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mx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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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被判死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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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xjiang 发表于 2011-4-22 11:22:00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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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can 发表于 2011-4-22 11:45:43
这么恶劣的性质,要处死才行。
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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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880121 发表于 2011-4-22 19:30:53
Jiangdanping 发表于 2011-4-22 11:19
36# hy880121

看多了洗冤录。。
怎么不激动,关于人命
这个世界 没有生命 还有意义吗
谁也没权利夺取别人的命 而且给出的理由还那么荒谬
我是从网上看了一些报道 不敢说多了解具体情况
但是 不管他活着多压抑 他对生活多不满 那是他家的事
怎么能因为这些,就把杀人说得那么合理,那么值得同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你可以对生活不满 你努力去改变现状
自己不够勇气不够魄力 不能走自己想走的路 就可以杀人???
因为恐惧杀人,是好的理由吗??
你看看下面这个帖子的第20楼,再琢磨琢磨吧。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29807-1-1.html
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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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l199850954 发表于 2011-4-22 19:38:13
结果还是死刑 活该啦~~~~人渣
天真--只因为天生如此。无邪--只因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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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jianfeiyin 发表于 2011-4-22 19:39:40
呵呵  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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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gyjs 发表于 2011-4-26 21:46:19
的确是已经超出法律范畴,而是一场道德、法律、伦理交织的一场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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