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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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是极大的进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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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yeyoucao 发表于 2011-8-18 08:08:07 来自手机
唉,我要自强咯。。。这年头男人靠不住,不动产也动荡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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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China 发表于 2011-8-24 09:26:32
      楼主、各位同学,我公司近期计划编撰出版关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图书,已拟好提纲,若同学们感兴趣,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电话:57035602 E-mail:943746@qq.com。希望大家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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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刃青霜 发表于 2011-8-24 10:21:02
楼主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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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4game 发表于 2011-8-26 13:40:08
关于楼上同学说的建议加一条:婚后一定年限后,财产可考虑归共同所有。

我觉得还是挺有存在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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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l839914 发表于 2011-8-28 11:56:24
这次的新婚姻法确实是一个观念上的进步。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变革应该会付出另外的成本。一般来说,假如女孩儿离婚,那么她们再婚的成本会明显高于男性,再加上离婚时没什么财产,就更会加重离婚后的生活负担。并且传统来讲,二婚的女性吸引力会比二婚的男性下降更多,这样的社会环境对一部分女性是不利的吧?!重要的是zf的宣传和群众观念的改变很重要,男女平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需要我们这些所谓精英们去改变啊!当有一天你不在乎女的是否离过婚时,那这个法律就算功德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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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gabond111 发表于 2011-8-28 20:27:05
我身边有能力的女性朋友,都说新婚姻法好,本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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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shengcao 发表于 2011-8-28 22:46:53
我也支持这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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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400 发表于 2011-8-28 23:49:58
这个确实很好,那些婚前没买房的一方,想得到房可以通过房产加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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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川 发表于 2011-8-29 08:46:29
婚姻是一种合伙制契约,强调公共经营的同时,更要避免观念上的不平等,这对于纠正社会不良风气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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