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包产到户的小农经济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趋于瓦解。。。才导致三农问题。
摘自《资本与改革》的几段话:
1978年安徽凤阳县农民冒死按下手印,实行包产到户[1]。不甘于受奴役的农民开始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相对于落后僵化的人民公社,即使是小农经济也足以冲破这一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樊笼[2]。1979年,全国农村只有1%的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上升到14%,1981年为45%,1982年为80%,1983年则达到98%。[3]到了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赢得了全面的胜利,人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寿终正寝。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束了人民公社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成为独立的生产者,靠耕种自己的小块田地为生。这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使农村生产力得到很大的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大幅度增产:1978年我国粮食产量为30477万吨,1984年达到40731万吨,棉花总产量1978年为216.7万吨,到1984年猛增到1625.8万吨,油料总产量1978年为521.8万吨,1984年增加到1191万吨。[4]农民在短短的几年里,不但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使他们对土地充满了希望。他们原本指望依靠土地发家致富,可是农民现在贫困的原因正是他们的小块土地,只经过十几年就产生这种不可避免的结果。农民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即小私有制是他们之间进行等价交换的必要条件。这在“只靠自己劳动致富的初期,是有效的”,“也是农业本身发展的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小农经济对生产力发展的这种促进作用,大量地和短暂地发生在人民公社解体、资本生产方式正在形成、农业尚未从属于资本生产统治的社会转型期内。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小农经济生产的主要目的仍然是直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们只是把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的剩余产品更多地拿到市场上去交换。这时,直接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还未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普遍的生产方式。有关包产到户可以使农民发财致富的幻想,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高度不稳定、势必为后来资本主义农业所扼杀的、临时性的、无法持久的初期繁荣上的[5]。
小农经济本身是不稳定的,随时都在分化,包产到户造成的小农的理想王国不过是昙花一现的短暂的历史现象。随之而来的就是剧烈的商品竞争,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日益加快,小农的生产条件不断恶化[6],农民开始分化,生产开始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大多数人则落入无产者的队伍。农民的愚昧和落后,使他们还不能清楚地认识到他们所承受的一切苦难、他们的分化的根源就在于这种新生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一切现象都表明,改革开放新生的商品经济正在侵蚀、瓦解着小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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