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简介:
我国环保法庭“从下到上、从点到面”的环境司法专门化探索实践,为研究生态法治建设的经济后果提供了具有代表性的准自然实验。环保法庭是由人民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审理环境法律纠纷的审判机构,是环境司法的枢纽所在。与多数立法立规的环境规制政策冲击不同,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制度以审判和执行作为突破口,为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司法保障。环保法庭通过对环境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归口审理,提高案件审判效率;通过专门审判队伍或环保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建设,合理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高环境审判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由于基层法院环保法庭数量虽多但查证困难、影响力有限(范子英和赵仁杰,2019),本研究选择以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作为研究对象。
图 1列示了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首个中级环保法庭设立情况。不难发现,中级环保法庭的设立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在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2014年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后,中级环保法庭在全国范围的推进明显加快。截至2023年末,我国共有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53个,其中中级环境资源审判庭有118个,除港澳台外,仅天津、甘肃、黑龙江、广西、宁夏、西藏、新疆七地尚未设立中级环保法庭2。目前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基本建成,更多环保法庭正在筹备设立中。
二、数据日期:
2007-2023年
三、数据内容:
中级环保法庭设立时间主要根据各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相关新闻报道手动收集整理得到,然后与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进行对照。



【选题指南权威论文政策评估数据】2007-2023环保法庭设立地区及时间数据(省市都有)
(85 Bytes, 需要: RMB 49 元)
四、参考文献:
[1]徐悦,张亚楠,卢锐,等.环境法治与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成本——基于环保法庭设立的准自然实验[J].会计研究,2024(01):4-20.
[2]范子英,赵仁杰.法治强化能够促进污染治理吗?——来自环保法庭设立的证据[J].经济研究,2019,54(03):21-37.
[3]高昊宇,温慧愉.生态法治对债券融资成本的影响——基于我国环保法庭设立的准自然实验[J].金融研究,2021(12):1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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