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YC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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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十一问西南财大研究生院院长周铭山、经济学院副院长邹红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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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CWu 发表于 2023-8-1 19:11:09
小ksb 发表于 2023-7-25 23:15
时隔一年又看到楼主的帖子,也仔细点看了楼主的每一个问,发现学院的领导应该是有组织对楼主的论文进行审议 ...
哈哈哈哈!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回复!^ ^

不过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我并没有“认为学院的老师都在针对”我“的论文”。正如我在【问十】中所说,我是不相信我们学院的教授委员会中的“10位教授”会“‘一致’地决定不发校外专家的详细评审意见给我”的。

而且,相信我校的任何学院,当今的任何高校、学校都不会。

其次,如我在【问二】中所说,我们学院确实自行组织了一次三位校外专家的匿名评审,而我对学院的这一举动一直都是十分感激的,现在仍如此,而且我相信三位校外专家在学术能力上是足够权威的,也因此,我相信他们的详细评审意见会是极具学术价值的。

不过,再次,正如我在【问二】至【问七】中所说,“无论校外专家是否具有权威性”,这场由学院组织的评审所得出的结论,无论是“达标”还是“不达标”,显然都不能作为研究生院判定我的小论文“达标”或“不达标”的依据,因为学院、研究生院都没有相应的权力。

或者说,即使三位校外专家一致认为我的小论文“达标”,学院也不能将此作为正式凭据提交给研究生院由其基于此给予我的小论文“达标”的正式判定,即使学院真的将此“达标”的评价作为正式凭据提交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也不能据此就给予我的小论文“达标”的正式判定,因为作为学院自行组织的评审所得出的结论,本身就不具有可以据此给予我的小论文相应的正式评价的效力。

当然,三位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不具有相应的正式效力,完全无碍于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但是,时至今日,我仍然没有收到三位校外专家的详细评审意见。

最后,由于我始终没有看到校外专家的详细评审意见,且邹红副院长在2020年10月12日的视频会议上只向我转述了被她自己总结归纳的十二个字,所以我也不能确认校外专家到底是为什麽给予我的小论文“不达标”的意见。

还是说,您对那十二个字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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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x_Vobiscum 在职认证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23-8-3 00:18:05
看到楼主在别的帖子这么评价自己的论文,“我在该文写作的过程中,就已经意识到凭该文是足以拿诺奖的!”,看你2013年读博,十年了,知网上一篇CSSCI论文都没有,真的是魔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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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CWu 发表于 2023-8-3 11:04:50
Pax_Vobiscum 发表于 2023-8-3 00:18
看到楼主在别的帖子这么评价自己的论文,“我在该文写作的过程中,就已经意识到凭该文是足以拿诺奖的!”, ...
哈哈哈哈!谢谢您的关注和回复!

而且没想到您还会关注我的其他的帖子,关于此,您一定看得到我的《非公共品技术与劳动者学习能力异质》的论文,知乎上的网址没变(https://zhuanlan.zhihu.com/p/259585060),欢迎随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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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ksb 发表于 2023-8-3 11:14:42
RYCWu 发表于 2023-8-1 19:11
哈哈哈哈!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回复!^ ^

不过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我并没有“认为学院的老师都在针对” ...
看了楼主的回复,最后这一下着实给我整笑了。首先,你真没必要呛我,我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愿意把你的事情看完的人了,搁现实当中谁有空去看你的长篇大论。
其次,你的回复给我一种“胜天半子”的感觉,似乎只要是给你论文不达标的人,你都是不认同的,接受不了别人观点和质疑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做一个合格的学者。
最后,技术进步的接受本身具有很强的滞后性的特征,所谓的“不可学”并非就是纯负面的东西,请勿特意对这一影响放大。纵观你论文的内容和发表的过程,期刊编辑的回复是较为客观的,我也并不认为你的内容就是所谓的能达到“诺奖”的标准。此外,请多看看熊彼特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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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CWu 发表于 2023-8-3 12:26:58
小ksb 发表于 2023-8-3 11:14
看了楼主的回复,最后这一下着实给我整笑了。首先,你真没必要呛我,我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愿意把你的事情看 ...
误会误会!绝对没有要呛您的意思!

主要是我在【问十】中说过,“如有需要,本人愿意公开回应此‘12(个)’字”,所以我不确定您所指的“审定不通过的原因”是什麽,不确定我的回复是否中的,所以想确认下,仅此而已,绝对没有要呛您的意思!正如您所说,您“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愿意把”我“的事情看完的人了,搁现实当中谁有空去看”呢?所以您的关注和回复我都是十分珍视的,而绝对不会有要呛您的意思!

其次,您可能也误会了,我并没有“只要是给”我“论文不达标的人”,我“都是不认同的”,相反,我是相信三位校外专家在学术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的,我相信他们的详细意见一定极具学术价值,我是愿意受教的。因此,向邹红副院长索要三位外审专家的详细评审意见,正是我的《十一问》的一个主要诉求。也因此,我也并不是“接受不了别人观点和质疑的”,我是愿意受教的。

然而,与您对我的评价正相反,事后却是邹红副院长在承诺了会将校外专家的详细意见发给我后又拒绝发我,杀而“不教”,使我失去了“接受”外审专家的“观点和质疑”的机会,使我无从受教。

最后:

1、“技术进步的接受本身具有很强的滞后性的特征”,这一点我是认同的,我现在正准备的文章的中GPT(通用目的技术)就是这样,同时这一现象和我文的观点、论证也是不悖的。

2、“‘不可学’并非就是纯负面的东西”,我不确定你想说的是什麽,是创造性破坏麽?创造性破坏和我文的观点、论证也是不悖的。相关的意见、质疑,不知道您能否再具体阐述一下?

3、您提到“熊彼特的著作”,除了创造性破坏以外,能否再就相关的观点、理论或文献指教一二?

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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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CWu 发表于 2025-4-10 12:42:29
小ksb 发表于 2023-8-3 11:14
看了楼主的回复,最后这一下着实给我整笑了。首先,你真没必要呛我,我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愿意把你的事情看 ...
新的论文《美国收入不平等、通用目的技术与非公共品技术——与Claudia Goldin、Lawrence F.Katz商榷》已发布在人大预印网站,https://zsyyb.cn/abs/202504.01386。感兴趣哒话,欢迎一读,还望不吝赐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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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3-1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