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托管合同
员工食堂托管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方: 上 海 旺 黎 餐 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餐员工伙食
托管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方式:
1、甲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甲
方并为乙方厨房员工解决住宿问题。设施属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2、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物品,由甲方承担,确因老化无法
继续维修和使用的,由乙方提交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3、乙方员工的工资、福利及运输用由乙方负责。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托管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作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
和协调工作。
2)提前一天核定就餐人数,并告知乙方。(以方便乙方采购)
3)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有必要时,可
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5)所在地办理的餐厅卫生许可证由甲方办理负责。
B、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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