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的人性论
---陈才天------
古今中外思想家哲学家各自不相同的人性概念或观点:
第1节 中国人性论
人性是什么:是善?是恶?是知性?是利己性?中国人性理论,24个世纪以来争论不绝。
1、孔子人性可塑性观点
孔子(前551~479年)说:“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现代人性论学者将这里的“性”理解为人性或人的本性。从句子字面理解是说,人的本性是“天生的”即是“先验的”相近似的“性”,只是由于社会实践活动,才使个体人性发生变化,产生差异。
但是,孔子对人的天生之“性”究竟是什么?没有解释和规定。譬如,这个先验的天生之“性”是“善”还是“恶”?当然,孔子的天生之“性”似乎未包括知性能力。
2、《名数》人性多元成分论。
1993年在湖北省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一批战国中期(约前350~300年)的竹简。经考古整理后,其中《名数》是有关人性理论重要文献。它是一种语录抄本,作者不详。《名数》共五章计414字,其中有关直接阐明人性的内容(按竹简序号、简化汉字)如下:
情生于性,礼生于情。
爱生于性,亲生于爱,忠生于亲。
欲生于性,虑生于欲。
智生于性,卯生于智,悦生于卯,好生于悦,从生于好。
子生于性,易生于子,肆生于易,容生于肆。
恶生于性,怒生于恶。
喜生于性,乐生于喜,悲生于乐。
愠生于性,忧生于愠,哀生于忧。
惧生于性,监生于惧。
强生于性,立生于强。
弱生于性,疑生于弱。(李零,2002,169~173。只注作者名,出版时间和页码,文献名见文尾,以下同。古籍除外。)
显而易见,《名数》揭示了多层次和多角度的人性内涵,把人性由《论语》抽象观念引进到了具体的多元成分的视域。“情”等30个概念都是人性的成分,涵盖了人的生理学、心理学、情绪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内容,还包括人的社会关系,人的应变能力等多种成分,它们构成了较完整人性多元成分的结构。《名数》将“智”即智能列为人性成分,是一种正视的确认了人的认知能力即知性。并且认为人的兴旺发达即“卯”,根源于人的智能。这是本文中人性理论家所不及的,足以使人汗颜。
虽然,《名数》没有规定形而上的人性概念是什么。但《名数》人性多元成分同构视角理论,在人性论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3、《性自命出》人性善论
《性自命出》是《名数》同一次出土战国楚竹简文献。《性自命出》曰:“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显然,这里“好恶(wù)”是指各人对某些事物是喜欢与不喜欢而生厌恶(ě)的意思,而不是与“善”相对的“恶”(è)的意思。这就是说,“好恶”是人的本性成分之一,但不是“恶”(è)。
《性自命出》又曰:“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这里是说“善”是人的本性成分,但一个人做出善或不善的行为,则是环境、形势所引起或决定。然而“所不善”并非就是恶。总之,《性自命出》是将“善”作为人性成分,没有将“恶”(è)作为人性成分。
由于是同一次出土两件文献,前者有“恶生于性,怒生于恶。”后者有“所善所不善,势也。”这说明战国时期,人性或善或恶的问题,已经有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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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性自命出》论点结合《名数》的“情”、“欲”、“智”等30个“生于性”的现象来分析、思考如下三个问题。一是什么是“性自命出”?这里的“性”是指什么?“命”概念内涵是什么?二是《名数》30个“生于性”现象,这里的“性”是不是《名数》中的“性”?三是我们如何定义根据《名数》中的“性”?这个“性”是不是可以简单定格为“人性”?以及如何定义人性?
首先,应确定确认人性是什么?如何定义人性。《名数》中称“情生于性”。这里的“性”即人性。但它没有说。《性自命出》这里的“性”应该算是人性或人的本性,它同《名数》中的“性”是同义词。当且仅当《性自命出》中的“性”即是人的本性,这里“命”即是人的生命,就是人的生物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欲求的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所谓“性自命出”就是人的本性是由于人生命生存、发展的需要而导致产生的性能、属性的特征。它们可以概括、抽象为人的自益自利的属性即人性或人的本性。这样,我们就容易解释、理解《名数》中30个“生于性”的现象产生的原因或依据了。
其次,关于人性善恶之辩。我们看到,《名数》中有“恶生于性”,却没有“善生于性”。是不是由于古时候还没有“善”的概念出现呢?显然不是的,应该是既然有“恶”概念,就会有“善”概念。《名数》作者没有将“善”列为“生于性”的范围,就是表明作者认为“善”不是“生于性”的,即“善”不是由人的自益自利的本性中产生出来的。
我认为,善、恶都不是人的本性全部的主要的特征,人的本性是自益自利的属性。所谓人性善与恶是一种评价的理念。如果需要确定人性是善还是恶?那么,人性是恶。恶生于人的自益自利本性。
上面,我已将人的本性定义为自益自利的属性。现在,我们看到《名数》中“生于性”即生于人性的有11种成分,它们是“情”、“爱”、“欲”、“智”、“子”、 “恶”、“喜”、“愠”、“惧”、“强”、“弱”等,其他17种成分是由这11种人的本性的成分派生出来的。我们假设人的本性是利他的,那么,是无法解释这样11种成分是“生于性”的,即它们是由人性产生出来。假设人的本性是自益自利的属性,那么,“情”等11种成分产生于人性就能符合逻辑地得到解释了。
,情生于性,礼生于情。
爱生于性,亲生于爱,忠生于亲。
欲生于性,虑生于欲。
智生于性,卯生于智,悦生于卯,好生于悦,从生于好。
子生于性,易生于子,肆生于易,容生于肆。
恶生于性,怒生于恶。
喜生于性,乐生于喜,悲生于乐。
愠生于性,忧生于愠,哀生于忧。
惧生于性,监生于惧。
强生于性,立生于强。
弱生于性,
当我将人的本性定义为自益自利的属性,人们可能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将社会个人孤立起来的观点,它无法解释、理解人的社会群体性,无法解释家庭、社会组织、国家、民族、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等群交状态,是如何产生形成的。然而,事实上,人的自益自利本性才是理解人的社会群体组织产生的原因、存在、发展、消亡的动力和钥匙。简单地说,每一个社会组织、团体都是实现其成员自益自利目的利益的目标而诞生,运作。但每一个人、社会组织要实现其自益自利的目的,就必须以自己的技能、体能、产品去实现利他性,才能从社会交换回来自利自益的产品。社会每一个人无不是在社会自利与利他的交换中,实现互利的过程。这个互利的过程就是社会发展的运动秩序。
这里,还涉及社会公益、公有制与私益、私有制等等,更加广泛的理论问题。简单地说,公立于私,公益是一定范围内确定的或不确定的人群的私益的集合体。
4、告子人性无善无恶论
告子对于人性做出了三个层次的解释:
①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告子上》。这就是说,人性是人生而有之先天的本性。由此可见,告子是对人性究竟是什么的命题,做出回答第一人。但仍然需要对人性实质内涵即“人生而有之先天的本性”是什么?有哪些成分?做出进一步说明。或者说“生之谓性”,还不是形而上的人性概念定义。
②告子接着说:“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告子上》 。告子认为,食饮、性欲是人生而有之先天的本性,但它们由“仁”和“义”支配,所以人性与牲畜之性不相同。
③告子还说:“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 《孟子·告子上》 。 这里“暴”即恶。可见,告子指出了人性或善或恶,是社会生活实践即后天所决定的。
综上,告子主张人性是人生而有之先天的本性,并认为人性或善或恶是后天生活实践决定的。这就是说,告子是主张人性无善无恶的观点。
5、孟子人性善多元成分论
孟子(约前372~289年)主张人性善。孟子认为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并且阐明了人性善的具体内容,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 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
可见,孟子不仅认为人性善是先天的本性,而且主张人性多元成分理论。
6、 庄子人性知性、可塑性观点
庄子(约前369~286年)是老子之后道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在《庄子》中有多处论述人性含义:
a、人性是感官和心的知性能力
庄子说:“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庄子》·天地)
b、人的本质或本性的可塑性
①“性者,生之质也。性之动,谓之为;为之伪,谓之失。”(《庄子》·康桑楚)
②“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反德,德至同于初。”(《庄子》·天地)
③“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和“且夫待鉤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庄子》·骈拇)
在庄子看来,人性成分是多元的,人性具有由环境改造而发生变化的特性。
7、荀子人性知性、性恶论
荀子(约前316~235年)主张人性多元成论。他说:“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又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这说明荀子将知性当作人性成分。
荀子针对孟子人性善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观点。(《荀子》·性恶)全文3600余字,文体接近白话。从15个层面批驳性善与论证性恶,逻辑严密、恢宏深刻透彻。荀子性恶论是今人之性恶,必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在中国,荀子否定人性善,详论人性恶的第一人。至今,没有人超过这篇“人性恶论”的雄文。
8、王海明人性“利己原动力”论
王海明《人性论》认为“人性是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 王海明:2006,11。)并且提出“伦理行为原动力规律”理论。经过一番论证后说:“每个人的行为目的既可能无私利他,又可能自私利己,既可能纯粹害人,也可能纯粹害己;但产生这些目的的共同的非目的因,亦即一切行为之原动力,却只能是自己的苦乐利害,只能是利己。”(王海明:2006,87)由此可见,王海明人性理论是一种“利己”一元论即本能目的论。
9、冯契等人认为,“人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各种特性或属性的总和与概括。”(冯契,2007,158。)
冯契人性概念定义至少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困难,即一些西方哲学家认为人性是由感性的利益和需要规定的,如“趋乐避苦”、“自爱”、“自私”、“利己”或“自保”是人生而具有的自然本性。然而,这些“自然本性”却不能将人性与动物性进行区别。但是,如果人性内涵不包括人的自然属性成分,那么人“政治”、“理性”、“阶级性”、“劳动”的特性,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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