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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目前我国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有下列五类: (一)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工)贸企业。 (二)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的集团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及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五)特准退税的企业。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和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企业等。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计税依据
我国目前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以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作为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最常用的价格条件有:1、离岸价(英文缩FOB)它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即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港口和期限内把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负担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到岸价(英文缩CIF)它是指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按期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运往约定的目的港,支付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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