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 款 协 议 书
以下由买方为甲方,卖方为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 2011 年购买 的预
付款抵扣 款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于 2013 年 9 月向乙方购买
圆整(¥。
2. 甲方于 2011 年 8 月向乙方支付购买 款项 (¥ ),但因故未完成交易。预
付款尚在乙方处,至今未退回甲方。
3. 现协议由甲方以 2011 年 8 月向乙方支付购买 预付款 圆整(¥ )抵
消 2013 年 9 月向乙方购买 款项 圆整(¥ )。协议签订后, 乙方需在一个
星期内将甲方购买 发票交予甲方,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金额,交易完成。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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