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y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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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奔走相告 药家鑫一审宣判死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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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jin 发表于 2011-4-23 09:23:22
此人不死,天理难容

42
wobushita 发表于 2011-4-23 09:23:54
2身旁了???
可爱可爱就是可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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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engfeipinggu 发表于 2011-4-23 14:53:18
咎由自取,天作孽有可为,人作孽不可活

44
hohoman 发表于 2011-4-23 15:12:55
他要不死,那法律就是给老百姓设的
本人很少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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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man 发表于 2011-4-23 15:14:19
{:3_48:}
半个馒头 发表于 2011-4-23 01:03
应该立即执行,中央台进行直播,杀鸡给猴看!
你还信任中央台啊
本人很少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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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心怡 发表于 2011-4-23 15:31:56
别说什么药家鑫是好学生,有多少奖状之类的,就说他一个“大学生”随身还带着刀,就足可以说明一切,敢问各位有随身带刀的么?

47
guoshuai8903 发表于 2011-4-23 22:29:04
一双弹钢琴的手。。沾满鲜血的手。。
人性何在。。
良知何在。。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自己曾经为什么而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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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ruilong 发表于 2011-5-6 10:47:11
其中关键一点也是被害人家里不要钱,只要他的命!

49
lcs504 发表于 2011-5-6 13:03:32
再上诉,但愿法官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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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s1991 发表于 2011-5-9 13:46:46
叫叫有什么用,我们这些普通人也就只能看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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