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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我们的行为中可能存在积极的不对称,也可能存在消极的不对称。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心理学利己主义者声称我们总是做我们最想做的事(曼德维尔:1714)。那些相信利他主义可能性的人要么否认这一点(纳格尔1970),要么区分以自我为中心的欲望和造福他人的欲望(巴特勒1726)。因此,虽然认为我们是否曾经利他地行动是一个经验性问题(斯鲁特1964年)并不是错误的,但它的答案将部分取决于诸如“欲望”、“动机”、“理性”等概念之间的先验区别。正是这种区别,而不是实验研究,让我们认识到,虽然任何不是反社会者的人都会在帮助他人时感到不安,但为了获得这种感觉而帮助他人是不正当的(Sandis 2012:75;参见Broad 1930)。区分消极主义者和利他主义者的最具争议性的方式是询问某人是否曾经自愿(a)为他人的利益付出代价,或(b)愿意在将代价传递给他人的同时收获风险回报。第一,利他主义的行动是代理人在另一个人的游戏(Taleb 2013),包括后代的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第二种是利己主义行为,指的是一个人在游戏中没有皮肤。我们称之为“圣人”的人往往倾向于以前一种方式行事。那些倾向于后一种行为的人,我们通常称之为“混蛋”。事实上,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是:在我们自己的游戏和我们所爱的人的游戏中,我们通常有皮肤,但没有其他人的皮肤。然而,在偶然的情况下,即使是最普通的人也容易滑倒或上升到这种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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