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跨国公司与国际资本流动
一 跨国公司
1.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的含义: 欧美一些国家称之为多国公司,也有人称其为国际公司或环球公司或多国公司等。直到20世纪70年代(1974年),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57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文件中,才正式采用了“跨国公司”这一名称。此后,联合国正是文件中均使用“跨国公司”,而且这一名称也逐渐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跨国公司是一种在多个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并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全球性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企业。(1973年)“跨国公司一词是指在两个或多个国家的实体组成的公营、私营或混合所有制的企业,不论此等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领域如何;该企业在一个决策体系下运营,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决策中心得以具有吻合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该企业中各个实体通过所有权或其他印方式结合在一起,从而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实体得以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行有效的影响,特别是与别的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责任。”(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86年印行本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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