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270 0

[其他]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205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711.1929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726 点
帖子
2182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8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5-12-20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9-18 20:54:1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市直各参保单位:
?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
方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已经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
理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实施方法?第三条规定的退职人员,包括按国务院国
发〔1978
〕104号文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以及按原政务院
?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丙款规定、原省革委鲁革发
〔1972〕143号文以及省委组织部鲁组
〔1986〕4号文件规定按月领取生活费
(救济费)的退职人员。
二、新成立单位或单位新增职工,应在单位成立或职工新增
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按职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确定当年缴费基数,缴纳
根本医疗保险费。
三、统筹地区内流动的职工,流动前已参加
根本医疗保险且
缴费未间断的
,医保保险关系自然接续。
流动前已参保但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之月起,以全市上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一次性全部补齐
根本医疗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
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流动前所在单位未参加
根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后应一次性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潍坊市 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1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