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
机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
制度。第二条中心财务会计人员的
(一)财务会计人员由
中心财务部统一管理,
中心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
中心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
中心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
,并报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一)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
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一)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二)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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