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理论
4.1.1 古典经济学的地租理论:地租剩余理论
4.1 地租理论
地租是从土地收益中减去包括工资在内的本钱后的剩余;剩余额的大小取决于农产品的需求和供给本钱,农产品的本钱又取决于土地的位置与肥沃程度。
地租理论的起源时期:威廉·配第?赋税论?和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之间
地租理论较完整时期:詹姆斯·安德森?地租性质的研究?、和李嘉图?政治经济及赋税原理?之间
1、地租的产生与开展 地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由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同,地租的性质、内容和形式也不同,表达着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 地租是与土地所有权出现于广阔耕地上同时产生的。〔1〕奴隶制地租:是奴隶主剥削奴隶和自由民的结果,它表现为在优等土地上或易于利用的土地上进行生产的奴隶的较高劳动生产率,除了满足奴隶自身的最低需要外,尚有剩余生产被奴隶主占有;同时也表现在小农经济(自由民)对奴隶主的各种形式的赋役中。奴隶制地租以劳役地租为根本形式。〔2〕封建制地租:封建制度下,地租反映的是地主剥削农民(农奴)的生产关系。在人身依附和超经济强制下,地租包含了直接生产者(佃农)的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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