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1956年规定,若某外国公司股权的50%由一群相互无关的美国人掌握,或25%由一个有组织的美国人集团所拥有,或10%由一个美国法人所拥有,则该公司的投资即可视为美国的国际直接投资。问题是,外国公司股权的50%由一群相互无关的美国人掌握——是什么样组织?
25%由一个有组织的美国人集团所拥有——是什么样组织?
10%由一个美国法人所拥有——是什么样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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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uangqi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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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直接投资中的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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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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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不能改变的,改变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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