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0F 发表于 2011-6-26 20:46
我提的4点哪里有利于官僚和权贵了????????老兄
你的主张貌似主要是依靠征税。你的第一条,对资本、租金、利润征税,所得补偿给工资,以提高工资占总分配的比例。
你在这里提出的征税,属于二次分配。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得到比例太小,说明这个制度本身是不利于劳动的,当然是有利于国有银行、国有企业和地方正府的。因为他们三者是资本、土地、企业的垄断所有者。
然后你寄希望于二次分配,意味着将垄断者口袋中的钱掏出来,交给工人。而垄断者恰恰是规则的制定者,他们会采取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你的二次分配破产。比如,正府可以以“国家经济安全”为借口,给中石油、中石化巨额的补贴、免费的土地、免费的油井、低息乃至无息的贷款,以抵消他们在二次分配中的损失。所以你是与虎谋皮。
最终,为了在形式上满足你的要求,即增加工资的分配比例,垄断者会制定如下规则:缴获民营企业的利润乃至全部资本,上缴国库,分配给工人。
结果又回到计划经济时代,那是垄断者的天堂。
总之,要解决你所提的问题,必须在初次分配中就搞定大局。依赖于二次分配,就是与虎谋皮,必破产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