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女生被撞重伤 全市道路监控摄像头集体瞎眼
2011年1月19日晚10时许,我挎着女儿吴雅洁[安徽财经大学一年级学生]的胳膊,乘绿灯经过淮南市国庆路与广场北路的十字路口。突然一辆汽车把我女儿撞倒,我也被重重的摔在地上。车祸发生的太突然,我们毫无反应。等我挣扎着找到女儿时,肇事车辆已逃逸。
有人报警后,120急救车把我们拉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女儿肩胛骨、胳膊和腿共4处粉碎性骨折。经医院一个多月的抢救,花去了4万多医药费后,女儿现在仍躺在家里的床上不能动弹。生活不能自理,更无法去学校上学。
车祸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到交警队询问启事车辆情况。交警说那个路口的监控摄像头没有启用,查不到肇事车辆。我又问能否从附近其它路口的监控摄像头查到线索?交警说,因为大建设,淮南市所有道路(立交桥除外)的监控摄像头全都没有启用!面对巨额的救治费用,我询问能否按国家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试行管理办法》给予救助?交警说,我市没有实施这个《试行办法》! 我顿时懵了,像掉进了冰窟窿! 当时淮南大建设全部主干道修好通车已经几个月了,而且各路口的监控摄像头都整整齐齐的安装在那里。为什么监控摄像头却不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规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这可是车祸受害者的救命钱啊!而一年多了,淮南市却仍未实施!这些都是对人民交通安全负责的态度吗?是不是**部门的不作为? 一个个血淋淋的现场,一个个因车祸逝去的生命,道路交通事故让人触目惊心。而现成的道路监控设备却不启用,不是更加助长了少数司机肆无忌惮的违章行为吗?是不是对违章驾驶的放任?!
国家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一年多了,却不实施,是不是对车祸受害者权益的漠视?!
谁来保护我们的交通安全?
谁来抚慰我们滴血的心?
谁来赔付我们难以负担的巨额医疗救治费 用? 下岗女工:陈晓 坤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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