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经济发展,就要谈GDP,而GDP其实就是从劳动价值论中的那个价值发展来的。那么技术能不能创造价值呢?
技术就相当于知识产权。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把知识产权理解成小说,并举例说明。假设这个世界只有作家,唯一的产品就是小说。这个世界的总价值,即国民生产总值,就是我们历年积累的小说量,而不是当年作家写的小说量。
有人说,你这个就违背了劳动价值论了,劳动价值论中所有的价值都是活劳动创造的。也就是说,只有那些作家当年创作的小说,才能进入价值量,历年创造的小说不能进入价值量。
其实他们说的那个劳动价值论,属于剩余价值诠释的范围;在剩余价值之外,还存在超额剩余价值诠释的劳动价值论。超额剩余价值不是劳动创造的,它是劳动价值之外存在的价值。这种价值不能独立存在,它有自己的伴生物。
举例说,作家当年创造的价值是100元,但是作家的历年作品当期创造的价值是200元,这个200就是超额剩余价值。我们用200元养活公务员,那么这些公务员每年就会为我们创造出来200元的新价值,这个新价值就是超额剩余价值的伴生物,
在我们进行国民经济体系的价值计算的时候,我们只能计算活劳动力的,包括作家和公务员。这样,我们国家每年创造的价值就是300元。看起来,似乎是那些超额剩余价值从来没有出现过,其实是这些超额剩余价值转移到公务员身上了。
公务员也是能够创造具体价值的。比如说,如果这些公务员从事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他们的价值就可以具体化,体现在了高铁、隧道、公路等公共建设的实物方面。但是,此价值非彼价值,它们实际上是来源于超额剩余价值。
为什么我们不能把超额剩余价值直接算到全体作家的头上呢?比如说,我们作家每年创作一部小说,但是历年积累的小说是两部。一部小说价值是100,一共有三部小说,三部小说价值就是300。这样,我们给作家提高工资,每年的工资就是300元,正好是三部小说当期能创造出来的价值。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逻辑矛盾:这个作家为了获得这个300元,他就应该给自己当年创造的作品定价为300元,但是实际上所有作品能带来的总收入也不过是300。简单说,超额剩余价值是绝对不可能通过提高劳动工资的方式消化掉的。
超额剩余价值不仅仅局限于技术,但是技术确实是超额剩余价值的重头戏。我们国家现在提倡新质生产力,这个新质生产力的背后就是技术。其中,一部分技术能提高劳动效率,它们可以带来相对剩余价值;大部分的技术,属于超额剩余价值,可以通过积累的方式,持续产生利润。
相对剩余价值可以让劳动者直接下岗,超额剩余价值却可以实现劳动者的上岗,为他们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切记,超额剩余价值是不可能提高我们的劳动工资的,就算是一个国家再有创新精神,也不太可能通过这种方式直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美国就是最好的例子,即使它差不多包揽了全球技术,这些年的人均工资水平也没有什么实质的变化。
技术好不好?创新好不好?好!应不应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让劳动者享受到科技进步和产品创新所带来的更多实惠?应该,但是你做不到!因为超额剩余价值无法转变成你的工资。
我们再进一步说吧!技术很好,创新也很好,那么是不是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从事技术、从事创新?明明你自己用脚后跟就可以想明白的一件事,但是你却做不成。
我们这个经济学世界,有它自己的计算规则,它根本就不可能做到,让劳动者通过劳动的方式,去收获这个世界越来越多的超额剩余价值。它导致了一个后果,这个世界,一直在大量的浪费人力,大部分人所从事的,其实是毫无价值的工作
。
劳动价值论,其实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经济学理论,它是用来描述资本主义的价值规律的。它是对的,不代表它就是正确的。说它是对的,因为它符合资本主义价值规律;说它是不正确的,是因为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在于维护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紧密联系。
理想的社会应该是这样,它的生产方式和它的分配方式应该严格分开的;而我们的世界是这样,它的生产方式和它的分配方式的联系过于紧密。由于超额剩余价值没有理想的分配方式,它导致了这个世界,并不能实现它的生产方式的最优化。本来大家可以跑得很快,但是因为跑道的分配不合理,大家都跑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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