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商品经济是只存在于“个人”之间的商品经济,根本没有劳、资之分
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出现工坊、工场(手工业阶段)或者工厂(工业阶段)后,才有了劳、资之分
在逻辑上是先“分配”后“交换”,但是在现实里是有时候却是先有“交换”后有“分配”——因此,二者谁先谁后是不确定、不必然的
商品经济可以不涉及分配(早期),也可以涉及分配(后期),因而理论上最合理的情况就是暂不涉及分配
另外,商品经济包不包括分配真的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不知道你为什么总是抓住细枝末节不放,而对核心问题置之不理?
本文的核心问题是:不能由“劳动价值论”决定“社会分配理论”,这会导致分配的功能作用严重地狭隘化、单一化,不利于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其他的观点都是对这一观点的说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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