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铁车票中,其中2%是由中国铁路局独家承办的意外伤害强制险。根据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此次追尾事件中,铁路运输企业对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统一都是15万元,对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加上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给旅客的最高2万元的保险金。共计17.2万元。也就是说,没有买商业保险的乘客最多只能获得17.2万元的赔偿。购买商业保险的乘客则可以获赔几十万、几百万。而铁道部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客运收入分别为929.96亿元,1090.47亿元,1344.91亿元。按强制保险2%的比率来算,铁道部这三年的保险费收入约为18.60亿元、21.81亿元、26.90亿元,三年总计67.31亿元左右。昨天,温州动车事故首个赔偿结果达成,遇难者家属获赔金额为50万元。可以算一下,都按50万赔偿,铁道部会赔多少钱?有保险业内人士透露,铁路部门一直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实行的是行业自保。据保监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多元,购买商业保险的投保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1/4左右。多家保险公司建议:意外伤害强制险不应由铁路部门独家承办。
虽然中国人对于商业保险存有偏见,但是问题也出来了。在伤亡人数中,购买商业保险的比例如此之少,只是因为中国人对商业保险的偏见这么简单造成的吗?这其中不含有铁道部的猫腻吗?铁道部不想放弃这一块大肥肉,阻止商业保险公司进入?还是保险公司业内人士知道高铁不安全,风险太大,不敢保?强制保费随票价水涨船高,旅客意外险标准为何20年不变?是铁道部想攫取最大利益,还是其明白铁路本就不安全,提高保费怕赔不起?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