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zx803在2004-10-7 12:15:13的发言: 学经济的人怎么都这样冷漠和残忍了呢,讨论起人的器官买卖的问题居然能够想得出经济效益的问题来,如果真的如诸君所说的弄出一个公开浩大的人体器官交易市场来,人活着还有一点安全感吗,说不定哪天你儿子上街的时候就缺胳膊少腿的回来,说不定哪天你的漂亮的脑袋就让哪位富家公子给相中了,花钱买刀给换了去呢。是不是还想开个人体超市呀,一排一排的摆着鲜血淋淋的大大小小的脑袋,长长短短的胳膊和腿呢。脑袋多少钱一斤呀?人体器官交易毫无疑问必须严厉禁止和坚决进行司法打击。非置以相关人员极刑难以还社会一个安宁。
第一,这里的“诸君“我看基本上是不赞成人体器官交易的,也没谁说过要搞出“一个公开浩大的人体器官交易市场来”。zzx803 朋友大可不必觉得血腥。
第二,即使人体器官交易合法,大概和“安全感”之类的名堂也扯不到一块儿。因为保护公民的人身乃至器官安全,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交易合法化并不会额外增加“界定器官产权“的经济成本。相反,我倒觉得器官交易的合法,会大大增加器官犯罪的成本。
合法的器官交易,必然使双方自愿的。增加选择可以改善交易双方的福利,这是常识。
第三,中国大概每年有三十万白血病人由于得不到骨髓移植的供体而死亡,五十万尿毒症病人得不到合适的肾脏供体而不得不靠昂贵的血液透析维持生命。中国人很少有捐献器官的习惯,而这些病人中有很多人有意愿和能力购买器官,人为地剥夺他们的购买权利,难道就不“冷漠和残忍“?
出售10---20克骨髓或者干细胞,对供体并无伤害,而出售死后的肾脏移植权,更谈不上损失。就这两个个案而言,十万元左右的代价,我相信会有很多人愿意买,又会有很多人愿意卖,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