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师继续教育课程
马耀邦2011年。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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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23号 《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许勤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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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零售监督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深圳市从事药品零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药品零售企业包括个人及商业企业设立的药店。 第三条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信用管理。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采取购并、加盟、联合等多种形式发展连锁经营,引入先进的经营模式及现代管理方法。 第四条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药品监督部门)依法对本市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部门应建立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的抽验力度,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市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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