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meidler(1989)[43]非加性先验概率测度框架背后的直觉正是这样的: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在两枚硬币上下注,一枚经过广泛测试并被发现是公平的,另一枚则不为人所知。由于“硬”证据,第一枚硬币的抛投结果将被分配为50-50的分布。第二枚硬币的抛投结果将被分配为相同的分布,符合拉普拉斯的无差别原则。但正如施梅德勒(1989年)所说他认为,这两种分布感觉不同,因此,我们对它们下注的意愿不必相同”(Gilboa等人2008年[22,第179页])。Gilboa等人(2008)[22,p 181]称萨维奇(1954)[41]模型未能解释两种情况下知识质量的差异,这是一种不可知论立场。”Ellsberg(1961)[13]从经验上强调了这个问题,并证明决策者对“已知”概率的偏好违反了Savage公理化中的“确定原则”:人们的行为不一定像是主观预期的效用最大化者。在这种情况下,更准确地用概率和非概率方法对决策者的不完全知识状态进行建模,有人建议用一整套先验概率测度来取代唯一的先验概率测度(Gilboa和Schmeidler 1989[21],Bewley 1986,2002[5,6]):关于自然界不确定状态的可能性的非知识与决策者在计算预期效用时使用的一组先验概率测度中包含的元素数量有关关于行为和后果,与萨维奇(1954)[41]的框架相比,安德索以更全面的方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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