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
维护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正常稳
健运行, 切实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 确保 **金融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
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我行发生的机构变
更重大事件、业务经营重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各类金融
案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事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 **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 各分支机构网点负责人为本机构的稳定信息联
络员,负责向总行领导及行政综合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
息;行政综合部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
第五条 总行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在事前三日报上级
主管部门、当地人行、银监分局备案。
(一)业务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需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
时间;
(二)拟开展重大重组改制活动。
第六条 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
向总行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
客户在短时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