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07年、2008年、2009年
统计地区:天津、重庆、黑龙江、上海、江苏、新疆、福建、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海南、山东、江西、河北、全国、辽宁、湖北、广西、湖南
统计指标: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千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本年应交增值税(千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本年发放工资总额(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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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20年文化艺术业-文化市场经营机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工资、福利费、增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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