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我市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发[2005]11
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苏政发[2005]92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类。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山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