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21年全国各省财政透明度数据
根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和财政政策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提出了衡量财政透明度的8项指标:
1、公布政府的结构和职能;
2、公布显示政府与其他公共部门关系图;
3、公布预算内财政报告;
4、公布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三公消费、政府负债信息;
5、公布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公布决算报告;
7、公布预算会计基础(现金制/收付制)以及编制和介绍预算数据所使用的标准;
8、公布预算外活动、债务和金融资产、或有负债和税收支出信息。除第四项指标是根据我国市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增加的内容外,其余所有指标为IMF规定的国际通用标准。
对每一个指标实行标准化处理,再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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