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工业和城市发展,现代建筑业市场需求也不断激增。其中,建筑行业包括的范围较广(如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装饰和装潢等);所以行业内的企业数量也较多,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导致大多数建筑企业利润低、税务负担重的问题。
那么,根据建筑企业的实际问题,总结如下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希望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
一、无票支出情况较多,缺成本票(钱花了、拿不到票),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重(如处理公关关系、支付给包工头费用、与其他散户或者个人合作)。
解决方案1:在税收园区布局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理分包主体公司的部分业务,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0.6%-1.2%左右的定额核定征收政策。(主要是对于开票额进行核定,对于有无成本票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且今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附加税免征。)
解决方案2:个人在税收园区税务大厅做临时税务登记,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可以享受个税0.7%-1.5%左右的核定征收政策。(无需本人到场、提供资料即可,直接由税局开票给受票方企业单位。)
二、建筑贸易企业缺进项票、导致增值税税负重(如上游建材、设备租赁、物流搬运等单位没有提供足额的进项,或者需要自身承担税负成本)。
解决方案1: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纳税额,享受地方留存40%-80%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地方留存比例50%左右,返还周期为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解决方案2:还是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增值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扶持;而企业所得税可以根据开票额的2%进行核定征收。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移步--《节税宝典》。目前的建筑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内卷严重、利润低、税负重怎么办?纳税人通过非法手段降低纳税成本的路子越走越窄,风险越来越大;那么,利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提前做好税务规划,基于真实业务的基础之上进行合理设计、布局,降低纳税成本、化解纳税风险无疑是一个明确的战略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