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制度
汇编《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管理人员每天落实晨检,发现有咳嗽、腹泻、呕吐、发热及化脓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按要求规范着装,穿戴整齐;
4、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及时用肥皂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
供应场所内吸烟;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食堂的设备,尽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工作,以确保食堂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6、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必须洗手并消毒:
——开始工作前;
——处理食物前;
——上厕所后;
——处理生食物后;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咳嗽、大喷嚏或擤鼻子后;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它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