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体现着国与国之间的资本流动,是国际上资金借贷的基础。
(1)国际信用的形式
国际信用大体可划分为国外商业性借贷和国外直接投资两种方式:
①国外商业性借贷(foreign commercial loan)。其基本特征是资金输出者与使用者之间构成借贷双方。它包括出口信贷、银行贷款、债券发行、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补偿贸易和国际租赁等多种具体形式。
②国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这是一国资本直接投资于另一国企业,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或享有部分所有权的一种资本流动形式。一般包括一国的投资者到另一国进行股权式的投资、一国的投资者到另一国进行契约式合营以及一国的投资者到另一国进行独资经营等几种情况。
(2)国际信用的特征
与国内信用相比,国际信用在规模、风险、复杂性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特点:
①规模大。国际信用关系中的授信方通常是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金融机构,跨国银行、跨国公司或发达国家政府,有充裕的资金来源;而受信者往往存在大额的资金需求,如果没有国际信用进一步扩展其资金来源,仅依靠国内信用筹资难以满足。
②风险大,并具有双向性。由于国际信用发生在跨国、跨地区的经济主体之间,授信者对外国政府、企业的资信难以准确评估,除了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外,还将面临国家风险、外汇风险等,因而其风险可能大于国内信用。此外,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作为国际信用的一类重要的受信方,由于金融体制不健全,又缺乏完善的风险预防和监控机制,如果引入外资规模不当或过早开放国内金融市场,极易受到巨额短期投机性国际资本的冲击而面临各种风险,严重时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
③复杂性。表现为国际信用的程序、形式、工具以及动机较国内信用更为复杂。以跨国公司从事国外直接投资为例,除了追求更高的资本收益率这一根本动机之外,还可能是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规避母国严格的监管或寻求避税地、维护出口市场等。
④方向上的不对称性。虽然国际信用的方向具有交叉性,既包括资本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垂直流动”,又包含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流动”,并且还包含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逆向流动”,但授信方仍以国际金融机构、发达国家政府、跨国公司及国际商业银行为主,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从总体上看仍是净债务方。当然也有特例,如美国就是一个最大的负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