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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mulation 2016-12-5 09:24
2、上周六证监会主席的重要讲话   上周六(12月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出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示:“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由此引发资本市场强烈关注。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   对于刘士余主席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有关“野蛮人”的讲话,引起市场广泛关注,而多数人解读偏负面,严重曲解了刘主席的本意。大家要从正面理解刘主席维护市场公正、建设良好市场环境的良苦用心。   很显然,刘主席的这番讲话并不是反对一切形式的举牌和收购。正常的举牌或收购在国内外都是正常的行为。但是,反对恶意举牌或收购,特别是对来路不明的资金、加了杠杆的资金等需要加强监管。恶意举牌或收购会扰乱市场的秩序,不利于市场稳定。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未来是蓝筹并购时代,合法合理的举牌或收购是无可厚非的,关键要看资金来源和收购方式,这是刘士余主席讲话强调的重点。如此才有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引导市场正确投资。   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短期来看,险资举牌股在下周可能面临调整压力,从估值的角度来对险资举牌股进行认真分析后,对于估值过高的险资举牌股需要谨慎,而对于那些估值合理的险资股就算调整,也不应慌张。在“资产荒”的大背景下,险资的“子弹”愈加充裕的情况下,未来配置A股的需求或将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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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录)
熊肉 2015-7-11 17:25
本刑法文本是2011年最新刑法全文,在八次刑法修正案的基础上形成,包括最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个人分类: 闲逛|23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真诚奉劝“无产阶级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回归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正确路线
leijy 2014-11-9 00:22
真诚奉劝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回归 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正确路线 雷建炎 ( leijy26@sina.com ) 关键词 黄帝 共产党 共和国 无产阶级 马克思主义 张春桥、姚文元式的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 披着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外衣招摇撞骗,高谈阔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还以通天教主自居,禁止老雷指名道姓商榷。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是真的吗? 古人说得好: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仅仅 65 年,辛亥革命却已经超过 100 年。国家在中国大陆更是已经存在了成千上万年。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躯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擒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 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 ” 中华民族号称五千年文明史。黄帝是《史记》记录的中华民族第一人。不难看出,国家那时已久经沧桑。 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是英国工业革命后的产物,历史不足 300 年。 自命不凡的“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 宣称: “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新型的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要义为:第一,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 第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指南 ; 第三,坚持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联盟为最主要的基础 ; 第四,以一切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最广泛的联盟 ; 第五,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对大多数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 第六,通过社会主义法制实施民主与专政”,要求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 全国人民思考“什么是国家,什么是专政,什么是资产阶级专政,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什么又是人民民主专政”,犹如三岁孩童自不量力,滑稽可笑。 无需翻阅恩格斯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更无须“重温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不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还是 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 的说法 都荒唐无稽。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明确指出民主共和国是国家的最高形式: “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国,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正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它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最后决定性斗争只能在其中进行到底的国家形式,—— 这种民主共和国已经不再正式讲什么财产差别了。” 科学理论只能说服人,不能压服人。 共产党人是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民主主义者。 恩格斯强调 民主共和国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 “如果说有什么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65 年来,一直由中国共产党执政、领导、“统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中国共产党进行“ 阶级统治的机关 ”、“ 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党天下”,像前苏联那样仅仅只有苏联共产党硕果独存呢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政党、社会团体存在本身,证明中国无法像列宁、斯大林等流氓无产者那样对其他党派斩草除根,达到苏联共产党一党独存的“党天下”。 其次,伊拉克、利比亚等国家发生战争动乱,中国企业家、投资者(资本家)、打工仔、旅游者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义不容辞同当事国政府严正交涉,竭尽全力保护中国企业家、投资者(资本家)、打工仔、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危机关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出专机,将愿意回国的中国企业家、投资者(资本家)、打工仔、旅游者全部免费接回国内,根本不在乎他们是什么党派,是剥削阶级、压迫阶级还是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 第三,当唐山大地震这样不可抗拒的天灾降临时,中国共产党对监狱关押的各种犯罪分子,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各类“阶级敌人”,没有像列宁、斯大林那样实行血腥的“ 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而是组织他们逃生,甚至让他们参加抗震抢险,立功赎罪,重新赋予他们宝贵自由。 抗震抢险救灾后,重建家园时,这些立功赎罪的“阶级敌人”都得到特赦,不再是低人一等的“阶级敌人”。当然,他们无法参加中国共产党,成为“统治阶级”一员。 按照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 的说法 ,这些曾经的“阶级敌人”,如今到底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呢? 第四, 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贪官污吏“大老虎”,他们高官厚禄,曾经是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货真价实的“统治阶级”。 按照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说法 ,难道中国大陆又需要“北伐战争”、“蒋桂战争”、“国内革命战争”、“解放战争”、“二次革命”等腥风血雨,去推翻 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统治阶级”吗? 第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可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什么时候领导过、统治过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那些大大小小的“苍蝇”、“老虎”、“统治阶级”、“无产阶级革命家”? 在中国大陆 ,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已经是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皆公开承认 的“弱势群体”。 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等“弱势群体”,如何统治、剥削、压迫那些年薪越过百万,超过千万,迅速先富起来的企业家、总经理、董事长等 形形色色的“白猫”、“黑猫” ? 第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不论“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 如何鼓吹“更加紧密团结在以 *** 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如何声嘶力竭贩卖列宁、斯大林“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的“党天下”独裁专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已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妇孺皆知。 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 “无产阶级革命家” 能够 无法无天,“政令不出中南海” 。 上梁不正下梁歪。 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 中国共产党基层官员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可想而知。 “字字是真理,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愚民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七,中国儿歌《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中唱得好: 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只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 国家,就是一个地区内所有家庭、所有公民组成的大家庭。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不论家庭大小,任何家庭无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不是无法无天。 民主,不能我行我素。 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自由自在。 民主是干法律容许的一切事情。 人民共和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是国家主人。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赋。任何老百姓都是人民中的一员。任何政府官员都没有高人一等的权力。国家元首也必须服从宪法,遵守法律。 第八,老雷再次苦口婆心呼吁: 世界上没有名为“马克思列宁”的思想家,不存在子虚乌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社会主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兴无灭资”,不是“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共产主义是“消灭无产阶级”、“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是“ 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 中国共产党执政已经60余年。中国共产党党员还没有“国有企业”股权。中国共产党依旧“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学者、作家、哲学家、理论家、经济学家依旧以“无产阶级革命家”、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为荣。荒唐可笑,愚不可及。 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说: “回顾党的历史,这次代表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次代表大会制定的正确的纲领,一定能够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使我们党兴旺发达,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使我们的国家和各民族兴旺发达。 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真诚奉劝所有 “无产阶级革命家”、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回归 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正确路线,先老老实实学习马克思主义,学懂马克思主义, 别再滥竽充数,别再指鹿为马,别再倒行逆施。 在众所周知的常识面前,不论从哪方面考察,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 说法都 荒唐无稽, 纯粹自欺欺人 。 2014 年 11 月 8 日稿 (任何匡正谬误的指教都是对作者的帮助、爱护,真诚期待读者的批评、建议。作者电子信箱: leijy26@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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