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数据说明:
全国行政区域代码是按照GB/T 2260-2007标准进行统计的,其数据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数据来源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如下所示:
(1)代码前两位表示省份,如“11”代表北京市,“12”代表天津市,以此类推。
(2)代码后两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随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地区辖特区,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因此,各省行政区域代码的数据说明就是以上所述,通过这些代码可以清晰地了解各省份的行政区划情况。
3.数据格式
表格 格式和面板数据格式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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