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表现形式
01.应招未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直接发包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审计中经常发现达到招标标准未进行招标,或者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情况。工作中应搜集发包单位的招标台账、合同台账和财务电子账,将财务账和合同台账进行对比,检查是否有漏登合同、错登合同或补充合同的情况;将合同台账和招标台账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合同金额达到招标要求而未进行招标的情况。
02.以暂估价形式,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不依法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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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中常见8类违法违规行为及6种审计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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