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薪酬社会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是调查企业
2015
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人工成本、薪酬及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等情况,使用
2016
年的调查软件,统计口径仍以
2015
年统计口径为准。
二、调查时间安排
2016
年6月28日-7月10日前企业自行统计汇总数据上传至薪酬调查数据系统及填报《企业职工工资情况调查表》;
7月11日-12日企业将审核无误的数据及调查表报送至县人社局
230室。三、调查企业户数安排
全县60户。四、调查要求
1、请相关企业按时间要求认真完成调查任务。
2、相关企业准确填报各类数据,企业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上报数据前企业要反复核对,进行逻辑性审核,确保准确合理。人社部门对该数据严加保密,不公开发布、不作为监察等证据使用。对不配合的企业,人社部门将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3、填报人员为企业财务人员或者人力资源负责人,以填报过
2015
年企业薪酬调查的数据人员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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