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白云wby6364@163.com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二、服务内容(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一次孕初期随访。
早孕检查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测体态、精神等,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检查,有条件旳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实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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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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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与资料] 新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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