ■ 自主招生最终方案或将于何时公布? ■ 各种可能性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问题二】自主招生放在高考之后的录取流程会有变化吗?可能是怎样的? 【问题解析】由于自招时间和考试形式的改变,整体录取流程也会相应发生变化,目前比较可能的自招方式有以下 3 种: 1. 录取时间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提前批录取之前。 2. 参考港校类的录取方式进行试点。 3. 将高考录取时间由原来的 6 月底改为 7 月底。 【讲座内容】 主讲嘉宾: 熊丙奇教授 ■ 每种录取形式的流程是如何的? ■ 无论哪种形式,高考与自招考试的间隔都很短,学生家长现在可以做些什么? ■ 关于择校、专业选择、材料准备、面试积累、笔试拓展等准备工作各有什么注意事项? 【问题三】如何获得自主招生的考试资格?对学业水平考试“ A ”的数量还做要求吗? 【问题解析】如果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那么高校将对学生的高考成绩提出要求,筛选出可以参加自招考试的名额。相反,如果个别学校仍选择在高考前进行自主招生,考虑到高校并没有相应的参考依据,直推、推荐、自荐等多种方式将很有可能被保留。 【讲座内容】 主讲嘉宾: 熊丙奇教授 ■ 沪上高校可能实行怎样的筛选方案? ■ 原先明确提出学考“ A ”的热门高校是否会做要求变化? 【问题四】改革后的自主招生还会有高校笔试吗? 【问题解析】从选科与专业大类相挂钩的趋势来看,高校组织笔试的可能性很大,但笔试科目可能会根据申请专业不同而变化,比如:理科考查“数学 + 物理”,文科考查“数学 + 语文”,考查范围和难度都很可能会超出高考要求。因此,如果考生没有事先准备,应考难度会比较大。 《新民晚报》发布新闻一周以后,出现了爆炸性新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教授”头衔是假的。富有戏剧性。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2006 年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贴在我的博客里。文章如下——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 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 “正高” 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 默许 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 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这篇文章贴到博客后,有的媒体接受了我的建议,而有的媒体还继续以前的做法。当然,我的“身份”,也随着不断关注高等教育问题,有了不同的称谓,甚至有媒体称著名教育学者。这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虚名,对问题的解读,并不会因身份而增加多少分量。 2007 年之后,我很少再用所在学校的身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并反复关照媒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 我被要求不要用学校身份撰文、发表意见 ,尤其是批评教育问题的意见。我理解学校承受压力的苦衷,再说,发表这些观念,本就是属于个人,与所在单位无关,因此,我也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可媒体发文总要作者提供一个机构,于是,我曾用“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之名发文,但又有媒体提出,这个身份好像与你发表的教育问题看法不符噢——真不明白,身份难道对发表意见很重要?后来,我终于找到志同道合者,被聘为非盈利性的教育公益机构——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兼职参与我感兴趣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个机构吸引全国诸多优秀的教育学者,共同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当然,也有人质疑,作为公办大学的在职人员,参与民间机构的教育研究,这是不是不符合规定。而如你所知,参加教育公益机构展开研究,并没有任何教育利益,更重要的是,其开展的研究,也是为促进中国教育进步。——近年来, 21 世纪研究研究院后一直紧密参加国家教改的设计与推动,包括有的建议被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采纳。就这样,我在撰文、接受采访时,有了一个新的头衔: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这是过去 6 年多来,陪伴我最多的一个“头衔”。说实在的,这个头衔,只是为在当今的中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有个“出处”,最重要的还是观点本身是否有价值。当然,我也乐意用这个头衔,因为让我不再受体制内身份的困扰,不必提什么编审、博士、教授之类,也保持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意见是否有道理,由公众评判。再后来, 2009 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我不愿意放弃教育研究,我离开了学校原来的行政岗位, 被转岗到校产企业 ,我不在乎这种安排,因为 我已经没有在行政上发展的丝毫愿望 ,只要有一个地方给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能安心研究教育问题就可以了。但新岗位身份,似乎更不适合发表分析教育问题的文章,我也只能继续延续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头衔”。而为了让自己有更充足的空间,我必须完成相应的项目指标, 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 。中国的教育问题非常深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的“身份”或许就是问题之一。既然选择了前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很多教育问题需要反复唠叨,于是几乎每天我都会早起撰写评论文章,每天都接受媒体采访。改革进展极为缓慢,像大学的问题,比 10 年前我写《大学有问题》一书时,没有多少减少,但不能放弃改革的努力。再旧事重提,且补记上最近几年自己的“身份变化”,还是希望还原自己的“真实”, 媒体不要再称我是某大学的教授 ,我已经在这所学校的很边缘地带了,而且职称本来就不是教授;提某大学的编审也不必,因为我也已经离开以前的工作岗位,虽然还有这一职称;如果要用单位身份,就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员”,连副院长也不必提——这不是什么官位,因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本就没有任何级别——如果不用单位身份,就用“教育研究者”或者“多年关注中国教育者”吧。最好,就用我单独的姓名,如同 10 年前,我希望的那样。不管是什么身份,哪怕没有任何身份,我对教育问题的关注不会改变。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http://weibo.com/p/1001603792109227392935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307313123.html 八年前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读完以上文字,我初步觉得,个别媒体瞎忽悠,陷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于假冒伪劣之境地,何其险也,何其毒也。 幸亏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及时揭露真相,才保得清白之身。化险为夷。庆幸。善哉。 以上内容约 4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发现新闻出版单位过度吹捧熊丙奇,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 010-65212870 、 010-65212787 国务院新闻办联系方式 总机:( 8610 ) 86521199 记者联络室:( 8610 ) 65592311 总值班室电话:( 8610 ) 65592731 传真:( 8610 ) 65592364/ ( 8610 ) 655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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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10 10:49
《大连晚报》记者眼里的“教育专家”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介绍,《大连晚报》国内统一刊号 CN21-0045 ,邮发代号 7-38 ,是由大连市委主办的一份综合性报刊,日发行量 30 多万份,居大连市报业之首;创刊于 1988 年 7 月 1 日。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披着“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迷彩服,表演“教育专家”的魔术,很成功。竟然受到了一些媒体人的青睐。 2015 年 1 月 3 日 ,《大连晚报》(记者栾光煜)《大连 2015 年考研人数下降近千人 仅两成为搞学术》:记者通过微博联系上 教育专家、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他认为考研应回归研究本质。他说,现在很多学生选择考研,并不是为了提升自身的能力。“许多人把考研当成一种出路,当作暂缓就业的一种方法。”与此同时,高校连年盲目扩招研究生,有些高校研究生的人数甚至超过了本科生,如此一来,研究生就业势必遭遇“高学历泛滥”的困境。这样一来,无论是硕士还是博士,其实都成了“贬值”的学历。 你或许想不到,《大连晚报》记者眼里的“教育专家”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2006 年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贴在我的博客里。文章如下——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 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 “正高” 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 默许 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 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这篇文章贴到博客后,有的媒体接受了我的建议,而有的媒体还继续以前的做法。当然,我的“身份”,也随着不断关注高等教育问题,有了不同的称谓,甚至有媒体称著名教育学者。这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虚名,对问题的解读,并不会因身份而增加多少分量。 2007 年之后,我很少再用所在学校的身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并反复关照媒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 我被要求不要用学校身份撰文、发表意见 ,尤其是批评教育问题的意见。我理解学校承受压力的苦衷,再说,发表这些观念,本就是属于个人,与所在单位无关,因此,我也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可媒体发文总要作者提供一个机构,于是,我曾用“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之名发文,但又有媒体提出,这个身份好像与你发表的教育问题看法不符噢——真不明白,身份难道对发表意见很重要?后来,我终于找到志同道合者,被聘为非盈利性的教育公益机构——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兼职参与我感兴趣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个机构吸引全国诸多优秀的教育学者,共同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当然,也有人质疑,作为公办大学的在职人员,参与民间机构的教育研究,这是不是不符合规定。而如你所知,参加教育公益机构展开研究,并没有任何教育利益,更重要的是,其开展的研究,也是为促进中国教育进步。——近年来, 21 世纪研究研究院后一直紧密参加国家教改的设计与推动,包括有的建议被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采纳。就这样,我在撰文、接受采访时,有了一个新的头衔: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这是过去 6 年多来,陪伴我最多的一个“头衔”。说实在的,这个头衔,只是为在当今的中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有个“出处”,最重要的还是观点本身是否有价值。当然,我也乐意用这个头衔,因为让我不再受体制内身份的困扰,不必提什么编审、博士、教授之类,也保持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意见是否有道理,由公众评判。再后来, 2009 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我不愿意放弃教育研究,我离开了学校原来的行政岗位, 被转岗到校产企业 ,我不在乎这种安排,因为 我已经没有在行政上发展的丝毫愿望 ,只要有一个地方给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能安心研究教育问题就可以了。但新岗位身份,似乎更不适合发表分析教育问题的文章,我也只能继续延续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头衔”。而为了让自己有更充足的空间,我必须完成相应的项目指标, 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 。中国的教育问题非常深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的“身份”或许就是问题之一。既然选择了前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很多教育问题需要反复唠叨,于是几乎每天我都会早起撰写评论文章,每天都接受媒体采访。改革进展极为缓慢,像大学的问题,比 10 年前我写《大学有问题》一书时,没有多少减少,但不能放弃改革的努力。再旧事重提,且补记上最近几年自己的“身份变化”,还是希望还原自己的“真实”, 媒体不要再称我是某大学的教授 ,我已经在这所学校的很边缘地带了,而且职称本来就不是教授;提某大学的编审也不必,因为我也已经离开以前的工作岗位,虽然还有这一职称;如果要用单位身份,就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员”,连副院长也不必提——这不是什么官位,因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本就没有任何级别——如果不用单位身份,就用“教育研究者”或者“多年关注中国教育者”吧。最好,就用我单独的姓名,如同 10 年前,我希望的那样。不管是什么身份,哪怕没有任何身份,我对教育问题的关注不会改变。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http://weibo.com/p/1001603792109227392935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307313123.html 八年前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坦陈自己《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 或许有媒体认为他“谦虚”。 想让媒体不再神话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似乎还有一定难度。 难道中国的媒体中邪了不成?! 以上内容约 3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发现新闻出版单位过度吹捧熊丙奇,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 010-65212870 、 010-65212787 国务院新闻办联系方式 总机:( 8610 ) 86521199 记者联络室:( 8610 ) 65592311 总值班室电话:( 8610 ) 65592731 传真:( 8610 ) 65592364/ ( 8610 ) 655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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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9 15:07
《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可供全国新闻传播类高等学校作为典型案例】 《百度百科》解释,特约评论员简称评论员,通常受媒体之邀发布评论意见等。大多数媒体为了避免纠纷,会声明是评论员个人观点,不代表媒体看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披着“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曾使一些媒体头晕目眩。授予熊丙奇“教授”“学者”“教育学者”“著名教育学者”等“非绿帽子”。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对此予以澄清。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2006 年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贴在我的博客里。文章如下——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 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 “正高” 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 默许 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 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这篇文章贴到博客后,有的媒体接受了我的建议,而有的媒体还继续以前的做法。当然,我的“身份”,也随着不断关注高等教育问题,有了不同的称谓,甚至有媒体称著名教育学者。这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虚名,对问题的解读,并不会因身份而增加多少分量。 2007 年之后,我很少再用所在学校的身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并反复关照媒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 我被要求不要用学校身份撰文、发表意见 ,尤其是批评教育问题的意见。我理解学校承受压力的苦衷,再说,发表这些观念,本就是属于个人,与所在单位无关,因此,我也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可媒体发文总要作者提供一个机构,于是,我曾用“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之名发文,但又有媒体提出,这个身份好像与你发表的教育问题看法不符噢——真不明白,身份难道对发表意见很重要?后来,我终于找到志同道合者,被聘为非盈利性的教育公益机构——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兼职参与我感兴趣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个机构吸引全国诸多优秀的教育学者,共同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当然,也有人质疑,作为公办大学的在职人员,参与民间机构的教育研究,这是不是不符合规定。而如你所知,参加教育公益机构展开研究,并没有任何教育利益,更重要的是,其开展的研究,也是为促进中国教育进步。——近年来, 21 世纪研究研究院后一直紧密参加国家教改的设计与推动,包括有的建议被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采纳。就这样,我在撰文、接受采访时,有了一个新的头衔: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这是过去 6 年多来,陪伴我最多的一个“头衔”。说实在的,这个头衔,只是为在当今的中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有个“出处”,最重要的还是观点本身是否有价值。当然,我也乐意用这个头衔,因为让我不再受体制内身份的困扰,不必提什么编审、博士、教授之类,也保持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意见是否有道理,由公众评判。再后来, 2009 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我不愿意放弃教育研究,我离开了学校原来的行政岗位, 被转岗到校产企业 ,我不在乎这种安排,因为 我已经没有在行政上发展的丝毫愿望 ,只要有一个地方给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能安心研究教育问题就可以了。但新岗位身份,似乎更不适合发表分析教育问题的文章,我也只能继续延续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头衔”。而为了让自己有更充足的空间,我必须完成相应的项目指标, 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 。中国的教育问题非常深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的“身份”或许就是问题之一。既然选择了前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很多教育问题需要反复唠叨,于是几乎每天我都会早起撰写评论文章,每天都接受媒体采访。改革进展极为缓慢,像大学的问题,比 10 年前我写《大学有问题》一书时,没有多少减少,但不能放弃改革的努力。再旧事重提,且补记上最近几年自己的“身份变化”,还是希望还原自己的“真实”, 媒体不要再称我是某大学的教授 ,我已经在这所学校的很边缘地带了,而且职称本来就不是教授;提某大学的编审也不必,因为我也已经离开以前的工作岗位,虽然还有这一职称;如果要用单位身份,就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员”,连副院长也不必提——这不是什么官位,因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本就没有任何级别——如果不用单位身份,就用“教育研究者”或者“多年关注中国教育者”吧。最好,就用我单独的姓名,如同 10 年前,我希望的那样。不管是什么身份,哪怕没有任何身份,我对教育问题的关注不会改变。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http://weibo.com/p/1001603792109227392935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09914641306/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307313123.html 八年前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义正词严强调《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但是,“满城贴告示,也有不识字的”。还有媒体愿做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铁杆粉丝。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评论一下子拔高到院士。 2015 年 1 月 8 日 ,《京华时报》《熊丙奇:去行政化利益化让院士摆脱纠缠回归荣誉》: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那么,以什么身份当选院士、当选者年龄多大、当选者退不退休,都不是什么问题。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 1 月 1 日 启动,这是自去年 6 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两院均在去年 12 月底公布了新的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据工程院人士介绍,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增选院士新规有一些进步之处。像限制处级以上干部参选,如果落实,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张曙光参选院士的情况;而对院士实行学部之外的全体院士“终选”、取消部门遴选,也可避免“烟草院士”这样的丑闻。但是,新规并没触及院士利益化这个实质性问题,因此进步有限。院士本来只是最高学术荣誉,但在我国则被附加了诸多利益,包括当选了就不退休,不但享有经济待遇,还拥有学术特权,在重大课题申报、重要学术评审中有高人一等的话语权。因此,当选院士就不仅是个人荣誉,还牵涉到切身利益,甚至是院士所在机构的利益。在院士头衔利益化的驱动下,出现了增选时的“跑要”现象、行政领导掌控学术权参选院士等问题,遭到舆论广泛质疑。如果不剥离院士头衔的利益,目前存在于院士增选中的问题就很难清除,比如,取消部门遴选貌似将院士评选与部门脱钩,但既然当选院士还是本人和单位的利益,“跑要”现象怎会自动停止;而处级以上干部不参选只是“原则上”,并非一刀切,该规定是否适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也仍不确定。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那么,院士以什么身份当选、年龄多大、退不退休都不成问题,因为当选者只有学术荣誉,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也没有学术特权为自己或团队谋利。而若要剥离学术头衔的学术利益,则要整体推进我国学术管理和评价去行政化。正是由于对学术实行行政管理、评价,导致在科研课题、项目申请、成果评价中,看重申请者的头衔和职位,才导致大家拼命争取获得某个头衔。从院士到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我国学者被“学术头衔”分为三六九等。这种局面不利于学术的自由、平等竞争,也难培育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土壤。学术行政化和学术头衔利益化,是我国提高学术质量、建立良好学术风气的最大障碍,需要通过改革破除。这要求高校、科研机构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切实建立学术同行评价体系。如此,学术评价才能回归学术本位,院士等学术头衔也才摆脱行政与利益的纠缠,回归头衔、荣誉。(《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 熊丙奇) 读完以上文字,我的初步感觉是,《京华时报》才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的知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得一知己,足矣”。 以上内容约 4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发现新闻出版单位过度吹捧熊丙奇,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 010-65212870 、 010-65212787 国务院新闻办联系方式 总机:( 8610 ) 86521199 记者联络室:( 8610 ) 65592311 总值班室电话:( 8610 ) 65592731 传真:( 8610 ) 65592364/ ( 8610 ) 655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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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熊丙奇关于教师的言论是否起到了涣散瓦解教师队伍的作用
大庆商江 2015-1-7 06:15
熊丙奇关于教师的言论是否起到了涣散瓦解教师队伍的作用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披着“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外衣,利用媒体 发表不当言论,起到了涣散瓦解教师队伍的作用。举证如下: 2006 年 10 月 20 日 ,新浪网“熊丙奇的博客”《 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正高”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默许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 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2008 年 3 月 10 日 ,新浪网“熊丙奇的博客”《 大学要分析青年教师流失的根本原因 》:“高校青年教师的收入与房价差距太大,根本买不起房。”“我现在很担忧这个,这样下去会导致青年人才流失。”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顾秉林在谈到一些民生问题,表示很担忧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京华时报 3 月 6 日 )顾院士对青年人才生活的担忧,令人感佩。可是,如果仔细分析造成青年教师住房问题的原因,除了众所周知的房价高的原因外,还在于高校不合理的薪酬体系,导致青年教师群体的收入低。引来诸多议论。这些青年教师的收入,与同校收入高的教授收入相比,达到 1 : 50 甚至更高的比例。 收入低、生活压力大的青年教师,却承担着高校中繁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更令青年教师心理难以平衡的是,有行政职务、学术头衔的教授们,不但在学校中享受更高的津贴,而且可以比较轻松地获取各种纵向和横向课题,并从中提层,但他们往往并不自己开展课题研究,而是把课题分解给他们这些拿不到课题的年轻人。青年教师辛苦地研究,最终获得的只是很少的报酬,做出的科研成果,无论是论文、还是专利,第一署名权都握在拿到课题的领导和教授手里。 这样的付出和回报,让青年教师体会着“媳妇熬成婆”的煎熬。在这漫长的煎熬中,一些青年教师,失去了对学术理想的追求,形成学术不平等的认识,采取最为实用的丛林法则,等待自己也有行政职务、学术头衔那一天;还有一些青年教师,则人在心不在,马虎地应付学校内的教学任务,尽可能多的到校外兼职,或去民办学校上课,或去英语、计算机等各类培训中心兼职,甚至办起高复班。而随着高校考核的严格,青年教师身上的任务日益繁重,想“人在心不在”也极其困难。当有薪酬更高的机会出现在以上青年教师面前时,他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其实已经十分明显。 大学校长关心青年教师的住房问与到外资企业、政府机关的同龄人相比,青年教师群体的收入,可谓极其微薄。近年来,高校不断传出薪酬制度改革的消息,并通过这样的消息,让整个社会形成教师群体已经是一个高收入群体的印象,尤其是一些教授,工资加津贴再加课题提成以及各类兼职,赫然已列入富翁范畴,甚至好事者已经排出了高校教授富豪榜。但是,在一些教授通过各种渠道成为高收入群体之后,大学中的贫富差距也进一步拉大,其中,难以独立获得课题、没有企业聘请兼职的青年教师,每月的工资几乎就是全部收入,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在有的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的讲师,一个月的收入全部加起来,只有一千元多元,就是在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月收入不到 2000 的大学青年教师也十分普遍。去年,还有大学教师在网上晒自己的全部工资收入,引来诸多议论。这些青年教师的收入,与同校收入高的教授收入相比,达到 1 : 50 甚至更高的比例。收入低、生活压力大的青年教师,却承担着高校中繁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更令青年教师心理难以平衡的是,有行政职务、学术头衔的教授们,不但在学校中享受更高的津贴,而且可以比较轻松地获取各种纵向和横向课题,并从中提层,但他们往往并不自己开展课题研究,而是把课题分解给他们这些拿不到课题的年轻人。青年教师辛苦地研究,最终获得的只是很少的报酬,做出的科研成果,无论是论文、还是专利,第一署名权都握在拿到课题的领导和教授手里。题,确实是好事。但是,千万不能把矛头对准房价,却不找自己的原因。现有的资源配置体系,过分强调资历,改革资源配置体系,以学术能力与学术贡献为依据配置资源,防止学术资源朝行政官员、学术头衔拥有者聚集,才可能改变青年教师收入低的现状,也才可能让大学的教育与科研形成良性循环,才能让青年教师坚持学术理想和学术追求,而不至于对学术的理解完全异化。一个值得借鉴的经验是,国外大学中,收入最高的教授的收入,不过最低教职 ( 助教 ) 收入的 4 ~ 5 倍,教授在规定的年薪之外,不能从课题经费中额外提层,这保证了学者的学术追求,把学术资源都用到真正的学术研究之中,而不是成为致富的门路。这样的付出和回报,让青年教师体会着“媳妇熬成婆”的煎熬。在这漫长的煎熬中,一些青年教师,失去了对学术理想的追求,形成学术不平等的认识,采取最为实用的丛林法则,等待自己也有行政职务、学术头衔那一天;还有一些青年教师,则人在心不在,马虎地应付学校内的教学任务,尽可能多的到校外兼职,或去民办学校上课,或去英语、计算机等各类培训中心兼职,甚至办起高复班。而随着高校考核的严格,青年教师身上的任务日益繁重,想“人在心不在”也极其困难。当有薪酬更高的机会出现在以上青年教师面前时,他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其实已经十分明显。 2008 年 12 月 23 日 ,东方网(原载于东方早报)《 熊丙奇:怎样真正确保教师工资待遇? 》:国务院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据此意见,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将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相信这一意见的出台会对化解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起到积极作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这一提法至少已有十多年历史。 1994 年 1 月 1 日 实施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2006 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现实之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却一直是困惑义务教育发展的难题,由此也激化了一些社会矛盾。国务院新近做出的决定,显然也是针对法律条文并没有得到切实落实的现实。分析一下,历经如此长时间,法律、文件三令五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却始终难于保证的原因,大略有以下几个:其一,表述模糊。“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差。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公务员工资构成复杂,用公务员的哪些工资为标准执行以上规定,就大有讲究。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后,教师们才发现自己的工资远低于公务员,就是因为在公务员工资构成复杂、不完全透明的情况下,以上规定的执行要看地方官员的眼色。其二,执法不严。《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均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分析具体的“问责”机制设计,无论是《教师法》还是《教育法》,都是由上级政府问责下级政府,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这显然不符合权力制衡原则,难以有效防止政府部门官员官官相护。其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仅以始于 2000 年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为例, 2006 年 6 月,时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报告中提到:“国家规定,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地方政府的投入主要由省级政府承担。但从审计调查情况看, 8 个省(区、市) 190 亿元中小学危房改造总投入中,中央财政占 25 %,省级财政占 22 %,市级财政占 4.5 %,县级财政占 17 %,乡镇及村组织、项目学校占 31.5 %。这种投入结构不符合政策要求,加重了基层单位的负担,一些乡镇、村组织和项目学校为此背负大量债务……”要让法律真正得到执行,决定真正得到落实,我有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将教师工资纳入公务员工资序列管理。在美、英、法、德、日、韩等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是特殊公务员(或准公务员),作为特殊公务员的教师,工资待遇完全按国家公务员管理。只是因职业不同,而与其他一般公务员有一些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没有行政级别,但可享受带薪假期等。我国可借鉴这一制度,修订《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工资水平的表述,将教师工资纳入国家公务员范畴,这比“不低于”等规定更管用。二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责机制设计。对政府部门履行《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的问责,应该由同级人大进行,人大应审批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投入,监督政府执行教育经费投入的情况,并可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罢免。如是,政府才可能从根本上重视并履行法律责任,而不是视法律为儿戏,公然挑战法律权威,并由此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三是明确经费分担比例,改革义务教育经费划拨方式。近年来中央、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被层层挪用的现实表明,我国的教育拨款体系应进行改革,可尝试建立把教育经费直接划拨给学校账号的新体系。可资借鉴的例子是法国,其中央财政甚至通过国民教育部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直接划拨到他们的个人账户,从而承担了 70% 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我国为何不可尝试直接由省级财政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直接划拨到其个人账户上呢?( 作者:熊丙奇 21 世纪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注: 2008 年 12 月 23 日, 熊丙奇以“ 21 世纪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身份出现在媒体。 】 2009 年 8 月 25 日 ,《新闻晨报》《 熊丙奇:靠什么让教师走出批评权困境 》: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条是: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是教育部继 2006 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之后,再一次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连班主任拥有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的权利,也需要《规定》加以强调,恰恰表明当前学校教育已经发生某种异化。批评本是教育教学中十分正常的环节,是对学生不良表现的“负反馈”,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与学习习惯,另外,教师拥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早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就有规定。可现实中,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批评教育学生,教育部此次《规定》关于班主任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描述,据说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可是,如若法律规定都无法落实,这一政府部门的文件,又能管多少用呢?在笔者看来,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仅仅靠发《规定》,是难以奏效的。班主任不敢批评学生、一味放纵学生,不是因为没有规定,而是因为学校的自主办学空间有限,同时缺乏依法治教的环境。举例来说,班主任老师批评学生之后,学生回家告状,家长兴师动众找上门来,甚至找到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往往会从息事宁人的角度,无原则地批评班主任,让班主任道歉,久而久之,班主任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与近年来中小学流行“圈养教育”是一个道理——学校担心学生出安全事故,引来家长争吵,影响学校“声誉”,于是禁止学生课间离开教室、在校园里嬉戏。进一步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学校领导会不坚持原则,而批评实行批评教育的教师、班主任?为何家长会动不动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这其实与学校的管理制度密切相关。现今的中小学,虽是教学单位,但却有着较强的行政色彩。学校办学要听命上级管理部门,同时要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各类行政评估、评比;校内实行行政领导一把手决策,没有教师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这种治理结构,导致教育者的权利无法通过教师委员会保障,受教育者权利无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合理表达,教师往往在学校领导与家长之间两头受气。改变这种情况,需推行中小学的校本管理,即依法赋予中小学《教育法》所规定的自主办学权,所有教师也拥有教育教学自主权,而受教育者家长参与监督办学。在中小学校本管理框架中,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从“管评办一体”转为政府举办、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评价;校内建立教师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事务决策、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 ( 或社区教育委员会 ) ,参与学校办学的决策与监督。这种校本管理模式,对于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减少非教学因素对教育教学的干扰,让学校的管理与受教育者的权益取得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若不从管理体制上进行改变,强化之后的班主任工作,不过是学校领导的“行政助手”,难以在教学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作者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 【注:《《新闻晨报》》根据什么认定熊丙奇是“教授”?】 2010 年 1 月 25 日 ,南方网《 熊丙奇:谁来决定代课教师的去留? 》:在日前举行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截至 2008 年年底,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全国公办中小学还有代课教师 31.1 万人,教育部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对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问题,要给予一定补偿,同时随着各地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同时也表示,解决在岗的代课人员问题,“教育部没有明确最后的期限”。教育部负责人的表态,似乎对代课教师充满了“人文关怀”,又是补偿,又是“积极研究”争取纳入城乡社保,还没有规定清退最后期限。可是,几百元、几千元也是“补偿”,最近一些地方的清退补偿方案就是代课一年补偿几百到 1000 元,一名代课 20 年的老师得到的补偿费总计只有 2 万元,家里如果有一名大学生,还不够两年的学习生活费用开销。而积极研究争取纳入社保,那已经超过教育部的管辖范畴,简单地说,就是分内的事没做好,却为大家画了一个大饼充饥。笔者更注意到教育部负责人说的另外两句话———“长期使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长期低薪使用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合格的人员进入不了正式教师队伍当中去,对于这些人也是极不公平的。”既然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注意招聘教师的公平公正,那么,就不妨真正从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教师的公平权益出发,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现在各地政府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基本的做法是,一部分通过“代转公”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其余的则转岗或清退,做得好的地区,“代转公”名额较多,且政府说到做到,凡通过考试,有教师资格证,即可转公;而矛盾集中的地区,“代转公”名额很少,地方政府还时常“赖账”,通过了考试,有教师资格证,也不办理转公手续,甚至清退了老的代课教师,又招聘新的代课教师。从以上做法中,可以看到解决代课教师做法的两大缺陷。其一,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完全由地方教育部门主导,代课教师以及他们的学生 ( 及学生家长 ) ,没有多少发言权,也就是说,抛开代课教师维护自己权益不说,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得到尊重;其二,各地都有足够的编制,接纳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转公 ( 否则就难以理解为何有代课教师岗位 ) ,之所以有编不补,以及有编再补代课教师,根本是因为地方政府不愿意支付全额工资,而是想把教师作为廉价劳动力,节省教育投入,换句话说,代课教师其实大多就是合格教师,只不过“被代课”,于是同工不同酬,只拿正式教师三分之一左右的工资。这种对待教师的态度,才是对教师权益的最大伤害。代课教师是不是伤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应该听学生及其家长的。在正常的中小学办学中,应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参与学校决策、监督、评价的重要机构。在我国一些农村,薪资待遇极低的代课教师,是保障义务教育的重要力量,要不是他们的付出,学生合法的受教育权更难保证。据统计, 2005 年时,全国中小学代课教师约有 44.8 万人,这 44.8 万人分布在农村公办中小学的大约有 30 万人,占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总数的 5.9% 。我们看到,一些农村地区,学生家长对代课教师被无情地清退而打抱不平;那些不懂事的小学生看着亲爱的教师流泪离去充满伤感。这种不顾受教育者感受,用“卸磨杀驴”的方式对待教师,对这些学生,会是怎样的教育呢?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如果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或许家长们能给出公正的评判,让解决方案更完善,比如,代课超过 20 年的老师自动转为公办教师;代课 10 年到 20 年的老师,有教师资格证,转为公办教师;代课 10 年以内的教师参加“代转公”考试等,这才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现实负责。其实,如果有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决策与监督,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是一直被忽视,代课教师也不可能发展到如此大规模。我国义务教育问题,包括政府投入不到位、学校均衡问题严重、盲目撤校等等,都是因为没有真正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机构,教育投入、学校设置、教师管理,都是凭政府“自觉”,而在监督乏力的环境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变得随心所欲。教育部负责人说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就应在教育管理中,建立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教育者权益的办学机制。不妨把清退代课教师,作为探索这一办学机制的开始。 ( 作者系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2010 年 6 月 29 日 ,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 不合格的不是教师,而是教育行政部门 》:据报道,目前教育部正在酝酿出台《教师教育标准》,对教师的入职标准有所提高,以改变目前偏重书本知识、让学生死记硬背式的教学方式。按领衔起草该标准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钟启泉的说法,现在的中小学老师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不读书、不研究、不合作。而按这个标准,现在的绝大多数老师不合格。中小学教育偏重书本知识、让学生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确实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不少中小学教师也如钟教授所指,有“三不”问题,但是,这些是教师本身的问题吗?是可以通过制订教师教育标准,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吗?教师为什么不读书?是他们不愿意读书,还是没时间读书,以及读书没用?更符合现实的答案,不是前者,而是后两者——调查显示,现今的教师,普遍存在压力大的问题,而造成他们巨大压力的,不是教学任务,而是没完没了的非教学任务,包括迎接各种来自上级部门的评估、参加各种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以及在评估、评比中“引导”学生配合弄虚作假。当应付还来不及时,他们哪来时间读书?吊诡的是,如果《教师教育标准》执行,我们的教师们必然又要被行政部门要求学习《标准》、贯彻《标准》,开展一场轰轰烈烈地“达标”运动,要他们读书,就更没时间了。同样,教师认真读书,在现今的教育评价体系中,不见得是一个好教师。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宣称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可是,有哪个地方的教育部门不在乎高考、中考成绩?就是在宣传素质教育业绩时,也用的是提高高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的“应试事例”。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中,不读书,而只需对学生进行知识记忆魔鬼训练的老师,成为“好教师”的可能性远大于那些读书并在课堂上开展互动教学的教师。另外,认真读书、认真研究,且“学以致用”在课堂上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由表达的教师,也是难以获得学校与行政部门的好评的。有时,还可能有“因言获罪”的风险。至于教师不合作,这样的评价,就更不地道了。近年来,素质教育推进乏力,教育部门总会把责任推给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说教师不配合,在前年修订的师德规范中,就要求教师要进行素质教育;二是家长,说家长心态有问题。总之,是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尽力,问题就在于教师普遍“不合格”。这实在是本末倒置。造成当前中小学教育应试教育盛行的重要原因,不是教师和家长“不合格”,而恰恰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合格”。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总是越权干涉中小学的具体办学,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总是说一套,做一套,不愿意对造成应试教育的计划录取升学制度进行改革。可以说,在当前考试选拔体系中,“不合作”的教师,才是领会领导“意图”的合格教师,“合作”的教师,很可能是领导眼中严重“不合格”、“拎不清”的教师——你以为真要搞什么素质教育啊?眼下正在兴致勃勃制订的教师教育标准,无疑又是以行政力量干涉中小学具体办学的又一例。教师教育标准,当然可以制订,但是,制订者不应是教育行政部门,而应该是教师行业自治组织,由教师们共同参与制订,然后作为行业自治标准,也由教师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执行评价。对于我国中小学教育来说,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教师的教育自主权,这就要求改革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学校中建立教师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管理(包括教师评价、考核);二是改革制约中小学教育的中高考制度,如果考试制度不改,“教招考”一体格局不打破,那么,哪怕制订再好的标准,只会有更多的教师被鼓励继续不读书、不研究、不合作。出台所谓标准,除了反讽现实之外,毫无用处。基于此,在笔者看来,眼下更应该出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标准,严格规定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改变教育行政部门不调查研究、不尊重教育规律、不依法治教的习惯思维。事实上,这是我国落实和贯彻教改《规划纲要》,十分关键的环节,要依法治教,约束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之手,提高教学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 2010 年 8 月 10 日 ,《东方早报》《 熊丙奇:高职教师的辛酸不是个人的问题 》:一周要上 20 节课,最多时,要同时上 4 门不同的课 ; 除了上课,新来的专职教师还要担任辅导员工作,有研究生学历的要做满 3 年辅导员,如果考核不合格,就再做 3 年,而领导不告诉你合格不合格 ; 辅导员的工作实行坐班制,系里规定辅导员每天早上上课之前都要进班巡查,查迟到,查早自习,查校服,班上有学生迟到被抓,辅导员的名字也会与学生的名字都上花名册,打印出来送到各个系部 ; 为迎接教育部的评估,科研的重担便落在了年轻人身上……这是 8 月 9 日 《中国青年报》刊发的一名“ 80 后”高职教师自述。读完这篇自述,在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个“全科教师”形象。也许在高职的领导看来,这种“全科教师”模式,把人力资源开发到了极致,既有利于高职发展,也有利于年轻人的成长——经过这么高负荷的磨练,高职年轻教师将在“教学、学生工作、学术研究”三个领域齐头并进,成为高职教育的“全能人才”。然而,从教育管理的基本规律审视,这种“磨练”,其实是尽量压缩办学成本,不合理地使用人才,既让教师身心疲惫,同时也是对学生权益的漠视。这位教师如此这样劳作,得到的是什么呢 ? 连单身教工宿舍也没有,只能租房在与北京唐家岭这种“蚁族”聚居相类似的地方,而学校并没有给青年教师相应的租房补贴。高等职业教育是重在培养学生技能的教育,因此,对师资要求很高,通常的说法是“双师型”,即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所以,要求年轻教师为高职学生上课,本就不符合“双师型”的要求。这就罢了。更叫绝的是,还要让没有多少教学经验的老师,同时上 4 门课。今天,就连小学的“全科教师”都不好当,可年轻的高职教师却能同时上 4 门课,这所学校用人的胆量真大。至于专任教师无一例外地当辅导员,也是学校胆量极大之举。少数专任教师,在学校考核合格、自身愿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兼职做辅导员的,而由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不是每个专任教师都可以承担。从这位老师的自述看,这所学校是把辅导员岗位作为“执勤”和“保姆”对待的,所以并非让教师承担辅导角色,而是“盯人”角色,所以也就不需要教师是否具有指导学生的能力,只要教师付出体力和精力。令人揪心的是,这种情况并非发生在一所学校,过去 10 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最近公布的 2009 年全国事业单位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305 所,其中,本科院校 1090 所,高职 ( 专科 ) 院校 1215 所,而在 1999 年,普通高等学校总计 1071 所。也就是说,这 10 年间,普通高等学校增加了一倍多。这些学校是否符合办学条件,是否随着从中专升格为高职、从高职升格为大专,转变了教育思想、建立新的管理模式,这些在快速的发展中都没有认真思考。真实的办学情况是,不少学校在硬件上还凑合,而在“软件”,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严重不足,学校都在硬撑,很多学校的师资都存在三个“三分之一”的现象。三分之一退休教师,三分之一兼职教师 ( 主要为其他在校研究生 ) ,三分之一年轻的专任教师,这些专任教师就是“万金油”,负责教学、学生工作和科研,在教学方面,还随时顶替退休教师、兼职教师不到位的课。由于学校投入乏力,青年教师看不到前途,且受不了折磨,因此频频跳槽,只能再补充刚毕业的年轻人,学校的办学就一直处于低水平。一个值得所有高职警惕的现象是,我国高中毕业生生源持续下降,高考报名数在未来 10 年将有可能持续减少,如果高职院校不能保证基本的办学质量 ( 尚不要求形成特色 ) ,将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破产关门的结局。在最近几年的高职招生中,有的刚成立不过五六年的高校,录取学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一半,还有的学校在一些地方遭遇“零投档”,这预示我国将有一批高校,极有可能成为我国教育史上“最短命”的大学。 2010 年 11 月 5 日 ,《新闻晚报》《 熊丙奇:中国教师为何如此郁闷 》: 2008 年春天,北京“读你心意”心理咨询中心与一家教育机构联手,搞了一次为期两个月的心理调查,对象是 2000 多名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但结果却不乐观:老师们普遍反映心理压力大,人际沟通不畅,职业枯竭感偏高,许多人受到慢性疲劳和慢性病的困扰,心理健康状况堪忧。 ( 11 月 3 日 《中国青年报》 ) 新闻晚报报道 教师的职业枯竭感为什么高?“病因”不在于教师没有正确的自我认识,不能悦纳自己、悦纳教师这一职业,对之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而是当今的教师,普遍陷入教育权利缺失的焦虑,没有基本的教育自主权,进而对怎样做“教师”也感到困惑。 比如,教师应该教学生诚实做人,这本毫无疑问,可现实有别。在很多中小学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时,学校领导会事先要求教师们做好充足的准备,甚至要求学生们操练与领导的“对答”。学生们在操练中对问题的答案表示怀疑,做老师的自身也有怀疑,可为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会要求学生理解或不理解都要这么回答,包括学校没开展什么活动,没取得多大效果,也得回答学校曾多次组织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自己很喜欢这样的活动……这样的教师当下来,且不说在学生中没了师道尊严,就连自己也怀疑自身人格。再比如,对于学生的不良习惯、错误行为,教师完全可以批评,可这也被现实剥夺。对于教师来说,没有批评反馈,难以纠正学生,但在具体教育教学中,教师必须谨慎使用批评权,否则一招不慎,就会惹来很大麻烦。学生回家告状,家长找到学校,一般来说,教师不管对错,都会受到学校批评,甚至为息事宁人,教师还会被取消评奖资格、受到处分。有的学校领导不会考虑怎样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而是担心家长会告到教育部门,造成教育部门对自己的不良印象,影响今后的晋升和评价考核。同样因为这一原因,教师如果对学校的管理有不满,也难以表达。因言获罪在教育领域,一桩接一桩。在这样的环境中,教师小心守着饭碗,心中的憋屈向谁诉说?而当教师只是为了谋一份职业,为了生存的必需,没有了理想,又哪来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可言?解决教师的职业枯竭感,简单来说,就是让教师真正成为教师,不要被行政指使去做那些非教育事务,被折腾得身心疲惫,失去对职业的基本认同感。这需要建立摆脱行政干扰,让教育者、受教育者权益得到体现,且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关系清晰的现代学校制度。当教育工作变得纯粹,自然会恢复其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和崇高感。 2011 年 9 月 14 日 ,凯迪社区(剑门碧玉转帖)《熊丙奇: 教师就是一个职业而非“灵魂工程师 ”》:教师就是一个职业。每年教师节,有关教师的师德问题,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出现在报端的,不是令人敬仰的教师楷模,个个学生感念师恩,而大多是对教师的讨伐,甚至是控诉。一时之间,教师节成了“伐师节”,很多老师,已经不敢过这一个“节日”——哪有节日,是专门为“抨击”某个群体而设计的?我不愿意再附和批评今日师风不再,倒是想探讨,社会究竟怎么定位教师。与其他职业相比,今日教师群体的职业操守,究竟是怎样的水平。一直以来,我们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种说法,本身就有问题,人类灵魂难道需要像“工程”一样构建,还需要专门的“工程师”吗?这是工程思维在教育中的体现,而教育需要破除的正是这种工程思维,需要对每个个体的人文关怀,需要回归本质——教育是让每一个人的生活更美好。那么,从教育本质角度,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教育让教师生活更美好了吗?同样,长期以来,对于教师的形象定位,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强调的是牺牲与奉献。这从精神层面来说无疑可嘉,然而,哪一个教师,不是普通人,没有物质需要与现实生活?这种对教师群体的形象定位,让教师这一职业处于空前的尴尬。它与其他行业的职业其实一样,可在其他职业可以提出高薪要求、加班需要付加班工资时,教师却不敢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提就似乎与奉献、牺牲的形象相违背,就认为充满铜臭。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我们社会对教师这一群体,是高道德要求,低物质待遇,教师的地位是“臭老九”,就是现在国家增加教育投入,但总体而言,基础教育的教师,工资收入还远低于公务员、国有企业的员工,而且,在教师群体中,贫富差距也十分严重。由于待遇难以维持体面的生活,教师这一岗位对优秀青年并没有吸引力。包括国家推出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以及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都遭遇教师职业吸引力缺乏的现实困境。与之相反,在我们周边的韩日等国家,早就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纳入公务员系列,享有和公务员同等的待遇;而在美、英等国,教师的收入待遇,是所有职业中较高的。这是从职业本身角度来审视教师——既然要高素质的人,来承担教育的任务,那么,就应该按照职业本身的规律,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事业发展空间、个人成就感等来打造教师队伍,而不是只停留在虚幻的道德教育上。如果职业的待遇极低、工作压力十分沉重,纵有再多宣传称教师是阳光下最崇高的职业,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崇高”——这一宣传其实也大有问题,职业无高低贵贱,凭什么说某一职业就崇高?教师就是一个职业。由于长期来其“职业属性”被忽视,所以,近年来,就是教师待遇逐渐提高,有关这一职业的道德建设,也误入歧途,导致教师群体的道德出现严重问题。我国政府制订的师德规范,都谈的是大道理,却不是从职业角度要求教师,而从职业角度出发,在确保教师待遇(甚至纳入教育公务员体系管理)同时,再规定教师不得兼职;在明晰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责的同时,规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利益回避不得从事学术等等,教师的职业定位就不至于模糊,而治理师德、师风,就不再是靠思想教育,而是职业的规范、基本的制度。当待遇有保障,各种规则严密,教师既不需要,也不敢再靠山(学生)吃(学生),靠水(学生)吃(学生)了,那些令人愤慨的教师主动索礼,不好好上课却让学生去参加他的家教等行为,就很难再发生了。当然,这一职业相比其他职业,有其特殊性,所以,会具有其他行业的不同特点。比如,在欧美大学中,就普遍实行终身教育制度,一名教师被聘为终身教授之后(一般副教授即为终身教授),学校没有特殊理由,就不得解聘,这一制度类似我国的“铁饭碗”,而之所以推出这一制度,是为了推进学术自治,保障学术自由,避免教授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干扰,不能做自己感兴趣的学术研究。而实行这一制度,既要强调教授本身的职业操守(学术操守),又要有全新的学术管理体系,不然,在我国,就可能成为养懒汉的制度。“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导致今日师者,既不传道,又不授业、解惑,原因无他,是师不师,生不生。只有按照教师职业的特点,让教师首先是教师,这才能重树这一职业的形象。也才能过教师节的教师们,感到劳动光荣。 2011 年 9 月 11 日 ,《新京报》《 熊丙奇:凭什么不让代课教师转正 》:郭省是蔚县的宋家庄镇中心校大宁村小学的唯一一名教师,老师、班主任和校长都是他一个人。可他三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已经 39 岁身高还不足 1.2 米。从 1991 年 10 月起,他就在河北蔚县宋家庄镇做代课教师。整整 20 个年头了,几经辗转,每一次代课教师“转正”都与他擦肩而过。当地的县委书记曾说:“郭省不能转正,他有损蔚县的教师形象。”郭省的遭遇令人同情,然而,郭省并不是孤例。昨日《工人日报》对甘肃清退代课教师进行了报道, 54 岁的王安治,有长达 34 年的教龄,有大专毕业证、有教师资格证、有汉语普通话水平合格证,却在 2009 年被清退,在被清退时,连 800 元的一次性补偿也没拿到。这是很多代课教师残酷的现实:领导想让你回家,就随时回家。客观而言,在清退代课教师这一工作中,有的地方做得不错,可在不少地区,获得“代转公”机会的代课教师极少,很多代课教师面临被无情清退打发的命运,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地在清退代课教师之后,其实面临教师短缺的问题,有的甚至对清退的教师采取回聘方式,只是改名为“代课人员”或“临时代课教师”、“合同代课教师”,还有的继续以代课教师名义去招聘新教师。优秀代课教师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凭什么不能转正?官员在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普通教师的尊严,这才真正有损教育的形象。 2011 年 9 月 15 日 ,解放牛网《 熊丙奇:教师节为何成了“伐师节”? 》:每年教师节,有关教师的师德问题,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出现在报端的,不都是令人敬仰的教师楷模和学生感念师恩,还有不少是对师德的讨伐。回顾刚过去的教师节,也是如此,媒体谈论的多是教师节送礼、师德师风问题。一时之间,教师节成了“伐师节”。我不愿意再附和批评今日师风不再,倒是想探讨,社会究竟怎么定位教师。与其他职业相比,今日教师群体的职业操守,究竟是怎样的水平。一直以来,我们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种说法,本身就值得商榷——人类灵魂难道需要像“工程”一样构建,需要专门的“工程师”吗?这是工程思维在教育中的体现,而教育需要破除的正是这种工程思维,教育需要回归其本质——让每个人的生活更美好。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教育让教师生活更美好了吗?长期以来,对教师的形象定位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强调的是牺牲与奉献。这从精神层面来说无疑可嘉,然而,哪一个教师不是普通人,没有物质需要与现实生活?这种形象定位,让教师这一职业处于空前的尴尬。它与其他职业其实一样,但在其他职业可以提出高薪要求、加班需要付加班工资时,教师却不敢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提就似乎与奉献、牺牲的形象相悖,就被认为沾染了铜臭。很长时间以来,社会对待教师群体,是高道德要求、低物质待遇。即使现在国家在增加教育投入,但总体而言,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工资收入还远低于垄断行业的从业者,而且,在教师群体内部,贫富差距也十分严重。由于待遇难以维持体面的生活,教师这一岗位对优秀青年并没有太大吸引力。包括国家推出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以及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都遭遇教师职业吸引力缺乏的现实困境。相形之下,在我们周边的韩、日等国家,早就实行了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将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享有和公务员同等的待遇;而在美、英等国,教师的收入待遇是有比较优势的。既然要高素质的人来承担教育任务,就应该按照职业本身的规律,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事业发展空间、个人成就感等来打造教师队伍,而不是只停留在虚幻的道德教育上。如果职业的待遇偏低、工作压力偏大,纵有再多溢美之词,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去“崇高”。教师就是一个职业。由于其“职业属性”长期被忽视,才导致教师群体的道德出现严重问题,即便近年教师待遇逐渐提高,有关这一职业的道德建设也不免误入歧途。我们的师德规范,谈的都是大道理,却不是从职业角度要求教师。从职业角度出发,要先确保教师待遇,再规定不得兼职;明晰了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教师的职业定位就不至于模糊。如此,治理师德、师风,靠的就不仅是思想教育,更是职业的规范、基本的制度。当待遇有保障、各种规则严密之时,教师就不需要也不敢再主动索礼,也不会处心积虑地靠课外家教赚学生的钱了。当然,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因而也需区别对待。比如,在欧美大学中,就普遍实行终身教职制度,一名教师被聘为终身教职之后,学校没有特殊理由,就不得解聘。这一制度类似我国的“铁饭碗”,而要实行这一制度,既要强调教师本身的职业操守,又要有全新的教学管理体系,不然,在我国,就可能成为养懒汉的制度。“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而今日不少为师者,既不传道,亦不授业、解惑,究其原因,无他,实在是师不师,生不生。只有按照教师职业的特点,让教师首先是教师,才能重树这一职业的形象,也才能让教师们过教师节时,感到劳动光荣。 2012 年 1 月 5 日 ,《新闻晚报》《 熊丙奇:“实位以待”,为何出国教师依旧不归 》:近日,太原理工大学决定不再保留 103 名出国逾期不归人员的公职。一所学校竟有如此数量众多的教职工滞留国外不归。根据该校的解释,“这 103 人并非一下子出现的”,其中有些人员已出国十几年,这一定程度可以消除网友对如此大规模在职教师被开除的质疑,但是,一名教师出国十几年,远远超出当初约定的期限未归,学校却未及时处理,同样反映出学校人事管理的混乱。其实,在人才自由流动的时代,再拿“出国留学逾期不归的教师没有爱国、爱校情怀”来说事,已过时。这些人员只要按照当初协议的规定,履行赔偿责任(对于公派出国者而言),其来去是自由的。倒是大学自身,不按规定处理,这种无原则、低水平的学校管理,其实正是那么多教师选择留在国外不归的原因。值得学校深思。这种情况并非太原理工一所学校存在。今年年初,湖南大学包括 6 名教授在内的 26 名教师,就因违反学校劳动纪律,在外兼职或出国逾期不归,收到了学校的“下课”通知书,其中 6 人被处置为自动离职, 20 人限期调离学校。一般而言,高校与公派出国的教职工,都签有相关协议。按理,逾期未归,学校就该做出处理。然而,之所以出现逾期 10 多年却不处理的情况,有三方面原因。其一,人事管理并不严密,虽然有关协议,可能规定了当事人的责任,但具体到问责、处理时,却不知道由谁来执行,加上人情因素,于是拖而不决。其二,出国留学人员占有学校编制,在计算师生比、出国留学教师比例时,这些人员虽不在岗,但计算在内,一些高校为了提高这些比例,不愿轻易将出国逾期未归人员处理掉,尤其在师生比和出国留学人员比例较低,以及接受上级评估、检查时。所谓“实位以待”。 其三,作为事业编制,政府部门往往按在编人员数进行拨款,而这些出国人员逾期后将不再获得学校的薪资,因此,学校或相关学校可以获得“在编”的费用。此种处理方式,对整个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方面,这些人员占有编制,意味着很难新近人员,同时,这些人员长期不在岗,将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科研,学校的师生比等相关数据也是虚假的;另一方,有关管理的不规范,将影响其他教师的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据报道,这些出国人员多为“高端人才”,而且学校也对他们进行过争取,但效果并不显著。按照学校的人事管理,这是可以理解的。试想,如果一所学校可以对一名 10 多年不在岗的教师保留编制,视其对正常教育、科研的影响而不见,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可想而之。人才面对高校的这种管理,必然做出上述选择。学校或许认为保留编制是 “感情留人”,但适得其反。近年来,我国高校纷纷采取措施引进优秀人才,并不惜重金搞全球招聘,但客观而言,由于对人才培养、管理、使用的不重视,引进的优秀人才,难以发挥作用,而本身的人才,也难留住。出现这种困境,关键在于教师管理、评价缺乏教师同行评价机制,由此使得教师群体缺乏教育理想和学术理想。提高我国大学管理水平,在教师的招聘、培养、使用、管理中,实行教育本位管理,推行教师同行评价,这是让教师感受到自身价值、重视教育声誉的根本途径。当下,学校对这些教师进行集中处理,走出了第一步,但更需要反思其成因,并推进深入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2012 年 9 月 11 日 ,《广州日报》《 熊丙奇:打破老师“铁饭碗” 先去教育行政化 》:教师节前夕,上海市教委传来消息――从今年开始,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另据了解,今后北京教师资格也将不再享有“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或是 5 年时限。( 9 月 10 日 《新京报》)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代之以定期登记制度,这是贯彻和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去年,教育部对此进行专门的部署,按照教育部的设想,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 5 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不是重新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而是对这 5 年内该教师的方方面面进行评审。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及教学工作量等。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教师“终身制”,顺应了社会舆论对提高教师质量的期待,大家期望这一新做法,能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将不合格的教师淘汰出教师队伍。然而,在笔者看来,如果不解决当前教师评审、考核中的行政化问题,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恐难提高教师的质量,反过来会加重教师的非教学压力,进一步加剧教育行政化。当前教师队伍的问题,有教师个体的原因,但主要原因在于对教师实行行政管理和行政评价,教师为完成各种行政指标,压力重重,无法潜心开展教学。调查显示,当前教师的主要压力,来自非教学的压力,不少人要加班加点,准备各种行政评估、评审。而就是令公众极为不满的教师只关注学生的分数问题,也不是教师有意而为,而是在升学率、学生平均分数的考核指标面前,教师不得不为。如果对教师的考核指标不变,仍旧按照当前的行政指标实施考核,并作为登记注册的依据,可以想见,教师围着行政指标转的情况会更加严重。另外,如果对教师进行评审的人员,还是目前的行政人员,那么,教师定期注册制,还可能成为一些学校领导“治”教师的新手段――如果不听话,完全可能通过登记注册,将其赶出教师队伍。笔者并不反对教师定期注册,但这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学校自主办学、教师同行评价,只有学校摆脱行政部门的干扰,校内实行自主管理,教师的教育教学才能不受行政的制约,教师的评价才能关注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贡献。事实上,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有“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明确要求。但在现实中,这方面的改革并没有有力推动,而对于教师实行定期注册,却推进了。为此期待国家有关部门,能严格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制订的改革思路,全面推进改革,真正为学校的办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管理才能健康、有序。( 作者系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2013 年 9 月 13 日 ,搜狐网“熊丙奇的博客”《 熊丙奇:代课教师问题被人为复杂化 》:近日,云南昭通一代课教师疑因25年教龄不被认定而自杀的消息,引起社会对代课教师这一群体生存现状的关注。代课教师问题,已是我国乡村教育的老问题了。早在 2006 年,教育部就曾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将全国余下的 44.8 万代课老师全部清退,但到了 2010 年,我国仍有 31 万代课教师,教育部也表示,由于代课人员产生的原因很复杂,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关键是要坚持地方政府统筹、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确保不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对现有的代课人员,地方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从本地实际和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在笔者看来,代课教师问题之所以“复杂”,乃因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够、对义务教育的统筹力度不够以及学校缺乏民主管理制度。首先,一些地方是完全有编制,吸纳达到资质的代课教师转正的,但却以各种理由“有编不补”,或者以“合同教师”替代“代课教师”说法,继续使用这些教师,但却只给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正式教师的待遇,说到底,就是地方政府以此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其次,有地方政府表示,使用代课教师,是不得已,因为当地招聘不到合格的教师,这即“有编难补”。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吗?如果要求地方政府对所有教师,不管是“合同教师”,还是“代课教师”,都与“正式教师”一样同工同酬,“有编难补”的情况或可大为好转。另外,为何不可根据实际情况,让长期扎根农村教育的代课教师拥有正式教师的身份呢?也许对于一些贫困地区来说,补足编制,有现实的困难,那么,这也不是聘代课教师的理由,这应该通过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来加以解决。事实上,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教育差距,必须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以县乡财政为主转变为以省级财政为主。对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也有明确规定。再次,地方政府一再声称,清退代课教师,是对教育质量负责,对学生负责,那么,为什么在清退时,不听取教师群体的意见、学生家长的意见?在现代学校中,通常有教师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和教师的考核评价,有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的管理、监督,一名教师是否具有教育教学能力,是否受学生欢迎,这不应该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而应该由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评价。在现实中,有学生、家长十分认可的代课教师被清退,这让学生、家长很不解,说是对学生负责,为何不听学生的想法呢?没有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表明我国学校管理缺乏民主,还是行政治校。而这正是代课教师问题的根源所在。如果政府部门保障教育投入,尊重历史,将代课教师问题纳入学校民主管理、决策,相当数量的代课教师是可以通过转正方式进入正式教师队伍的,而对于那些不具资质、教学能力不强的代课教师,则可通过转岗、再就业并支付一定赔偿金的方式进行合理处理。以此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复杂吗?这并不复杂的问题,在行政权力和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下,被人为复杂化了。 2014 年 2 月 5 日 ,《新京报》《 熊丙奇:“学校一根葱也没发”的真实情绪》 :回家过年,和亲友、同学相聚,总要晒一晒各自单位发的福利互相调侃。今年春节记者到河南三门峡走亲访友,听到最多的是“抱怨”。“今年学校连一根葱都没发!”三门峡市第一小学老师小李今年感觉有点郁闷。( 2 月 4 日 《人民日报》)以前发东西,现在不发东西,“点赞”的网友称这才回归正常:习惯了,以后就不会再“郁闷”了。在笔者看来,对于教师的抱怨,不能“一笑置之”,而应该借此对教师实行年薪制,改革薪酬体系,也减少教师对逢年过节发福利的期待。我国教师群体的收入并不高,就是在实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之后,不少地区的教师收入仍旧不高。我国于 1994 年施行的《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至今这一规定没有得到落实。河南省于去年 10 月公布的《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到,到 2020 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这一条款能否得到实现还是未知数,就是实现,也意味着是在《教师法》颁布整整 26 年后才落实教师的待遇问题。由于教师工资待遇不高,很多教师也就期望福利能够好一点,以前,逢年过节,好歹还可发点东西,虽然平时工资低,但“节日慰问”也让不少教师“知足”了。而现在取消本就不多的福利,可工资不动,教师的郁闷可想而知。笔者去年在多地多所学校调研,都听到类似的抱怨。在国外,教师年薪制以及终身教职制度,是两项基本的制度,年薪制明确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收入一致,且教师的收入待遇不受当年考核的影响,这有利于落实教师的教育自主权,避免教师的教育教学受行政、经济因素的干扰;对经过多年严格考核符合条件的教师,实行终身教职制度,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这可以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而不是急功近利地追求眼下的业绩。我国教师目前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的薪酬体系,其中绩效部分的考核,目前遭遇很大的质疑,一方面,考核由行政部门而不是教师同行评价机构进行,导致教育行政化,另一方面,教育绩效本就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在当前教育评价体系中,绩效就是分数、成绩,这样的绩效观之下,虽然教育部门多次强调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要向农村教师倾斜,可结果却相反。为此,要读懂“一根葱也没发”背后的教师真实情绪,不能简单地视为行业风气的积极转变,而应切实解决教师待遇问题。 2014 年 9 月 4 日 ,《广州日报》《 熊丙奇:警惕教师交流异化为“教师流放” 》:近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力争用 3 至 5 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一所好学校,关键是有好教师。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缩小校际间的办学质量差距,从而缓解择校热。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的教育改革措施。客观而言,教师交流轮换,启动并不难——全国已有 22 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改革试点,但交流轮换还只是点缀——难在常态化、制度化,这必须完善配套机制,消除教师交流轮换的现实障碍。实行教师轮换,是发达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经验之一,日本、美国等国都实行教师轮换制,要求教师几年一轮换,但这些国家实行教师轮换,有两个基本制度做支撑,一是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义务教育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享有相应的待遇,与之对应,教师必须履行轮换的责任;二是现代学校制度,在中小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教师同行评价,对教师的管理、考核、评价,不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而由教师委员会负责。但是,我国当前却缺乏这两个基本制度。这就导致教师轮换,会遭遇很大的现实阻力,甚至会发生变异。在日本、美国,教师的待遇都是得到保障的,乡村教师的待遇,要超过城镇地区,这才能吸引城镇地区的教师到乡村任教。我国近年来也在实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时,强调要向农村地区倾斜,但总体而言,城镇地区教师的收入待遇,还是要高于农村地区,加上农村生活环境更为艰苦,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教师轮换困难重重。从已经实施教师轮换的地区看,还存在把教师交流轮岗作为对教师的“处罚”的现象——对于那些不配合领导、批评学校的教师,教育部门和学校会率先将其调配到薄弱学校,这就把教师轮换异化为“教师流放”。如果不改变行政治校的问题,教师交流轮换,很可能在一些地方演变为教育官员、学校领导治“不听话”教师的一种手段。如此看来,让教师交流轮换常态化,其实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深入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去行政化,保障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利。如果不能切实保障教师的待遇和权利,教师交流轮换很难常态化、制度化,也难以起到均衡义务教育资源的成效。笔者认为,我国应以教师交流轮换为突破口,针对制约教师交流轮换的制度问题,抽丝剥茧进行改革,这包括切实落实《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待遇,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调整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发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实行教育家治校。这实质是整体提高我国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 2014 年 3 月 30 日 ,凤凰网“熊丙奇的博客”《 不要总让教师在困苦中成为典型 》:近日,中国青年报以《校长之死引发的乡村震荡》报道了河南郸城县秋渠乡第一中学校长张伟于困苦中离世的先进事迹,多家门户网站在转载时,另取了一个标题——《校长去世 2000 多人送行,生前连续工作 3 天》。读完这篇报道,乡村校长张伟确实令人肃然起敬,他放弃 20 万的年薪不去私立学校当校长,却甘领一个月 2000 元出头的工资;作为校长,亲自加班监督校园工程施工。但是,我不希望总出现这样因“困苦”而逼出来的“典型人物”,他不该是这样的工作与生活状态,而应该健康地活着、幸福地工作,不必这么困苦。当地教育部门把其宣传为“安贫乐道”的典型,称其“处处以大局为重,工作勇挑重担,从不向组织上提出照顾和过分要求”。从个体道德角度说,张伟值得尊敬,但是,作为政府部门却应该明白,对于教师有义务保障其待遇,不能让他们处于贫困之中。我们称校长要职业化、教师要专业化,就应该从职业角度来界定校长、教师的权利、责任,如果不能履行政府的职责,不保障教师的权利,却只是要求教师奉献,甚至用道德来绑架教师的合理要求,这并不能建立崇高的师德。像张伟这样的坚守者已经越来越少,这不是教师们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张伟在发现高血压之后并没有及时就医而继续工作,而且在因脑干出血去世之前,已连续加班三天,这也不是校长的正常工作状态。近年来,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教师群体的压力极大, 80% 以上存在加班情况,从师德角度,可以说教师默默牺牲,但从职业建设角度,这是竭泽而渔,最终会制造教师群体的职业倦怠感,无法提高教师职业对教师的吸引力。校长、教师群体也应该是快乐、幸福工作的群体,他们拥有休息权,要正常的上下班。而做到这一点,也是实行学校现代治理的要求,即明确办学者、教育者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学校要靠校长、教师加班加点才能完成工作,这种管理是极为落后的,要么工作安排有问题,要么人员的能力有问题,要么权益保障不到位。我国要建立现代教育体系,提高学校现代治理能力,必须扭转校长、教师困苦的固有形象,不能再将校长、教师的困苦作为亮点示人。政府部门更应该致力于让校长、教师专注于教育教学,不受非教育教学的因素干扰、影响,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而不是一再把教师带病工作、连续加班作为榜样,这才可能进一步改变教育的形象。当地人发出感慨,张伟之后,当地教育怎么办?这所学校怎么办?如果一地教育、一所学校将办学的希望维系在一个人的良心和操守上,那么,这样的教育是不可持续的。在对张伟的奉献表达敬意之时,政府部门不该用张校长为自己脸上贴金,更应该反思,如何给校长、教师更好的办学、教书育人环境,如何才不能再出现这样的“典型”。——更进一步说,张伟的去世,这甚至可以说是可以避免的悲剧,如果教育部门多关心校长、教师的生存状态,注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可减少这样的悲剧发生。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北京青年报》《 熊丙奇: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办学价值何在 ?》:“相信讲好一门课比写好一篇论文重要的人,今夜死去了。”四川大学教师周鼎的“自白书”在网上火了。周鼎表示他将退出公选课教学,“不再自取其辱”。周鼎是一个好老师, 2014 年,他曾获川大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二等奖”。他深受全校学生欢迎,选课人数差不多能把系统给搞崩溃掉。他还荣获“四川大学 2014 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该奖旨在“鼓励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学生评价优秀的教师”。可是,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却落败,原因在于没有达到科研、论文的硬指标——迄今只写了一本半书、发表了四五篇论文。其获得的教学荣誉反而有一种羞辱的意味——你看,上课上得好怎么样?这样的故事在高校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教学再好,在大学里都是“虚的”,学校可以给你各种教学荣誉“虚名”,但在职称评审、考核中,科研、论文才是硬的,教学只是“工作量”要求,你花三周准备 3 学时的课,和走上讲坛给学生照本宣科,以及他人请人替自己给学生上 3 学时课,在学校的评价体系中,都只是 3 学时的课。而职称才决定你在大学里的生存和发展。我不想再谈如此考核、评价教师,会对高校的发展带来多么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呼吁高校应该调整评价体系,对教师实行分类评价等,而是想分析,为何这一问题早在 10 多年前,就已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要求高校重视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可至今却没有看到高校有调整的迹象。根本原因在于,今天的高校完全实行计划办学,而非开放办学,社会公众的质疑,甚至受教育者的抱怨,都无法影响高校的办学战略——高校办学只对行政计划的主导者负责,而不是对教育和受教育者负责。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提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可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却是在行政主导和计划体制框架之下进行。显著的特点是,学校如何进行办学,由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进而对教师如何进行考核、评价,也是由行政部门制定指标。而且,行政部门设置了制度,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选择的权利,在报考大学时,无法充分选择大学,进入大学之后,如果对大学办学不满意,也不能选择放弃申请转学,除非退学再去参加高考。这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行政部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老师有意见,不是问题,只要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学校办学政绩显著即可——而今天在所有行政领导眼里,学校最重要的政绩就是论文、成果;学生有意见,更没有问题,学生再怎么不满,也得承受,否则怎么拿到学位?就这样,越来越多的大学教师,放弃教育和学术追求,就按行政下达的指标,去搞课题、经费,而学生也只有忍受越来越低的大学教育质量——清华还有少数学生站出来为老师请命,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只是发出一声叹息。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开放办学制度。首先,学校的重大办学战略,不能仅由政府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而应该广泛听取与学校办学相关的群体的意见,公办大学尤其如此,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钱,以及受教育者的学费。发达国家的现代大学,首先实行理事会治理,学校应该办成怎样的学校,是把经费投向科研,还是重点投向教学,都由大学理事会决策,这样的办学战略决策,就让大学的办学,符合社会对大学的期待,而不是随意由行政领导决定把大学办成怎样。我国没有这样的决策机制,纵使舆论有再多质疑,但却反馈不到办学中。另外,由于缺乏合理的办学决策机制,大学的自主权和舆论的监督,也时常混淆。其次,学校和受教育者,应该双向选择,不能对受教育者的入学、培养、学位授予,实行计划管理,以此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的选择。我国大学之所以可以不重视人才培养,是因为,不管教学搞得如何,学生为获得一张国家文凭,也得忍受,既然教学维持较低水平也相安无事,那么何苦花精力搞教学,还不如搞科研既有名又有利?可以说,如果不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大学就不可能真正重视受教育者的权利,进而也就不会真花精力投入搞好教学。给公众学校办学战略决策的参与权,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的大学,才能从计划办学走向开放办学,从重视行政政绩、围绕行政指标而办学转为真正重视教育而办学。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熊丙奇关于教师的言论起到了涣散瓦解教师队伍的作用。 不知道业内人士怎么看。不知道熊丙奇本人怎么看。 主流媒体可以评议。社会各界可以讨论。 以上内容约 25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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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6 08:10
全国各媒体注意:熊丙奇“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熊丙奇新浪微博《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2006 年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贴在我的博客里。文章如下——记得钱钟书先生说过,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可眼下的现实是,每个“母鸡”下蛋时,就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似乎身份越高,下的蛋就会“更鲜美”,就会“更有营养”——道理很简单,同一句话,一个平民老百姓说,和一位北京大学的专家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效果。 2004 年后,因为出版的《大学有问题》,在各类媒体上,我的姓名前,多了几个字符,或“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或“青年教育学者”——这并非我本意,我想单独以我的姓名出现,不涉及工作的单位与部门,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定语,可以是“《大学有问题》作者”,但有的媒体说,这有为你推销图书的“嫌疑”,总要有表明你身份的,就这吧?否则怎么具有权威性呢?当然,也有媒体接受我的建议的,于是有了“《大学有问题》作者熊丙奇”这个“广告嫌疑”很重的称呼,这个称呼,也引来各种我的身份版本:中山大学教授、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等等。 2005 年 后,我的姓名后,又多了两个字:“教授”。因为这一年我评为 “正高” 职称。说实在的,我所在的职称系列,为编辑出版——从留在学校工作起,就一直在从事新闻宣传和报纸工作——我的职称,准确的说,是“编审”。更准确的是,我连大学教师也不是,因为我工作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根本就不是“教师编制”。根据同行经验,编审后面有时是可以加一个括符,括符里是“教授”二字,以此告诉别人,编审就是正高,就“相当于”“教授”。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你这个职称,和你谈的教育话题,不太匹配哦,我们就用“教授”吧,反正你也是“正高”——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之后,我说要成就“正高梦想”,体会“教授感觉”。显然,素有“教授情结”的我流之辈,也就 默许 了。这一默许,就让其广为流传 , 也似乎就把自己的“业余研究”变为“正规研究”了——我的本职依旧是新闻宣传和主编报纸,研究高等教育还是业余的事——有学术会议,寄来邀请函,也寄到了高等教育研究所。 我是一个高等教育问题的业余研究者, 谈不上专家,也不是教授——我一直认为,专家的话并不一定“到家”,教授的话大众不一定会接受。大家在乎的,是你说的话,是不是客观、真实——真实,在现今社会已经足够了。权威不靠头衔,不靠行政评审和命名表彰,权威的“秤”在老百姓心里。既然追求真实,就应该还原自己的“真实”。如果媒体再出现我的名字,建议有三种做法,一是沽名钓誉型——“编审,博士”,二是工作性质型——“高等教育问题业余研究者”,三是广告宣传型——“《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作者,出版各种书籍近 20 种 30 余版次”。中国教授已经很多,我不是,就不要“相当于”混进去。这也会坏了教授的名声。 这篇文章贴到博客后,有的媒体接受了我的建议,而有的媒体还继续以前的做法。当然,我的“身份”,也随着不断关注高等教育问题,有了不同的称谓,甚至有媒体称著名教育学者。这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虚名,对问题的解读,并不会因身份而增加多少分量。 2007 年之后,我很少再用所在学校的身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并反复关照媒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 我被要求不要用学校身份撰文、发表意见 ,尤其是批评教育问题的意见。我理解学校承受压力的苦衷,再说,发表这些观念,本就是属于个人,与所在单位无关,因此,我也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可媒体发文总要作者提供一个机构,于是,我曾用“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之名发文,但又有媒体提出,这个身份好像与你发表的教育问题看法不符噢——真不明白,身份难道对发表意见很重要?后来,我终于找到志同道合者,被聘为非盈利性的教育公益机构——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兼职参与我感兴趣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个机构吸引全国诸多优秀的教育学者,共同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当然,也有人质疑,作为公办大学的在职人员,参与民间机构的教育研究,这是不是不符合规定。而如你所知,参加教育公益机构展开研究,并没有任何教育利益,更重要的是,其开展的研究,也是为促进中国教育进步。——近年来, 21 世纪研究研究院后一直紧密参加国家教改的设计与推动,包括有的建议被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采纳。就这样,我在撰文、接受采访时,有了一个新的头衔: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这是过去 6 年多来,陪伴我最多的一个“头衔”。说实在的,这个头衔,只是为在当今的中国,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有个“出处”,最重要的还是观点本身是否有价值。当然,我也乐意用这个头衔,因为让我不再受体制内身份的困扰,不必提什么编审、博士、教授之类,也保持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意见是否有道理,由公众评判。再后来, 2009 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我不愿意放弃教育研究,我离开了学校原来的行政岗位, 被转岗到校产企业 ,我不在乎这种安排,因为 我已经没有在行政上发展的丝毫愿望 ,只要有一个地方给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能安心研究教育问题就可以了。但新岗位身份,似乎更不适合发表分析教育问题的文章,我也只能继续延续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头衔”。而为了让自己有更充足的空间,我必须完成相应的项目指标, 基本上靠自己养活自己 。中国的教育问题非常深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的“身份”或许就是问题之一。既然选择了前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很多教育问题需要反复唠叨,于是几乎每天我都会早起撰写评论文章,每天都接受媒体采访。改革进展极为缓慢,像大学的问题,比 10 年前我写《大学有问题》一书时,没有多少减少,但不能放弃改革的努力。再旧事重提,且补记上最近几年自己的“身份变化”,还是希望还原自己的“真实”, 媒体不要再称我是某大学的教授 ,我已经在这所学校的很边缘地带了,而且职称本来就不是教授;提某大学的编审也不必,因为我也已经离开以前的工作岗位,虽然还有这一职称;如果要用单位身份,就用“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员”,连副院长也不必提——这不是什么官位,因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本就没有任何级别——如果不用单位身份,就用“教育研究者”或者“多年关注中国教育者”吧。最好,就用我单独的姓名,如同 10 年前,我希望的那样。不管是什么身份,哪怕没有任何身份,我对教育问题的关注不会改变。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http://weibo.com/p/1001603792109227392935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307313123.html 八年前文章《我不是教授,连教师也不是》补记 以上内容约 2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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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4 04:25
熊丙奇涉嫌污蔑四川大学是“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不无恶意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介绍,四川大学( Sichuan University ),简称川大,是中国“ 985 工程”和“ 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首批入选“ 2011 计划”、“珠峰计划”、“卓越计划”、“ 111 计划”的高校之一,是国家 32 所副部级大学之一,教育部批准建研究生院的 56 所高校之一 ,研究生自主划线的 34 所名牌大学之一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截至 2013 年底,有专任教师 4882 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 1370 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15 人,“杰出教授” 6 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42 人(含“青年项目” 14 人,“外专项目” 2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1 人和讲座教授 10 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2 人(原 A 类),“ 973 ”首席科学家 9 人、牵头“ 973 ”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12 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获得者 21 人( 22 项),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2 人,四川省“千人计划”(含原省“百人计划”)入选者 47 人。 2009 年 2 月 27 日 ,网易来源金羊网《熊丙奇:借鉴美国,危机中更应投资教育》:熊丙奇:上海交大教授,一个被套了“教育问题研究专家”之名的业余教育研究者,因所写文章,只谈教育,故而成为“专”家,因早前出版《大学有问题》,进而得名“问题”“专家”。文章不离“教育为本”,可所写内容,所谈之事,全是“不教育为本”,既折磨自己,也折磨读者。 2014 年 12 月 25 日 ,中国新闻网 ( 熊丙奇 上海 学者 ) 《评论: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办学价值何在?》:“相信讲好一门课比写好一篇论文重要的人,今夜死去了。”四川大学教师周鼎的“自白书”在网上火了。周鼎表示他将退出公选课教学,“不再自取其辱”。周鼎是一个好老师, 2014 年,他曾获川大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二等奖”。他深受全校学生欢迎,选课人数差不多能把系统给搞崩溃掉。他还荣获“四川大学 2014 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该奖旨在“鼓励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学生评价优秀的教师”。可是,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却落败,原因在于没有达到科研、论文的硬指标——迄今只写了一本半书、发表了四五篇论文。其获得的教学荣誉反而有一种羞辱的意味——你看,上课上得好怎么样?这样的故事在高等学校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教学再好,在大学里都是“虚的”,学校可以给你各种教学荣誉“虚名”,但在职称评审、考核中,科研、论文才是硬的,教学只是“工作量”要求,你花三周准备 3 学时的课,和走上讲坛给学生照本宣科,以及他人请人替自己给学生上 3 学时课,在学校的评价体系中,都只是 3 学时的课。而职称才决定你在大学里的生存和发展。我不想再谈如此考核、评价教师,会对高等学校的发展带来多么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呼吁高等学校应该调整评价体系,对教师实行分类评价等,而是想分析,为何这一问题早在 10 多年前,就已引起社会网民以及媒体关注,要求高等学校重视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可至今却没有看到高等学校有调整的迹象。根本原因在于,今天的高等学校完全实行计划办学,而非开放办学,社会公众的质疑,甚至受教育者的抱怨,都无法影响高等学校的办学战略——高等学校办学只对行政计划的主导者负责,而不是对教育和受教育者负责。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提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可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却是在行政主导和计划体制框架之下进行。显著的特点是,学校如何进行办学,由行政部门 ( 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 ) 决策,进而对教师如何进行考核、评价,也是由行政部门制定指标。而且,行政部门设置了制度,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选择的权利,在报考大学时,无法充分选择大学,进入大学之后,如果对大学办学不满意,也不能选择屏弃申请转学,除非退学再去参加高考。这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行政部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老师有意见,不是问题,只要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学校办学政绩显著即可——而今天在所有行政领导眼里,学校最重要的政绩就是论文、成果;学生有意见,更没有问题,学生再怎么不满,也得承受,否则怎么拿到学位?就这样,越来越多的大学教师,屏弃教育和学术追求,就按行政下达的指标,去搞课题、经费,而学生也只有忍受越来越低的大学教育质量——清华还有少数学生站出来为老师请命,大多数高等学校的学生,只是发出一声叹息。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开放办学制度。首先,学校的重大办学战略,不能仅由ZF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而应该广泛听取与学校办学相关的群体的意见,公办大学尤其如此,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钱,以及受教育者的学费。发达国家的现代大学,首先实行理事会治理,学校应该办成怎样的学校,是把经费投向科研,还是重点投向教学,都由大学理事会决策,这样的办学战略决策,就让大学的办学,符合社会对大学的期待,而不是随意由行政领导决定把大学办成怎样。我国没有这样的决策机制,纵使网民以及媒体有再多质疑,但却反馈不到办学中。另外,由于缺乏合理的办学决策机制,大学的自主权和网民以及媒体的监督,也时常混淆。其次,学校和受教育者,应该双向选择,不能对受教育者的入学、培养、学位授予,实行计划管理,以此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的选择。我国大学之所以可以不重视人才培养,是因为,不管教学搞得如何,学生为获得一张国家文凭,也得忍受,既然教学维持较低水平也相安无事,那么何苦花精力搞教学,还不如搞科研既有名又有利?可以说,如果不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大学就不可能真正重视受教育者的权利,进而也就不会真花精力投入搞好教学。给公众学校办学战略决策的参与权,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的大学,才能从计划办学走向开放办学,从重视行政政绩、围绕行政指标而办学转为真正重视教育而办学。 ( 熊丙奇 上海 学者 ) 读完以上文字,我觉得, 熊丙奇涉嫌污蔑四川大学是“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不无恶意。主要理由是: 第一、熊丙奇是四川省资中县人,通常情况下,四川人爱四川大学溢于言表。但是,熊丙奇似乎不寻常。 第二、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他对全国大学的情况应当有所了解。 通常情况下,公办普通高校的职工把四川大学引以为荣。但是,熊丙奇超乎寻常。 第三、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评定的编审,相当于教授。熊丙奇 1972 年出生,大概 2008 年三十六岁就已经正高级了。四川大学教师周鼎三十九岁还没评上副教授。没人过问,当年熊丙奇的正高级职称是否挤占教师的正高级指标。 通常情况下,熊丙奇应该知道各大学高级职称指标控制,副教授属于高级职称,评聘竞争在所难免。但是,熊丙奇超乎寻常。 必须指出, 四川大学教师周鼎三十九岁还没评上副教授。不能得出四川大学 是“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的结论。更不能因此影射全国大学办得无价值。 熊丙奇是聪明人。我们能说熊丙奇胡说八道吗? 那么,熊丙奇 涉嫌污蔑四川大学是“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是什么用意? 结论是,熊丙奇涉嫌污蔑四川大学是“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不无恶意。 如果熊丙奇不同意这一结论,可以自我辩解。 以上内容约 3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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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1 09:34
熊丙奇怂恿教师行使批评教育权利一箭双雕一石三鸟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企图利用教师达到某种目的。 2009 年 08 月 25 日 ,《新闻晨报》《熊丙奇: 靠什么让教师走出批评权困境 》: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条是: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是教育部继 2006 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之后,再一次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连班主任拥有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的权利,也需要《规定》加以强调,恰恰表明当前学校教育已经发生某种异化。批评本是教育教学中十分正常的环节,是对学生不良表现的“负反馈”,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与学习习惯,另外,教师拥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早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就有规定。可现实中,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批评教育学生,教育部此次《规定》关于班主任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描述,据说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可是,如若法律规定都无法落实,这一政府部门的文件,又能管多少用呢?在笔者看来,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仅仅靠发《规定》,是难以奏效的。班主任不敢批评学生、一味放纵学生,不是因为没有规定,而是因为学校的自主办学空间有限,同时缺乏依法治教的环境。举例来说,班主任老师批评学生之后,学生回家告状,家长兴师动众找上门来,甚至找到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往往会从息事宁人的角度,无原则地批评班主任,让班主任道歉,久而久之,班主任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与近年来中小学流行“圈养教育”是一个道理——学校担心学生出安全事故,引来家长争吵,影响学校“声誉”,于是禁止学生课间离开教室、在校园里嬉戏。进一步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学校领导会不坚持原则,而批评实行批评教育的教师、班主任?为何家长会动不动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这其实与学校的管理制度密切相关。现今的中小学,虽是教学单位,但却有着较强的行政色彩。学校办学要听命上级管理部门,同时要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各类行政评估、评比;校内实行行政领导一把手决策,没有教师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这种治理结构,导致教育者的权利无法通过教师委员会保障,受教育者权利无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合理表达,教师往往在学校领导与家长之间两头受气。改变这种情况,需推行中小学的校本管理,即依法赋予中小学《教育法》所规定的自主办学权,所有教师也拥有教育教学自主权,而受教育者家长参与监督办学。在中小学校本管理框架中,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从“管评办一体”转为政府举办、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评价;校内建立教师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事务决策、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 ( 或社区教育委员会 ) ,参与学校办学的决策与监督。这种校本管理模式,对于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减少非教学因素对教育教学的干扰,让学校的管理与受教育者的权益取得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若不从管理体制上进行改变,强化之后的班主任工作,不过是学校领导的“行政助手”,难以在教学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作者熊丙奇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 2010 年 11 月 4 日 ,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 教师为何有职业枯竭感 》: 2008 年春天,北京“读你心意”心理咨询中心与一家教育机构联手,搞了一次为期两个月的心理调查,对象是 2000 多名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结果不乐观:老师们普遍反映心理压力大,人际沟通不畅,职业枯竭感偏高,许多人受到慢性疲劳和慢性病的困扰,心理健康状况堪忧。这一年,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携手“读你心意”心理咨询中心,共同启动了一个面向全区教职员工的项目:教师心理健康导航。今年 10 月 23 日,他们刚办完最新一轮的心理讲座。(中国青年报 11 月 3 日 )站在心理咨询中心的角度,能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对教师的心理讲座,这已是难能可贵。然而,对于当今的教师来说,心理讲座或可舒缓一时的负面情绪,帮助他们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正确的认知,但要根本解决调查所发现的“心理压力大”、“职业枯竭感偏高”的问题,却是心理咨询、讲座所难完成的任务。教师的职业枯竭感为什么高?“病因”不在于教师没有正确的自我认识,不能悦纳自己、悦纳教师这一职业,对之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而是当今的教师,普遍陷入教育权利缺失的焦虑,没有基本的教育自主权,进而对怎样做“教师”也感到困惑。比如,教师应该教学生诚实做人,这本毫无疑问,可现实却不允许。在很多中小学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时,学校领导是会事先要求教师们做好充足的准备,甚至要求学生们操练与领导的“对答”的,学生们在操练中,对问题的答案表示怀疑,做老师的,自身也高度怀疑“答案”,可为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会要求学生理解得这么回答,不理解也得这么回答,包括学校没开展什么活动,没取得多大效果,也得回答学校曾多次组织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自己很喜欢这样的活动……这样的教师当下来,且不说在学生中没了师道尊严,就连自己也怀疑自身人格是否健全。再比如,对于学生的不良习惯、错误行为,教师完全可以批评,可是,这也被现实剥夺。对于教师来说,批评是天然的权利——没有批评反馈,就难以纠正学生,但在具体教育教学中,教师必须谨慎使用批评权,否则一招不慎,就会惹来很大麻烦。学生回家告状,家长找到学校,一般来说,教师不管对错,都会受到学校批评,甚至为息事宁人,教师还会被取消评奖资格、受到处分——在有的学校领导那里,不会考虑到怎样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而是担心家长再上告到教育部门,造成教育部门对自己的不良印象,影响到今后的晋升和评价考核。同样因为这一原因,教师如果对学校的管理有不满,也是不能表达出来的。因言获罪在教育领域,一桩接一桩。在这样的环境中,教师小心守着饭碗,心中的憋屈向谁诉说呢?而当教师只是为了谋一份职业,为了生存的必需,没有了理想,会有怎样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呢?解决教师的职业枯竭感,简单来说,就是让教师真正成为教师,不要被行政指使去做那些非教育事务,甚至反教育工作,被这些事务折腾得身心疲惫,不能连正常的教学活动也不能开展、属于自身的基本权益都无法维护,失去对职业的基本认同感。这就需要建立摆脱行政干扰,能让教育者、受教育者权益得到体现,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关系清晰的现代学校制度。当教育工作变得纯粹,自然也就会恢复其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和崇高感。 2010 年 11 月 15 日 ,《新闻晚报》《熊丙奇:中国教师为何如此郁闷》:内容等同腾讯网熊丙奇的博客《 教师为何有职业枯竭感》。 2011 年 9 月 5 日 ,解放牛网《熊丙奇: 教师节为何成了“伐师节” ?》:每年教师节,有关教师的师德问题,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出现在报端的,不都是令人敬仰的教师楷模和学生感念师恩,还有不少是对师德的讨伐。回顾刚过去的教师节,也是如此,媒体谈论的多是教师节送礼、师德师风问题。一时之间,教师节成了“伐师节”。我不愿意再附和批评今日师风不再,倒是想探讨,社会究竟怎么定位教师。与其他职业相比,今日教师群体的职业操守,究竟是怎样的水平。一直以来,我们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种说法,本身就值得商榷——人类灵魂难道需要像“工程”一样构建,需要专门的“工程师”吗?这是工程思维在教育中的体现,而教育需要破除的正是这种工程思维,教育需要回归其本质——让每个人的生活更美好。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教育让教师生活更美好了吗?长期以来,对教师的形象定位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强调的是牺牲与奉献。这从精神层面来说无疑可嘉,然而,哪一个教师不是普通人,没有物质需要与现实生活?这种形象定位,让教师这一职业处于空前的尴尬。它与其他职业其实一样,但在其他职业可以提出高薪要求、加班需要付加班工资时,教师却不敢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提就似乎与奉献、牺牲的形象相悖,就被认为沾染了铜臭。很长时间以来,社会对待教师群体,是高道德要求、低物质待遇。即使现在国家在增加教育投入,但总体而言,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工资收入还远低于垄断行业的从业者,而且,在教师群体内部,贫富差距也十分严重。由于待遇难以维持体面的生活,教师这一岗位对优秀青年并没有太大吸引力。包括国家推出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以及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都遭遇教师职业吸引力缺乏的现实困境。相形之下,在我们周边的韩、日等国家,早就实行了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将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享有和公务员同等的待遇;而在美、英等国,教师的收入待遇是有比较优势的。既然要高素质的人来承担教育任务,就应该按照职业本身的规律,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事业发展空间、个人成就感等来打造教师队伍,而不是只停留在虚幻的道德教育上。如果职业的待遇偏低、工作压力偏大,纵有再多溢美之词,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去“崇高”。教师就是一个职业。由于其“职业属性”长期被忽视,才导致教师群体的道德出现严重问题,即便近年教师待遇逐渐提高,有关这一职业的道德建设也不免误入歧途。我们的师德规范,谈的都是大道理,却不是从职业角度要求教师。从职业角度出发,要先确保教师待遇,再规定不得兼职;明晰了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教师的职业定位就不至于模糊。如此,治理师德、师风,靠的就不仅是思想教育,更是职业的规范、基本的制度。当待遇有保障、各种规则严密之时,教师就不需要也不敢再主动索礼,也不会处心积虑地靠课外家教赚学生的钱了。当然,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因而也需区别对待。比如,在欧美大学中,就普遍实行终身教职制度,一名教师被聘为终身教职之后,学校没有特殊理由,就不得解聘。这一制度类似我国的“铁饭碗”,而要实行这一制度,既要强调教师本身的职业操守,又要有全新的教学管理体系,不然,在我国,就可能成为养懒汉的制度。“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而今日不少为师者,既不传道,亦不授业、解惑,究其原因,无他,实在是师不师,生不生。只有按照教师职业的特点,让教师首先是教师,才能重树这一职业的形象,也才能让教师们过教师节时,感到劳动光荣。 2013 年 3 月 1 日 ,《南方都市报》《熊丙奇: 教师更应有批评“教育”的权利 》: 教育部规定班主任教师有适当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成为最近最热闹的教育新闻,普遍的意见是,本属于教师的“批评教育权”却需要政府部门规定才可以获得,也真是教育的奇景。在大家的热闹议论中,我读到另一则消息。据新华社 8 月 25 日 报道,成都市教育局出台规定,为推进国学经典诵读活动深入开展,全市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学期都要增设国学经典诵读教育活动课时,并且学生每周集体诵读 ( 学习 ) 经典的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读完这条消息,我才发现,今天的教师,需要的不是教育部门规定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而是要有批评“教育”本身的权利——— 在诸多教育决策之中,教师没有发言权,才导致教育出现各种奇景。成都教育局的规定,美其名曰推进国学教育、素质教育,但与此前教育部门要求各中小学齐跳集体舞、唱京剧一样,这种教育活动,一方面忽视每所学校的个性与特色、具体办学条件,实行“一刀切”,另一方面,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一哄而上。就推进国学教育而言,教育部门可以出台鼓励、引导政策 ( 比如资金保障 ) ,却不能越俎代庖,为学校制订具体教学计划。每所学校究竟开不开展教育、怎样开展义务教育大纲规定之外的教育活动,这属于学校的教学自主权。教师在学校推出新的教学内容过程中,应有建议权甚至加以否决。这样才有利于学校保持办学特色,同时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教师在办学中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这也正是今天教育部门居然要用规定的形式,明确教师的教育批评权的根源——— 假使一所学校里有教师委员会,由其制订教师行为规范,制订本校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处理各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发生的争吵、纠纷,那么,就很难让一个教师按照正常的教育教学方式批评教育学生,惹来家长兴师问罪之后,遭遇学校领导批评、要求道歉、检讨,并失去评优资格、扣工资等处罚,且很难申诉、表达对处理的不满意见。教师委员会会捍卫教师的正当权益不受行政权力侵犯,教育自主权也得以保证。当然,与教师委员会对应,还应有代表受教育者利益的家长委员会 ( 或社区教育委员会 ) ,同样参与办学决策与监督。由于教师没有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进而也就根本无法谈及批评教育权,造成“师不师”、“生不生”的尴尬局面。所以,赋予教师批评教育本身的权利,比空泛地允许他们适当批评教育学生更重要——— 什么是“适当”,如果还是由行政说了算,很有可能是“说你适当就适当不适当也适当,说你不适当就不适当适当也不适当”。如果教师有批评教育本身的权利,那么,教育部新制订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制订过程就会发生根本变化,先做广泛调研,再听取学校、老师的意见。而如果有这样的“根本变化”,那么,关于“批评教育权”就不可能出现在《规定》中,作为亮点加以凸显;而就是出现,关于“适当方式”,就不至于现在这么含糊,究竟什么是适当、什么是不适当,班主任仍旧难以操作。更重要的是,班主任老师要求的绝对不是批评教育这个本来就有的权利,而是要求影响这一权利落实的教育自主空间。对于其他所有教育决策来说,也是如此。解决了教师教育自主权的问题,教育的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因此,规定教师有批评“教育”的权利——— 其实,这也是本就属于教师的权利——— 并切实落实,这更可成为真正的亮点。 2013 年 11 月 3 日 ,《南方都市报》 ( 上海 学者熊丙奇 ) 《熊丙奇: 老师要求学生写检讨合不合适? 》:“老师我做不到,跳楼时我好几次都缩回来了。” 10 月 30 日 ,四川成都师范附属小学五年级某班的 10 岁男孩军军 ( 化名 ) ,在语文课本上留下这句遗言后,从 30 层高的楼上跳下。网上流传着“老师要求写 1000 字检查”以及老师曾说“写不到 1000 字就去跳楼”的说法,但这些说法需要调查——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对于学校、教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应根据司法调查的结果进行处理。但可以确认的是,教师在孩子生前进行过批评教育并要求回家书面反思。这又让一个曾讨论多年的话题再次被提出来——学校老师要求学生写检讨,究竟合不合适?多年前的讨论,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结果,虽有很多学生反对,一些教育人士也认为检讨书伤学生自尊,并不利于学生认识错误,但对待检讨书这种“处罚”方式,学校并没有放弃。从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角度看,让学生写检讨是比警告、记过、开除留校察看、开除更低的“处罚教育”——对于用不着进行行政处分的学生,让其反思认识错误,是学校不愿意放弃这一教育方式的原因。但对学生采取这种教育方式,需要注意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其一,不能伤及学生自尊,以前学校的通常做法是不但要求学生写检讨,还让学生公开检讨、把检讨书贴在班级以至于学校布告栏;其二,对检讨书提出字数的要求,要求学生“务必深刻”、“触及灵魂”。学校认为,只有经过这种“折磨”,才能有效果,而实质上,“违心”的检讨是反教育;其三,学校制订处罚规定没有经过家长委员会的同意,也没事先把学校的处罚告诉学生 ( 家长 ) ,比如明确告诉学生犯了怎样的错误,将进行书面反思,以至于对于检讨这种做法,即便学生违规,但却不愿意接受这一处罚。近年来,一些学校已经取消了让学生公开检讨的做法,也对检讨书进行“改革”。但几乎所有学校,都在学生的“规则教育”方面做得不够——规则教育的要义是,学生 ( 家长 ) 有权参与规则的制订,表达意见,而制订规则之后大家遵守、执行规则。具体而言,即学生应建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机制,让学生家长参与到校规的制订中,同时,在制订好校规后,明确教育每位学生,违背相关的校规,将受到惩罚。这种规则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之前学生权利的代表没有参与规则制订,学校也没有告诉学生规则,事后就对学生进行处罚,就会弄出矛盾和冲突来。学校一直采取让学生写检讨的做法,而这一做法遭遇家长质疑,引起社会不满,这无疑是学校教育的问题。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名中学生在课堂上对老师出言不逊,付出了 637 美元的代价。换在我们这里,这不可思议,也会引起家长和社会的质疑,可这是执行规则的结果。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学生在课堂上对教师使用不敬语言,校方开出了 340 美元罚单;学生不服,告上法庭,法院裁定其需缴纳罚金,总共合计 637 美元。这一事件可见美国中学如何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依照规定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四川这所小学,是需要从学生自杀事件中吸取教训的,首先,学校是否还存在让学生写检讨书,且有字数要求的规定,如存在,应该对这一规定的存废、调整听取所有教师和家长的意见,采取大家可接受的批评教育方式;其次,学校应该重视对教师和学生的法制教育,对于教师来说,教学行为必须遵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而对于学生来说,要把学生行为规范细化,明确告诉学生如果有哪些不当行为,将接受大家约定的处罚,这是把学校纳入依法治校框架,也培养有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公民的重要组成。 2013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青年网 ( 记者 徐淑贤 ) 《 熊丙奇:学生因体罚跳楼应究教师责任》 : )" 出现这种事情,应该追究相关老师责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 " 11 月 9 日 ,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北 京、四川、海南三地接连发生学生教师体罚后学生跳楼的事件,著名教育学者、 21 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到。 【体罚事件不能简单当成师德问题处理】未来网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者得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熊丙奇认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目前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是近年来这种现象频繁的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 一旦发生这类事件,应该依照现有的法律,依法治校去处理,严肃问责。教师要遵守法律的底线。按其行为,需要行政处理就按行政处理,记过或警告等等,情节严重的,如果触及教师资格底线,就要取消教师资格。 "" 如果现有法律不落实,不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即便有新的法律出台,也会陷入困境。 " 此外,熊丙奇认为现有法律法规也有不完善之处,比如说相关具体细节没有规定,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变相体罚?没有严格的界定。熊丙奇说: " 对于一些已经触犯法律的行为,在刑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像现有的虐童罪只适合家庭成员,却不适合老师。老师体罚学生,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要么是故意伤害罪,但是故意伤害罪是得造成轻伤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没有轻伤也就当成行政处理了;还一种是当成寻衅滋事罪来处理。 "" 所以,有的学校无法鉴定,互相扯皮,有时候往往把法律问题当成师德问题来处理,但是师德之下,所有的法律问题都忘掉了。如果这种事件没有被媒体曝光,往往学校就不了了之,对老师处理也不够严肃。 " 熊丙奇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堵住一些法律条款方面的漏洞。【学校要形成案例 不能当 " 丑闻 " 来处理】熊丙奇告诉未来网记者,目前社会、家庭、学校对于孩子的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还是缺失的。这些孩子在面对老师的批评或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够正确对待,就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来处理。 2102 年教育部发布的新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 正确认识自我 " 成为各个年龄段中小学生首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纲要》同时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但熊丙奇认为,在现在分数为主的单一的评价体制下,心理教育和生命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仍然是边缘化的。 " 每次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都会反思: ' 学生脆弱 ' 、 ' 心理教育缺位 ' 等等,但事情过后,并没有引起学校和家庭的重视。学校不能总停留在讨论问题的层面,要去启动,去改变。学校要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生命教育,让他们有生命的尊严感,教他们去正确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 " 他说。 " 一方面我们要禁止这种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学校要积极面对,形成案例,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而现在的情况是:发生这样的自杀案件,有的学校把它当成一个丑闻来处理,秘而不宣,加以掩盖,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所以这种事件才会不断地发生。 " 熊丙奇认为,学校方面应该让教师了解法律条款,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孩子的尊严,而且要告诉其他孩子,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 告诉孩子珍惜生命,对自己负责,而现在各个方面,包括学校方面都不会提这种事情,最终还是按原样,悲剧就会再次发生,这就是为什么每年都会发生这类事件的原因。 " 他说。【老师的心理问题也值得关注】熊丙奇认为,现有的教育体制不仅对学生缺乏爱,对老师也缺乏爱。他在调查中发现, 80% 教师有职业倦怠感,超半数以上的老师想跳槽,不愿意再做老师 " 因为老师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待遇也没有得到保障,教学压力和非教学压力非常沉重,尤其是行政评审、评价带来的压力很大,教育部门和学校也并没有充分考虑、尊重老师的职业发展。 "" 老师有严重的心理问题,但是学校并没有为老师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很多老师感觉心理压力大,失眠,很多老师工作超时,处于严重加班的状态……这些都是问题出现的原因。 " 熊丙奇说。 "1994 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提出教师工资不得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可 19 年过去,这一条款还没有得到执行。 " 他说, " 这种情况下,我们对老师提出更多的要求是不可行的,比如,有的学校、幼儿园还招聘使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甚至有的幼儿园连资质也不具备。 " 因此,政府要保障教师的待遇,推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学校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老师,教师要履行法律职责,保障学生的权益,遇到问题依法处理,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校园管理,保障学生权益。 " 应该说,我国在制订教育规划纲要时,就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并为问题的解决找到了可行的的方案,可是,在推进具体的改革时,却因为既有利益的阻力,没有人愿意去打破既有利益的结构。 " 他说。 读完以上文字,读者或许感到,熊丙奇怂恿教师行使批评教育权利一箭双雕一石三鸟。 第一、熊丙奇通过为教师争取某种权利笼络教师。 第二、熊丙奇通过为学生争取“自由”取悦学生和家长。 第三、熊丙奇通过媒体发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熊丙奇成了判官,真理的化身。 熊丙奇怂恿教师行使批评教育权利是有副作用的。 第一、熊丙奇通过媒体为学生“维权”,使一部分学生藐视教师。 第二、熊丙奇通过媒体为教师“维权”,使个别教师粗暴“管教“学生。 第三、熊丙奇通过媒体为教师和学生分别“维权”,或激化部分师生的对抗情绪。 第四、熊丙奇通过媒体散布教师职业倦怠,或起到瓦解教师队伍的作用。 主流媒体在采用熊丙奇文章时,不妨反复推敲,尽量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内容约 9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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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鹏飞121 2014-6-30 11:53
《教师》征稿 QQ1417179338 刊名:教师 主办:海南出版社 周期:旬刊 出版地:海南省海口市 语种:中文 ; 开本: 16 开 ISSN : 1674-120X CN : 46-1072/G4 邮发代号: 42-35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教师 创刊时间: 1984 《教师》杂志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登记,由海南省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教育类学术理论期刊(旬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教师》杂志为各级各类职称评审机构职称评审核定刊物,为广大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特级,高校教师副高、正高职称评定硬件材料,同时为高校研究生论文答辩硬件材料。 主要栏目   “师谈”“特别关注”“教师艺苑”“杏坛书香”“德育透视”“教育理论”“管理”“课堂与教学”“课改研究”“教师发展”“人文与社会”等。 来稿要求 《教师》杂志欢迎广大读者来稿,要求如下:   1 .来稿应具有一定的科学创新性或技术先进性,文字简练、数据可靠。每篇论文一般不超过 10000 字。文章必须包括: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及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 3 ~ 8 个)。   2 .本刊一律接收电子投稿,来稿时请注明详细联系方式。   3 .文中如附必要的图表,本刊要求插图、照片等必须清晰美观。   4 .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必要的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自收到文稿 2 个月内编辑部将论文录用结果通知作者,如作者在投稿后 2 个月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作者可另投他刊。对论文被发表的作者,编辑部每篇论文赠送样刊两本。 《教师》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人:编辑张老师 联系方式: QQ : 14171793382521619400 电话 : 13015503966 更多详情:www.hexinlunwe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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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4-3-7 16:07
教师解读小说《金瓶梅》大有可为 《搜搜百科》介绍:《金瓶梅》,我国明代长篇世情小说,成书约在隆庆至万历年间,作者署名兰陵笑笑生。描写了西门庆的一生及其家庭从发迹到败落的兴衰史,展开了一个时代的广阔图景,彻底暴露出人间的肮脏与丑恶。西门庆一方面凭借经济实力来交通权贵,行贿钻营,提高政治地位;另一方面又依靠政治地位来贪赃枉法,为所欲为,扩大非法经营,从而成为集财、权、势于一身的地方一霸。作品还通过西门庆的社会活动,反映了上自朝廷下至市井,官府权贵与豪绅富商狼狈为奸、鱼肉百姓、无恶不作的现实,从客观上表明了这个社会的无可救药。 2012 年 5 月 13 日 ,《齐鲁晚报》【潍坊诸城一中教师揭秘《金瓶梅》中诸城方言】: 日前,诸城一中教师王夕河历时近 30 年研究《金瓶梅》的专著《〈金瓶梅〉原版文字揭秘》出版,作为一位默默无闻的中学教师,王夕河 65 万字的专著一出,引起了相关研究专家的关注。 网上可以看到小说《金瓶梅》的足本,却很难看到专家学者对小说《金瓶梅》的阐释。 中国目前人均受教育年限九年,全民读小说《金瓶梅》需要引领解读。解疑释惑。 最近,看到高级中学教师赵晓旭在新浪博客金瓶梅故事集详解发表的文章(共 29 页)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df4ec10102e64c.html?tj=1 搜狐网危石的博客 http://weishier0926.blog.sohu.com/ 本博所有文章均属本人原创,拒绝纸质媒体转载。 另,欢迎选稿、推广合作!拒绝闲聊! 专用联系方式 qq 2418004418 email zjg028@163.com 仅举几例如下: 【金瓶故事】潘金莲淫荡过度要了西门庆的命 (2013-06-18 23:22:13) 【金瓶故事】西门庆最钟爱的淫器是什么? (2013-08-06 01:09:47) 【金瓶故事】西门庆房事必用的三大器具 (2013-08-08 00:01:33) 【金瓶故事】龚版《金瓶梅》潘金莲大尺度私密全裸床照遭外泄 (2013-08-16 01:02:33) 【金瓶故事】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房事描述 (2013-08-18 23:38:00) 【金瓶故事】金瓶梅图解“潘金莲”性爱的一生 (2013-08-24 13:58:33) 【金瓶故事】 懦弱武大郎为何能突然雄起? (2014-02-26 09:00) 【金瓶故事】解密:西门庆是个双性恋 (2014-02-26 10:58) 【金瓶故事】西门庆性虐潘金莲手段变态 (2014-02-27 09:39) 【金瓶故事】金瓶梅里的淫荡和尚 (2014-02-27 14:29) 【金瓶故事】潘金莲半天认不出的“进口淫器” (2014-02-28 11:58) 【金瓶故事】 李瓶儿思念西门庆患精神分裂 (2014-03-02 17:29) 【金瓶故事】金瓶梅里各种各样的“性贿赂” (2014-03-04 08:20) 【金瓶故事】 西门庆最爱嫖的妓女竟是其侄女兼干女儿 (2014-03-05 06:59) 【金瓶故事】 揭秘情妇王六儿为何深得西门庆宠爱 (2014-03-06 08:10:46) 文章连篇累牍,具有连续性。 上述事实说明,教师解读小说《金瓶梅》大有可为。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居高望远,一览众山小。 大学教师解读小说《金瓶梅》或许更有感染力。 大学著名教师解读小说《金瓶梅》或许更有说服力。 多名大学著名教师解读小说《金瓶梅》或许更有吸引力。 需要说明的是,解读小说《金瓶梅》要有尺度意识。要考虑作者的创作意图和方法。要考虑作品反映的严肃社会主题。要考虑广大读者的欣赏心理和接受能力。要考虑文章的社会效果。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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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不取消教师绩效工资制就难以减负!
曾飞教授 2013-10-31 11:10
不取消教师绩效工资制就难以减负! 曾飞   中国智囊们当前叫得最欢的一句口号就是“机会公平”。然而,经过一再“改革”之后,这世间真的有了“机会公平”了吗?未必有啊!大V说了“假话”要被政府逮捕,记者说了“假话”要被政府逮捕,机会公平嘛。官方呢?街上传言XX要涨价,官方立马公开辟谣;话音未落地,立马涨价;房价涨了,政府发誓重拳打击,然而边打边暴涨,“假话”一箩筐;教育部叫了几十年“减负”,可是越叫作业越多,减负变“增负”,“假话”一箩筐!当官的说假话自然不会被政府逮捕,自己能难为自己吗?机会不公平吗?NO!是官方让利,把机会让给平头百姓嘛。   2012年06月12日中国教育报《建国以来教育部六发减负文件 难遏学生升学压力》披露:   “早在1955年7月,教育部就发出建国以来第一个减负文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2004年教育部又发布《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这是50多年来,教育部第六个减负文件。”——教育部减负的假话说了几十年了,如今继续说,有被逮捕的公平机会吗?可望不可及啊!   报道还指出:“洪明对于学校减负不力的说法,有切身体验。上世纪90年代,他在一所学校当教师。当时学校没有补课,没想到家长有意见,质疑:‘旁边那所比你们好的学校都在补课,你们为什么不补?’最后校长承受不住压力,妥协了,安排教师补课。‘生存的压力迫使我们有时不得不给学生增负。’马东宝说,‘生源在某种程度上,关系着学校生存的命运,要有好生源,学校就需要有好的升学率。’‘在强大的升学压力面前,学校自然处于一种博弈状态。’洪明借用经济学中的囚徒困境分析——假设有A、B两所处于竞争状态下的学校,在不考虑其他办学措施情况下,如果他们都不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最终结果是该考上多少就是多少,学生和教师都很轻松。如果A校悄悄增负,B校没有增负,那么A校会大大提高升学率,声誉大增;而B校升学率会相对下降,声誉大减。如果两者都增负,那么在升学结果方面估计不会有多少改变,但学生和教师的负担大大增加。可见,大家都不补课是最佳的,但对于校长来说,为了避免被别的学校超过,理性(也是最佳)的选择只能是补课。家长的心态与处境与学校类似。学业负担过重表面上是教师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学校升学考试制度、教育行政与学校评价制度以及家长非理性期待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而产生的。在以升学率高低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与择校依据的时代,许多学校、家长,甚至一些地方行政机构行为目的的定位错位,导致教师、家长乃至学生行为产生了一种无奈的顺从与追随,这样在其他选择策略不变的前提下,最后只能选择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策略——给学习加码。这就是一种难以扼制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谁在作假?教育体制。国务院的应试教育路线,教育部的分数主义和温氏教师绩效工资制一整个教育体制在制造虚假。   如今重负之下的学生生存环境有多惨烈?该报道说:“‘我前段时间去一所高中,晚上十点半,教室里灯火通明,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教室已是琅琅书声。除去孩子们洗漱、吃早饭等时间,可能睡眠时间也就6个多小时。’提起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梁威讲述了自己亲眼见到的一幕。还有一些学校的激励标语,也让大家感到触目惊心: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会长眠 。”   还有,成都商报报道说:“初三学生小李(化名)做作业做到凌晨,家长一怒之下,撕掉女儿试卷,含泪给老师写信呼吁‘ 请不要透支孩子的生命! ’”四川新闻网《“撕卷门”续:孩子埋怨父母告密 同学认为老师很冤》继续报道说:“作为‘撕卷门’的主角之一,小李一直埋怨父母,不应该把此事告诉媒体。父亲李先生称,小李非常懂事,做作业也很自觉。平时不用父母督促,她自己也知道每天必须完成作业。当晚,也是孩子自己坚持要把作业全部做完。小李的母亲在给学校写信后,学校已进行了改进。这几天不仅作业很少,还规定如果12点前作业还没完成,家长签字后,娃娃可以不用继续“熬夜”。‘学生作业多并非个别现象,我只是捅破这层窗户纸,但我不希望因此和学校结下梁子。因为老师布置作业并认真检查,这也是希望对学生好,我们进行沟通后,应该说已经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李先生称。他昨日在接受CDTV-2的电话采访时黯然表示:老师哭了。……学校相关负责人称,媒体报道此事后,两名当事老师的压力非常大,但他们依然坚持正常教学工作。昨日,学校领导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事时,甚至流了眼泪。”   时空论坛的帖子描述一位妈妈的伤悲:“晚上儿子跟我谈心到半夜3点,后来他流着泪对我说:‘妈妈,你让我转班吧?人家别班的作业都没那么多,再这样下去, 我迟早会被逼死的 !’”   这不是假话,真的会逼死孩子的。中国广播网《九江3名小学生因作业多跳楼 评:减负不应只喊口号》报道:“九江市庐山区人民医院的急诊室19日接收了三名因为相约跳楼而受伤的伤患,令人意外的是,三名伤患都是年仅10岁左右的小女孩,当被问到跳楼原因时,其中一位女孩说:‘周末的作业太多,我们实在没办法完成,而不完成作业到了学校就会挨打,跳楼 死了就再也不用写作业 了’。”   还有,人民网《南京两中学生不堪作业压力自杀 1人跳楼1人上吊》报道说:南京溧水一名13岁男孩疑 因作业未完成,上吊自杀 。而今天中午11点多,燕子矶吉祥山庄一名初三男生也 跳楼身亡,原因也是作业没完成 ,家长让他今天别上学补作业。   谁之过啊?当然不全是老师和学校(有小过——不精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法,在高压之下唯有拼作业透支学生的生命;这和企业绩效考核,员工被迫作假,政府机关政绩考核,官员被迫搞假大空的政绩工程一个理)。 主要责任在应试教育和温氏教师绩效工资制 。后者直接逼良为娼,把老师逼上梁山,把学生往死里逼。由此,不立刻废除温氏教师绩效工资制学生就永无解放之日。长远来说,则是不彻底改革应试教育,回归到人格教育,中国的教育就永远无法健康发展,也永远无法改变中国劳动力职业素质不高,创造能力不足的致命缺陷,教育也就会永远拖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后腿,制约中华民族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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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造福广大教师
发表吧-陈编辑 2013-7-2 17:20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造福广大教师
一直以来,中小学教师深受职称考试制度的困扰,广大教师没有机会评正高级职称。   为解决好这一问题,吉林省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了20多年的中小学职称制度将进行改革,中小学教师将有机会评正高级职称,全省30万中小学教师将受益于此次改革。   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全省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室、电化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中已核定编制的在编在岗和未核定编制的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将参照此次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这次改革,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5个等级,解决了优秀中小学教师评聘正高级职称的问题。   此外,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将淡化学历和论文发表情况,注重教师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以及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突出教学能力和水平,并从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水平和任职资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评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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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1 区域经济爱好者 2012-12-22 17:50
在较长一段时间,我总是苦恼于“怎么才能上好课”这个问题。 清晨,醒来,躺在床上。突然回忆这几年,哪几个老师的课至今仍在脑海中留下印象。 1.江苏师范大学的范文国博士。该人分别就读于浙大、华师与南大,专业都是人文地理学。但与他接触过的,会发现他的知识面之广,让人惊叹。平日里,他学物理学、生物学,目的在于弄清楚“人是魔鬼,还是天使”这样伟大的问题。他当时讲授制度经济学,但由于他的江西口音太重,好多同学都不喜欢他的课。而我却听了两遍。第一遍基本没听懂,第二遍发现他讲的很深刻。原因很简单,他的知识面非常丰富,课堂的知识量很大。所以,一节课下来,你会觉得很有收获。如果我对制度经济学喜欢的话,功劳在范老师。 2.清华大学文一、北京大学朱家祥、北京大学龚六堂老师。三人分别讲授高级宏观、高级计量、高级宏观经济学。他们的共性在于在黑板上推导模型,从不看任何手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把模型里面的含义告诉你。龚老师在授课过程中,还不断旁征博引,不断地引入新的文献。在欣赏与享受课程的同时,直呼知识量之大。 怎么才是一个好老师呢? 第一,对所学专业非常精通。这要求你的知识量必须要大,只有阅读量大、知识量大,才能弄懂这门学科,从而才能思路清晰的讲授。从这个角度讲,平时的积累非常重要。授课需要的不是花哨,而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换句话说,授课的形式是简单的。 第二,耐心讲解学生的问题。无论它是多么的简单。这里,我特别感激我的高中生物老师杨老师,她的耐心,至今让我感动。 第三,如果停留在以上两个方面,你顶多是一个教书匠。真正的老师,是给学生激情、方向与斗志的。只有赋予了这些东西,学生的动力才足,才有精力去学习,才会出成绩,才会奋斗。 我认为第三点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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