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14年1季度、2014年2季度、2014年3季度、2014年4季度
统计地区:安徽、内蒙古、江苏、新疆、黑龙江、山西、河北、四川、山东、江西、北京、福建、广西、河南、湖北、重庆、云南、浙江、贵州、天津、青海、宁夏、湖南、西藏、海南、陕西、广东、辽宁、吉林、甘肃、上海
统计指标:城镇集体单位劳动报酬(千元)(本期累计数)、城镇集体单位劳动报酬(%)(本期累计数比上年同期增长)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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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季度-2014年4季度地区季度数据-劳动工资与就业-城镇集体单位劳动报酬相关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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