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通知书
致 :
现 工程已经竣工,具备了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
整的结算资料,按《 合同》(编号: )规定的计
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 年 月 日之前将结算资料报送至 天景花园 项
目管理部 毕夏婉 。若结算延迟报送,与我司其它工作安排冲突,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报送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
设计变更单等。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调整,特殊无法预计的需甲乙双
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如果
贵公司报送的结算造价超出最终审定价 5%,将额外扣取超出部分造价的 10%结算审核费,
在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中扣除;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盖章)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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